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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连油罐时隔3个月再次爆炸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 14:22  《第一财经周刊》

  还在相同的地方,还有相同的借口吗?

  李洋

  让中石油的储油罐爆炸,好像是件挺轻而易举的事。

  10月24日,仅时隔3个月,大连新港上,中石油那个烧得只剩下半个的103号储油罐又爆炸了。

  这一次还是人为操作不当导致的—公开的报道说,中石油工人在拆卸103号储油罐时,作业中的火星引爆了罐内残油。

  爆炸造成了一定恐慌,附近方圆几里内的居民纷纷离家而逃,大连市出动了100多辆消防车到现场扑救,还准备了60多辆装满砂土的翻斗车在一旁待命。

  让人说什么好呢?一家公司要在安全管理上混乱和松软到何种程度,才可能于100天之内在相同的地点犯两次一样的错误呢?

  震惊全国、全球的“7·16”中石油储油罐爆炸事故,曾造成了1000多吨原油泄漏流入大海,导致附近430平方公里海域受到污染。死去的消防员和渔民家属的眼泪还没有干,向中石油索要赔偿的上访渔民还未得到一个说法,类似的危险就又在他们身边重演了。

  一些报道轻描淡写地提到,这次爆炸当日凌晨已被及时扑灭,并强调此次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泄漏。但这并不能掩藏事件背后存在的严重问题。

  首先,大连市的城市安全管理存在着隐患,新港的管理上存在疏漏。

  大连市政府有责任保障城市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能把它们维系在一种薄弱的管理和侥幸心理之下。

  实际上,在复燃事件发生之前,一些因“7·16”而熟悉了当地港口油罐布局的专业人士就曾提出过警告:油罐布局过于密集,并不能保证在消防上避免连环爆炸发生。

  同时,油罐距离海岸非常近,一旦漏油,上次的事件就会再度重演。而新港本身又被设计为一个旅游景点,附近分布着许多靠养殖业为生的渔村。

  大连市政府曾在上次救援行动中调动了诸如市海洋渔业局、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海洋渔业局及安监局等多个部门的力量,但事故过去之后,城市安全管理的话题就又被就此撂下了,没有见到哪个部门被派来拆除民众身边的“不定时炸弹”。这一次化学罐又没炸、这一次没有漏油、这一次没有死人……看来地方政府一定要等到这一切真的发生了,才会意识到自己在城市安全管理上的失职。

  其次,中石油的政治角色有碍问题的解决,央企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权力博弈和责任推诿现象。

  说到底,中石油应该对爆炸事件承担直接责任。但是,在事故发生后,人们看到,它先是把主要救援责任推给了大连市政府,后来又在索赔渔民的声声质疑中保持沉默,直至现在还未给出明确的说法。

  中石油直接接受国资委的领导,身兼企业和政府两种身份,无需对地方政府负责。而国资委由于不涉及自身利益,很少过问央企在地方上的问题。大连市政府没法对这类央企指手画脚,因为两者在行政上同属部委级。遇到此类横跨两“部”的问题,也就产生了互相推诿的现象,倒霉的则是那些等待解决问题的民众。

  作为一家大公司,中石油在短期内让相同的事件发生两次,暴露了它在管理上的漏洞,其安全意识的缺乏、不敢正视责任的懦弱表现,与其在行业上的垄断霸气攫取的高额利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不知中石油那个拧上3个小时才能关闭的手工备用安全阀何时更换,也不知利益受到损害的渔民何时能得到合理赔偿,更不知这个非企业非政府的怪物还能衍生出多少问题、还要被庇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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