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发“鸿利系列”、“飞鹰系列”等具有“基金化、中长期化、投资化”特征的信托产品,杭工信为用户构建了可持续性的盈利模式。
文/俞越
组合投资不仅是获取投资回报和营业收入利润的策略,更是一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客户投资安全性及信托公司声誉和战略风险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杭州工商信托(下称杭工信)通过旗下“鸿利系列”和“飞鹰系列”组合投资信托产品的历年稳健运作,提高了客户的认可度与忠诚度,也为杭工信提高资产管理能力、积累高端客户资源、构建产品品牌、实践业务发展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普遍以单一项目运作为主要模式的信托业,杭工信以组合投资资产管理为导向的运作模式略显独特。2009年年末,该公司基金化信托产品在集合信托规模中占比已达22%。
通过开发“鸿利系列”、“飞鹰系列”等具有“基金化、中长期化、投资化”特征的信托产品,杭工信为用户构建了可持续性的盈利模式,从下面具体案例便可见一斑。
信托基金案例之一——杭信?鸿利1号
该计划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8日,期限5年,投资对象主要为收益稳定的公用事业行业,以组合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融资租赁)为投资方式。大类资产配置为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热电、港口、城市建设等公用事业项目,占比80%;非公用事业项目,占比20%。该计划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信托计划监督管理,受托人则按业绩分段收取报酬。
这类产品的优势在于,运用信托公司“金融工具系统集成商”的优势及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将信托资金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运用于公用事业领域,在分散风险的基础上为客户获取最大收益。
作为业内较早成立的非证券类组合投资信托基金,鸿利1号已稳健运行四年多。通过组合投资、循环投资,累计运用项目超过8个,主要投向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包括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热电、港口、城市建设等公用事业项目。同时,配比了20%的非公用事业项目,并且各个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质押、保证等多种风险保障措施。
在该信托计划运行过程中,杭工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计划的约定,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和信托计划的规范、有序运作。该信托计划还引入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监督管理,其中商业银行负责账户监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估价报告和分配报告的审核审计等。通过外部机构的参与,在管理信托财产时进行职能划分,相互监督制约,保证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促使信托计划规范有序运作,增强了信托产品的公信力。
该产品每个信托年度分配一次,截至2010年4月,已经对受益人分配四次,受益人平均年化收益率约7.75%,其中,2008年、2009年,投资者实际年化收益率分别为9.5778%和9.166%。实现了风险与收益的较好匹配,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满足了稳定收益偏好投资者的需求。
信托基金案例之二——杭信?飞鹰一号
该计划的成立时间为2008年7月16日,期限同样为5年,投资对象为房地产行业/项目,投资方式为组合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主要配置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比例不超过35%),重点选择目标投资年收益率在14.5%及以上的项目。杭工信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质押、保证等多种风险保障措施。
参与该项目的投资者,除可自行转让信托单位外,持有提前退出权份额的投资者可在计划期限届满前四次行权期向受托人以计划资产赎回全部或部分信托单位。此外,投资者还将在计划存续期间以再次营销的方式安排四次定期集中撮合转让。投资者报酬按业绩分段收取,当信托计划收益率低于8%时,受托人不收取报酬。
“飞鹰系列”是杭工信主推的组合信托系列产品中投资于房地产领域的信托产品。“杭信?飞鹰一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该产品系列的首个产品。
本信托计划为浙江省首个组合投资、基金化运作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旨在利用受托人的行业资源和投资标准,识别、捕捉目标市场的投资机会,利用金融技术设计交易结构,利用投资程序及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通过持续跟踪项目实现动态组合管理。
该信托计划以组合投资为原则,产品设计中,创新设置了“提前退出权”的流动性安排。截至2010年4月底,本产品的信托资金已累计运用于8个交易对手的5个房地产项目,其中,浙江省外房地产项目5个。
杭工信作为信托基金管理人,充分运用本土项目信息资源及多种金融手段,在信托期内选择多个符合投资标准的项目以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分散投资、循环投资。通过房地产项目的资产配置、组合管理,增强了风险的可控性、提高了中长期投资中收益的稳健性。“飞鹰一号”在基金化运作模式下,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在2009年10月首轮分配时投资者年化收益率为15.045%。
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对于投资者而言,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有助于提高客户投资安全性,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获取最大收益。同时,通过循环投资(即前期投资收回后,投资于新项目),使信托资金有效地循环利用,提高产品运作的高效和收益的稳定。
对于杭工信而言,通过项目储备、资产配置、组合管理的基金化实践,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因基金化产品具有“期限较长、规模较大、组合投资”的特点,信托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与运作空间相对较大;产品期限较长且循环投资,有利于避免单个项目信托的兑付刚性,增加灵活性,为可能的风险处置提供缓冲期,有利于培育组合投资与资产配置技术。同时,开发组合投资的中长期产品,对于受托人而言,有助于提高信托资产规模稳定性,积累项目资源与客户资源,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优化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更为重要的是,信托基金的“资金池”,也为市场机会的捕捉提供迅速、高效的投资能力,而较长的产品期限,有助于信托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探索更具意义的投资产品。
“分散投资、循环投资、资产配置、组合管理”的基金化运作模式,体现了杭工信对“以客户为中心,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信托投资产品,以及信托业务可持续的核心盈利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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