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实习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最近,关于年内实现北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同药同价”的消息成为北京医改的最新捷报。
北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日前宣布:北京市2010年药品公开招标正式完成,共有6205个药品中标,这些药品价格整体下降16%,预计未来一年,可为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患者节省药费30亿元,超出了集中采购初期制定的向社会让利26亿元的目标。
主管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北京市卫生局副巡视员郭晋和说:“过去药品招标采购中间环节过多,是公众抱怨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因此,政府全额出资组建了统一的非营利性招标平台,进行医疗机构用药的集中采购。首次摒弃了中介招标平台,避免企业将费用‘转嫁’到药价中。”
廉价基础用药(即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最常用药品)可以直接在网上成交,不用参加公开招标,是被业内普遍认为“最人性化”的举措。
为了解决廉价基础药的短缺问题,鼓励企业的生产经营,北京市制定了《短缺药品目录》和《低价药品目录》,对低价短缺药品采取挂网采购的方式,比如对针剂1元钱以下、胶囊1角钱以下的药品生产企业就开通了网上直接报价交易的“绿色通道”,只要企业报价不高于国家最高限价,均不用竞标,直接在线接受评审专家的品质和疗效评价,通过后即可成交。
“六组合一”也被认为此次北京新医改的得意之笔。以往,北京市医疗机构按照其隶属关系,分为市属、部属、高校等6个组各自独立招标。因为各小组招标情况不同,竞争程度不同,企业的药品报价也不相同,定价很混乱。而现今,统一平台的建立就减少了重复投标的麻烦,也有利于引导企业降价。
北京市还通过全额出资组建统一的非营利性招标平台,取消中介招标平台,进行医疗机构用药的集中采购,实现了政府直接对接药企的“零距离”差价。
为了彻底挤干“水分”,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还采取了三重比对、两次限价的措施,以驻京部队用药中标价、药品市场(药店)售价、全国15省市医疗机构用药的中标价格为参考,共计收集了80万条药品的价格信息,与投标药品报价逐一进行比对,并制定投标报价上限和成交参考价,形成两次限价,高出限价者就要“出局”。
据郭晋和介绍,最快10月底、最迟年底前,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和医保定点医院,都必须按照政府公示的标价采购,并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中标药品。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政府搭台、药企唱戏”模式虽是降低药价的一剂“良药”,但很难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降低药价,不能只在技术层面想办法。
嘉宾
陈珞珈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院长
朱恒鹏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教授
孙东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伟(化名)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
药品加成没了,
配送成本高了
《中国经济周刊》:政府建立统一的招标平台,集中采购药品,这对降低药价将产生多大的影响?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 我认为意义不大,6205种诊疗药品只是冰山一角,还有10万种药品都是市场定价,“同药同价’的范围还是太窄。以高血压患者的常见处方为例,其中四种药品是这次统一招标的药,一共能便宜三四十块钱;但另外两种药不是统一招标的降价药,涨上一百块钱是很轻松的,再加上检查费用,总额一样不便宜,病人得不到实惠。
陈珞珈:好的政策需要重视细节,否则实际运作的结果会与设想相差甚远。集中招标采购需要成本,有人来做招标工作就要支付工资吧。招标完了配送也需要成本,配送的路费也不便宜。目前,给我们医院配送的厂家拿到的利润是药品成本的3%,其他各省一般都在8%~10%。医院的药品加成率也就是15%左右,医改把医院药品的加成率全部拿掉了,结果现在搞配送就占到了8%,招标再用2%~3%,就占到了11%。也就是说政府费尽周折,真正降下来的药价却可能很有限。
孙东东:配送环节如果操作不当,会使统一招标平台节省的花费“功亏一篑”。这一制度最先是在宁夏试行的,效果很好,但前提是宁夏面积很小,配送方便,再远的县乡一两天就跑到了,北京也同样,配送不是问题,可是拿到内蒙、新疆去,就行不通了,配送成本会是药价的几倍。
地方保护
或让患者买不到好药
《中国经济周刊》:最近,中部某省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后,有药企和专家认为,出现了“超低价中标”现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有专家表示,“药价虚低”带来的后果或许比“药品虚高”更为严重。对此,您怎么看?
赵伟:药品销售利益链关系到部分区域的经济利益,原来的情况是,本地药不管药价高低,多在本地销售,这样既保证了药厂利益,也为地方贡献了税收。如果按照统一招标低价方获胜的原则办事,那么一旦外地药品报价低于本地药品,本地药品就失去了销售机会。我认为,地方政府势必会为了地区稳定和财政收入对集中采购制度加以抵抗,以此保护部分企业的利益。
医改的最大障碍,是既得利益集团很难被撼动。赚钱的药厂、医院,还有个别享受好处的政府主管部门官员,谁都不愿意放弃到手的利益,而这部分人在医改进程中拥有极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朱恒鹏:大多数基本药物,各省份能自给自足,所以地方保护主义往往占上风。比如一个省份,同样一种药品,本省一家药厂生产,外省也有几家药厂生产,这个省份最终选择了本省药厂的药,说得出来的理由就是涉及到当地GDP、税收和就业。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全国药品市场就被严重分割了。
孙东东: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担心统一招标中的地方保护问题了。地方保护主义如果在北京,也算是个“好事”,北京西药有双鹤,中药有同仁堂,无论是数量还是品质都可以满足北京的需求;但在别的省市可能就会出问题了,一些医药生产能力较弱的省市,如果只用本地药,老百姓肯定就吃不上好药了。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采购规模越大、越集中,参与采购环节人员的腐败几率就越大。原因很简单,利益太大了,诱惑也就大了。原来是中间商明着获利,现在是招标人员暗着获利。某地发生过药企质疑药品招标采购会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遴选标准极不合理,致使该企业部分高质低价的药品不能入围而将卫生局相关人员告上法庭的事,最终结果是药企胜诉。这是既有事实。新的利益链已经形成了,药价怎么低得下来?
一切技术层面的改变
都不可能长期有效
《中国经济周刊》:对于降低药价,您有什么建议?
孙东东:透明的招投标环境才能让药品购销行业走向更加健康的道路。有关部门应该更新监管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商业贿赂,避免集中采购演变成集中腐败,“同城同高药价”。
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制度改革。虽然廉价药允许企业可以在网上直接成交,少了繁琐的中间渠道,但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制度不改,廉价药有可能只会出现在零差率售药的社区医院和药店,公立医院中的廉价药依然只是药品数量的“零头”。
北京某三甲医院副院长:卫生部今年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内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企,取消其所有产品入围集中采购的资格。我认为力度不够,应该建立全国联动的不良记录制度,而不是仅以省为单位进行处理,否则不良药企就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其他省市继续竞标。 在德国,行贿药企不仅要缴纳行贿金额5倍的罚金、收缴违法所得,还将被逐出市场。
赵伟:如果体制不变,一切技术层面的改变都不可能长期有效。“以药养医”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有的地方又开始“以药养政”了:一些地方要求中标企业缴纳5%的卫生管理基金,这样算来,药价还是便宜不了。
朱恒鹏:应该以中标价作为最高零售价,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零售价,采购供应价格则由医院与供应商自主谈判确定,政府不干预。发改委频频限制药价的政策,很难让药品市场走向健康轨道。医疗市场应逐渐放开,药品价格不应由政府定价,只有产生了竞争,质优价廉的药品才会越来越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