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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红利之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14:27  国企杂志

  关于上缴红利,李荣融曾表示,上缴利润也有一个能力,就是这个企业要有能力多交。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所要做到的就是让这个企业能持续不断地提供红利。而不是今年上缴100亿,明年就关门走人了,这样不行。另外,央企的社会负担仍然很重。另外要使我们的企业在同样的竞争条件下跟其他所有各国的企业进行竞争,要保持他的竞争力。所以,这之间的平衡要做好。

  “企业分红比例一般是根据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水平、企业的竞争能力及企业具体情况决定的。”王志钢告诉本刊记者:分红比例太高,会损害企业发展后劲;分红比例过低,投资者会弃企业而去。高了、低了,都会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只有兼顾各方利益,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比例,最有利于各利益相关者。上缴比例多少合适,要考虑到企业发展的阶段,行业发展的水平,宏观环境的情况和社会投资收益的诉求等多种要素。

  在诸多现实背景下,小幅上调分红率被认为是最佳政策选择。

  王志钢表示,调整是我们实现有活力发展的常态。国企的经营水平,盈利能力也在变化,理论上,红利上缴比例每年都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要体现计划性和现实性,不能死抱着一个数。因此,调整国有资本收益分红比例,使其更适合环境变化、社会发展、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平衡,是发展规律的需要。将来不同的企业,根据需要调高与调低都可能会发生。这个需要包括将来更多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后的中小股东需要。

  科学灵活比例有助解决问题

  首先,一刀切不是最优选择。

  事实上,正是按照行业的一刀切,才使得质疑一浪高过一浪。“中国石油2008年度净利润1144.31亿元,中国移动2008年赢利1127.93亿元,为什么他们只缴10%。”这就是质疑声的典型代表。

  因为,最高10%的比例,大家对应的是利润丰厚的电信、石油石化等企业,却不会看到火电板块亏损严重的电力企业以及其他业绩不是那么好的企业。公众不分青红皂白把板子打在全部央企甚至是全部国企身上。

  诚然,“一刀切”式的利润征缴的做法,虽然有利于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但弹性不足,未细化考虑行业所处阶段、产业政策、企业盈亏程度、各个企业的资金运用效率等个性化问题。部分央企向记者表示,过高的红利比例会削弱他们的研发创新能力,甚至有可能影响可持续发展。

  其次,用好决定权。

  一些专家指出,国企分红议案行政色彩过重。因为用行政的手段提高国企的分红比例不太科学,还是能把央企的一些经营领域交给市场。市场经济需要公平竞争,利润也需要尽可能地通过市场手段来分配。事实上,也只有从不同国企的长期发展和投资需求的角度分析,分门别类,调整才能卓有成效。

  “将来应该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行业水平,和国资委协商后科学地决定分红比例。”王志钢告诉本刊记者,董事会的成立将解决目前一对一成本高的尴尬。作为专司企业发展的专业人士集合,董事会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水平都比较了解,相信能够找到最适合的红利征收比例。这种比例足够恰当,既不降低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也不存在企业有很多钱,浪费国有资本的行为。

  “红利政策应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相匹配。红利收取还要成为一项与税收类似的引导产业布局的财政政策,保证国有企业和国家经济布局相吻合。”王志钢表示,国家鼓励类的产业少分点,限制类的产业多分点,需要扶植的少分些,获利丰厚的资源类行业多分些。对于目前按照三大类划分的红利上缴模式,关键是确定一个比例范围,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同一大类内不同企业的上缴比例,体现差异性。

  第三,灵活可变的分红率。

  应当看到,央企上缴红利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国民得到实惠,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所以,上缴比例须在国企投资和公众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合理平衡。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关键看企业的经营状态。成熟型企业可以提高比例,爬坡型企业要加以支持。”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则认为,从理论上讲,在满足央企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在保证央企职工收入达到或稍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央企的利润应该大部分上缴。当然,考虑到可操作性,可能得定个比例。

  财政部科研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给出了一个范围,“国有企业红利上缴的比例应保持在30%以下,这样才不会影响国企正常的资金周转”。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的张春霖建议,政府对中央企业的平均分红率进行监测和调控并增加一套国企分红率决定机制,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比例的灵活性。他提出分红比例的双层结构,即每家国企的分红由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构成,前者由国家调控,后者由董事会提出分红率建议,国资委与国企董事会协商决定,并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收取比例要有度,体现艺术性

  国企红利上调征缴比例要兼顾企业、行业和经济周期等因素,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上下灵活调整征缴比例。近三十年的改革经验显示,在配置资本时,企业比政府有更高效率。如果上缴比率过高,很可能带来效率的低下。结果,一方面国有企业上缴了很多利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花费很大的代价在资本市场上融资。

  王志钢告诉记者:上缴红利是责任,上缴多少和企业的能力及所处环境密切相关。收取红利的目的,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不是把国企当大户、杀富济贫,使企业失去可持续发展能力,甚至把企业搞死。不要只考虑红利,剩下的钱也是股东的钱。确定合适的比例,保证企业进一步发展时资金既不过多也不紧张,这样才有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精打细算、节约资金成本。

  第五,服务于股东价值最大化。

  从公司金融的角度看,分红是整个企业财务政策的组成部分,它和其他财务政策一样,都应该服务于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个最终目标。企业分红多少的根本依据是资金的使用效率,当资金在企业的使用效率很高时,少分红能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当资金在企业中已没有更高效率的使用途径时,剩余资金将分配给股东,因为此时资金在股东手中更有效率。基于这样的逻辑,不难理解微软公司1986年上市直到2003年才分红,而巴菲特的投资公司更是从不分红。

  尽管如今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给人的感觉是“财大气粗”,但国企本身的发展基础并不牢固。据记者了解,收取的红利很大部分还用于以前改革的国有职工安置。这意味着,国有企业不仅还需进一步支付改革成本,而且暂时的繁荣下潜在的企业现代化转型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一旦经济环境变化、企业经营不善会重新增加社会负担。所以,对央企“红利”的收取切忌一下子“抽血”太猛,眼光放长远,在更高层次上为国企在全球化市场化竞争环境下留足成长资本。

  体制内循环引争议

  先来看一组数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8—2009年达1553.3亿元,经国务院批准,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与此对应,2007年和2008年两年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

  该组数据引发的影响可谓盛况空前。“国企红利体制内循环,极少流入外人田”,“公众几乎不能从分红中直接受益”,“国有企业不能仅仅让部分群体受益”,“留存的巨额利润转化为高额工资、奖金和福利”,“社保基金缺口巨大,10亿元杯水车薪”,“国有企业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的全民所有”,“民生领域只能在必要时,被动地、象征性地分到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这种失衡的分配格局,与公众此前对于国企分红的期待大相径庭”和“人民投资,为何人民不能受益”等质疑呼啸而至,一浪高过一浪。

  在回答质疑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2.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3.其他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业内专家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旨在实现两大目标。由于国企发展和改革所需资金缺口较大,中短期内,绝大部分红利仍将用于国企发展和改革重组。长期来看,补充公共财政是国企红利的另一个潜在目标。

  “需要说明的是,改制成本必须优先支付,因为这是用于‘止血’的钱,如果不及时止血,后果会更严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向记者表示。

  王志钢告诉记者:现在的社保只能解决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问题,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社保解决不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遗留问题处置成本会加大,这是自然规律。同时,还会冒出一些我们过去没有认识到的遗留问题。任重道远,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最终处置完毕还需要很长时间。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上去。”王志钢表示,国有企业资产量大面广、比较分散,整合和资本运作都需要钱,央企的改革重组已经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还要加大央企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此外,中央企业还要弥补改革成本,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国企利润的使用方向。

  国企分红还应当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创新支出,这是由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所决定的。加大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推动其技术进步,最终将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长远来看,这些企业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其盈利能力的增强,利润的增加,国家就会有更多的红利收入,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另外,将国有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祝波善向记者表示,未来五到十年,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国企发展要服务于国家的大局。国企分红应对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起到调整作用。比如发展大飞机、核电技术等重大新兴战略型产业。世界银行专家张春霖则认为,国企投资不应该完全以回报率为导向,并不是什么能赚钱就应该投资于什么。国企投资必须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思路和方向。

  此外,国企分红还要弥补突发性自然灾害中的资产损失,如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国企已经发挥了这样的作用。

  惠及百姓更长远

  毫无疑问,用于国企体制内流转的资金多了,用于社会保障资金的数额就相对少了。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曾表示,今后国资委将坚决支持把部分国企的收益转为社保基金。据悉,今后国企红利将逐步加大向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社保支出。但不设具体调入比例,而是根据每年社会经济需求定夺。

  王志钢告诉记者,国有经济和社保基金关系应该比较密切。因为社保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起到保障和支撑作用。社保目前比较弱,国企要尽些力、多做贡献。不过,要遵循一个前提:把国有企业搞好。

  不得不说,关于社保基金的充实问题,质疑者只注意到国企红利的10亿元支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看到或者忽略了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这一重大事实。

  事实上,为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以及社保基金会于2009年6月19日联合印发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份划转社保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有规定外,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日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指出:自国有股转持政策实施以来,境内国有股转持股份合计130.54亿股,发行市值848亿元,预计以后每年一般可筹集资金300多亿元,国有股转持政策已从制度上为社保基金开辟了一条稳定的筹资渠道。据统计,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以来,境内外国有股减持和转持资金共计1915亿元,国有股转持和减持资产已成为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戴相龙预测,到“十二五”末,社保基金规模将超过1.5万亿元。

  诚然,在现阶段,向每个居民分红未必是中国国企分红的最佳选择,因为除了社保基金之外,我们还有大量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国企分红还应该用于这些方面。亚洲开发银行在今年10月发布的《2010亚洲发展展望更新》中建议中国通过再分配将国有企业利润更多地用于社会开支。根据亚行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方面的开支仅相当于GDP的6%,而发达国家该比重高达28%。

  世界银行高级专家张春霖认为,钱并非进了民众钱包才是“惠及百姓”。从国企分红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即使用于“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或者是“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也不能说就没有“惠及百姓”,没有把利润“还给人民”。

  国企红利如何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利益也是个大问题。上缴的红利是应该用于对某些国有企业增加投资,还是应该用于给人民增加免费医疗服务?哪种开支方案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的利益?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指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只有相互衔接,才可能按统一的优先顺序安排使用全部公共财政资源,使得公共资源的使用尽可能符合人民利益的需要。

  注重争议背后的问题

  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的公共资产。国有企业更需要社会的理解与支持。王志钢告诉本刊记者,对于国企红利,社会上出现不同声音很正常,因为不同人从不同角度看问题。不过,要客观看待国有经济。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对国有经济有许多不正确的理解。必要的时候,要就红利征收和使用的确定方式向社会公示,获得公众的理解与认可,使不太明白的人有正确的认识,不至于被误导。要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而不是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舆论。问题讲清楚了,我相信,社会上很多人就会明白事情的本来面目。”王志钢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小玄则提醒,我们现在只关心国有企业利润增长,以及应该怎么分红,怎样去使用国企分红的资金。其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样面临收入不足的风险:如果国有企业利润下滑,大量的国企亏损了怎么办?国企出现了政策性亏损怎么通过预算来补贴?经营性的亏损补不补贴,怎么去补贴?由谁来补贴?这些问题都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有所体现。

  因此,在理论上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应该兼顾两个方面,即包括国有企业盈利情况下的利润上缴和亏损企业的补贴或者是国家作为股东增资扩股的行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一个制度稳定下来,应该能够应对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都应该在这个预算中予以体现,而不仅仅是上缴利润一件事情。

  祝波善则坦言:国企改革这么多年,到现在还在争论国企分红这个问题,说明国资改革还处在初级阶段,还没真正把国企当成真正的企业,国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他向记者表示:“以后,要防止上缴比例高了、征收范围扩大后,出现新的问题。这笔钱怎么用,要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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