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邦咨询高级研究员 徐斌
6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会议要求:一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地区间可签订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二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三要改进对兼并重组的管理和服务,加强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保护企业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
以上措施,必须注意到“地区间可签订财税利益分成协议”、“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以及“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保护企业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三条。
地区间签订财税分成协议,就意味着地方政府财税不会因为企业兼并重组而受损;而中央政府出资搞兼并重组,表明下一阶段央企可能要来一个大扩张,相关“过剩产能”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可能将被蚕食;第三条,“国有资产流失”是一顶谁也不敢戴的帽子,其实也就排除了民企兼并大国企的可能。至于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垄断行业,如果不是有背景的民间资金,最好还是不要踏过这个门槛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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