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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民营金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9日 20:40  《浙商》
放手民营金融
浙商杂志2010年6月上封面秀

  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36条)正式公布。这是多年前的“非公36条”出台之后,对民营企业放开投资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式政策。与旧版“非公36条”相比,“新36条”试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等领域。

  另外,有消息显示,央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的规定,同时使现有一些非银行私营贷款机构合法化。民营企业的金融梦想似乎正在变成现实。

  转型发展,现代金融业无疑是重要方向。从政策上说,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已无障碍;但实际上,民营金融的大门始终没有畅开,一直遭遇看得见却跨不过“玻璃门”。

  自2008年开始,颇具中国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在各地试点。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称,一年来,即使生存在夹缝中,浙江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小额贷款公司初战告捷昭示了什么?“新36条”能否切实执行?民营金融能否取得突破?

  此前,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徐冠巨在全国“两会”上提议:允许以民营资本为主开办小型金融机构,并加快全资民营商业银行的建设步伐。“现在是急需迈出这一步的时候了。”

  小额贷款公司初战告捷

  浙江10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总计达143亿元,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705亿元。其平均年利率达8%,资本收益率近6%。

  本刊记者 金少策

  2010年3月底,瑞丰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潘献勇忙着增资扩股,公司原1亿元的资本金增加至2亿元。在股东们的全力支持下,他的计划成功了。

  “瑞丰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7.5亿元,平均年利率达6%。”说服股东支持增资,潘献勇并未做太多工作,除了拿出瑞丰的业绩外,他还带了两份政策参考资料。

  其中一条是,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在出席中英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研讨会时表示,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央行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的规定。这一政策将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盈利能力。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已达1334家,各项贷款余额是766.41亿元,占整个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比重只有0.19%。

  自2006年浙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小额贷款公司从夹缝中冒出了碧绿的新芽。浙江10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总计达143亿元,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705亿元。从监管机构浙江省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联席会议得到的数据,其平均年利率达8%之多,资本收益率近6%;而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监管报告则称,这一数字已经达到年均贷款利率13.83%,资本收益率9%-11%。

  无论是哪一个数字,都说明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获得初步成效。而随着“四倍利率上限取消”的预期以及“新36条”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的政策公布,小额贷款公司的前景变得越来越明朗,甚至延伸到了电子商务领域。4月8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营业执照。

  有空间

  小额贷款公司与村镇银行的境遇有鲜明的反差。2009年9月份,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甫一试点即面临质疑:税赋重、业务范围狭窄、运营成本高企、盈利堪忧;而村镇银行则被寄予了更多的关注。但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活得更加滋润。今年年初,民间资本丰沛的温州,再次掀起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浪。

  “为什么要组建,因为能赚钱!”正在筹建中的瑞立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瑞立集团董事长张晓平对《浙商》记者说,瑞安第一家成立的华峰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乐观。

  由华峰集团作为主发起人的华峰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达6亿元,自成立以来,该公司累积发放贷款量超20亿元,资本收益率达到8%以上,是浙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的佼佼者。

  事实上,经过一年来的试水,浙江的小额贷款公司也渐渐明晰了自己的方向,寻找到了有别于银行和其他金融业态市场的经营模式。目前小额贷款机构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以市民和个体工商业者为主要贷款对象的“城市”小额贷款机构;另一类则结合“三农”主攻农村金融市场。

  潘献勇向《浙商》记者介绍着他们的主要客户群:微型企业。严格来讲,他口中的微型企业并不是真正的企业,而是加工车间。在泵阀之乡永嘉县,生存着数量颇巨的作坊式小企业,他们是当地大企业产业链上的散兵团。

  潘献勇说:“由于缺少厂房、品牌,这些加工车间得不到银行贷款,就成了瑞丰潜在的优质客户。我们只需要取得下订单企业的认可就可发贷款。”

  很快,潘献勇发现有人开始挖他的墙脚了。今年年初,距离瑞丰千米之外的科信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者的主发起人大众阀门是当地泵阀领域的龙头之一,手中握有丰富的资源。

  但是,潘献勇同样意识到,哪里有赚钱的机会,哪里就会有竞争者。他试着去适应科信小额贷款公司带来的挑战。

  与永嘉相距约400公里的嘉兴海宁,这里曾诞生了浙江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海宁宏达贷款公司。与前述几家小额贷款公司不同,海宁宏达更看重的是农村市场,其支持发放三农贷款超过15亿元,其中七成以上的贷款额在100万元以下。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106家小额贷款公司有很好的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去年一年,浙江总计累计贷款发放49713 笔,近半数贷款周期限在一个月之内,90%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逾期率为0%,不良贷款为零,年终无逾期贷款和欠息。

  “双刃剑”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让人感到乐观。采访中,某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给《浙商》记者算了一笔账: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按全年90%的使用率,月利率按当前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即17.7%计算,全年利息收入为382.32万元。按照5%的营业税、1.5%的城建税、3%的教育税附加、25%的所得税缴纳税费,税费共计约为122.82万元,占到了全部利息收入的32.12%。按有关规定,计提贷款余额的1%作为一般风险准备金18万元计入成本,扣除所得税,实际为13.5万元;如形成不良贷款还应计提专项准备。实际税后利润为246万元,这还不包括房租、营业费用、管理成本等。这位负责人说,这意味着,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率水平和想象中有很大差距。

  目前,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央行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的规定。业内很大一部分人士认为,从贷款机构的社会功能上讲,小额贷款机构和民间贷款组织不应当承担底层百姓救济的责任,因此他们主张利率完全市场化。

  浙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告诉记者,其公司注册资本金是8000万元,成立半年来,他只贷给行业内急需大额资金的同行,贷款期限最长不会超过半年,月息一般是6%到8%,求贷者还排队等候。该董事长说,额度大、期限短、月息高,这基本上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如果按照人民银行的文件要求去做,早就关门了。

  业内人士称,相比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产品具备更高的风险,因此获得更高的风险溢价也符合市场原则。“一些大银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都达到很可观的年息,他们还要求抵押和担保。我们承担的风险相对更大,打破利率上限对我们而言是有益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人士说。

  但是,利率也有可能是把双刃剑。“利率上限取消与否意义不大。”潘献勇说,“从实践看,几乎所有的借款人都会自我衡量财务成本,核算利息。如果他认为合算就接受,如果不合算就不借款。如果利率上浮,那么风险肯定也将增加,如果出现坏账,将得不偿失。我想,最主要的还是小额贷款公司要更好地发展,要从融资渠道、业务范围等方面去寻找突破。”

  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还有更多的诱人之处,“小额贷款公司做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信贷等业务正在变为现实,这将成为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潘献勇透露,温州市政府日前已经下发了相关文件,该意见不仅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财税政策扶持上有所加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业务范围等方面均有放宽。

  闹“钱荒”

  尽管许多小额贷款公司沐浴在春风里,但是“只贷不存”的紧箍咒仍然让许多小额贷款公司触碰到成长的天花板。 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公司曾遇到了就差钱的尴尬。该公司总经理刘阳说,开业不久就闹“钱荒”了,今年3月拿到银行1亿元授信,又在一个月内贷光了。现在还有五六个大客户等着贷款,只能等回笼资金了。

  2009年12月开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的平阳恒信小额贷款公司,截至今年1月底已办理发放贷款236笔,放贷金额达2.06亿元,账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这就像一个水池,只能放水,却不能往里注水。”温州鹿城捷信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符加嵘说,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也不能超过自有资金的50%,没有良好的运营能力,生存就会比较困难。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庾力透露,尽管目前政策已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但截至2009年12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余额仅为63.2亿元,仅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71%。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说,有六成小额贷款公司曾有过“无米下锅”的窘境。

  “小额贷款公司‘存贷合一’业务应该尽快放开。”宏达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沈向晟建议,鉴于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浙江应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存贷合一”,并放宽“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等限制。

  但也有专家认为,目前的主要问题不在于是否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和融入多少资金,而是有没有机构愿意向这些公司发放贷款。

  《浙商》记者亦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均被允许从银行拆入资本金50%的资金用于放贷,但实际上并没有银行愿意给这些公司提供资金。

  “我们之前同一家银行谈好了一个亿的授信,但是后来他们又反悔了。”苍南联信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主要的原因是风险问题,因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量少,整个公司盈利状况受单笔业务波动影响比较大,整体的财务状况很难谈得上稳健。而商业银行资金需要达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因此这些公司基本上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路问题仍然未明。央行和银监会去年5月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改造为村镇银行;这也是当初众多民企争抢小额贷款公司牌照的主要动机。但依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25条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即使小额贷款公司可转为村镇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民营企业必须放弃部分股权。

  正泰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就此建议,银监会应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转型为村镇银行时维持原有的股权结构基本不变,商业银行可以参股,但不一定为最大股东。“这样既有利于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又从真正意义上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融资”。但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近日公开表示,国家推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目的是培养贷款零售商,并不是想为这些人进入银行业搭台阶。

  很显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道路仍很漫长。

  村镇银行“缺血”

  从当初各家银行争着抢资格,民企争着入股,到如今严重缺“血”,村镇银行正普遍面临着艰难挣扎的困境。

  本刊记者 金少策

  4月9日,由交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当地17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的安吉交银村镇银行正式成立。至此,浙江已经开办了14家村镇银行。而从2007年3月开始试点至今,全国也有了100多家村镇银行,其发展势头可谓非常迅猛。各地出现了银行争着抢资格,民企争着入股的热闹景象。

  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村镇银行目前经营情况普遍难言乐观,有的甚至陷入困境艰难挣扎。一些村镇银行严重缺“血”,出现了资金“倒挂”现象——资本金都已贷出,备用金几乎为零。

  永嘉县恒升村镇银行副行长吴忠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说:“许多村镇银行,三年内将难有大作为。”

  存款少,贷款成本高

  永嘉恒升村镇银行是由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发起的,于2009年4月21日开业,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目前存款额为2亿元,贷款额为3亿元。

  “我们自成立以来只能说实现了微盈。”3月30日,永嘉县恒升村镇银行副行长吴忠说。

  在恒升银行一楼大厅,该行一位客户经理告诉《浙商》记者,“你看我们营业大厅冷冷清清,连一个客户都没有,营业情况可想而知了,所有窗口一天存贷款业务加起来还不到30笔。”

  《浙商》记者在恒升银行营业大厅逗留了约一个小时,大厅除了该行的几位工作人员及一名保安之外,期间只有一位男性顾客光临,这位顾客来到窗口询问后并没有办理任何业务。这名顾客说,他亟需一笔贷款,因没有资产抵押无法从商业银行获贷。他原本指望村镇银行能帮其解燃眉之急,但他失望了,这里同样需要有抵押才能获贷。

  放贷难是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面临的一大难题。相比较而言,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流程上,基本与银行无异,而小额贷款公司则并不需要太多的抵押品。

  与恒升村镇银行相似,位于全国百强县——浙江长兴的长兴村镇银行,也被发展的现实所困扰。该家银行行长朱海荣说:“我们的服务属于金融系统的劳动密集型,即便是一笔小小的贷款,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都要派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目前我们涉农贷款达91.77%,这无形中增加了我们的成本,成本至少增加1倍以上。”

  这似乎是一个悖论,村镇银行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解决农村信贷困难,但这也让村镇银行在成本上显得更高。长兴村镇银行是杭州联合银行发起,从2008年5月27日开业至今已吸收存款12亿元,其存款规模在全国村镇银行中也是屈指可数,即便这样,其赢利仍然不理想。

  “我们银行又开了两家支行,现在放贷客户不用愁。与旺盛的信贷需求相比,存款却捉襟见肘。前年我们收支持平,去年盈利700多万元。”朱海荣透露,“听说外省市一些村镇银行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

  从浙江省银监局获得的数据显示,浙江村镇银行中只有长兴村镇银行规模最大,约有14亿元存款;有些村镇银行半年只吸收3000多万元存款,稍微好些的有2亿—3亿元存款。不管业绩好的还是差的,都存在困难。现在几乎所有村镇银行资本金都贷出去了,有的存贷比甚至超过150%—200%。

  “孤岛”现象

  盈利能力偏弱,直接的原因是村镇银行的利率偏低。由于村镇银行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其单项贷款盈利本身就无法同小额贷款公司相比。尽管村镇银行理论上占有能“吸储”的优势,但吸储却并不是件易事。

  朱海荣说:“目前我们最需解决的是再贷款资金,不仅我们存贷比超过了150%,很多村镇银行早已出现倒挂。资本金都已贷出,备用金几乎为零,可持续发展已面临考验。”

  “有些客户不了解村镇银行特点,以为是个人钱庄或担保公司,对存款没有安全感。另一方面,有些汇款业务以及同城业务不能直接办理,本票没法开,无法转账,没有银行号,又不能电汇,要通过主发行或其他银行间接代理。客户不理解,又要跟他们解释原因,在这里真的好费劲,好累好辛苦。”上述恒升银行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浙商》记者发现,同样位于双塔路,与恒升村镇银行相隔只有几十米之遥的工行、建行营业大厅,每天客户排着长队等待办理业务,一片繁忙。

  “存、贷、汇”是银行的基本功能,由于村镇银行网点单一,没有银行号与入网通行证,许多业务不能展开,钱进不来,出不去,只能在自己体内循环,因而成了孤岛。

  苍南建信村镇银行董事长叶建勇对村镇银行现阶段存在困难作了这样的描述:“存贷汇是银行基本功能,村镇银行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不能发行个人银联卡,吸存外来的款项困难。温州人钱从外地汇来很多,但进不来。健全的外部环境还不具备,没有网络平台,没有储蓄网点,如何开展更好的业务?起先存款都是靠面子,大家给存一次两次是可以的,如果仍是现在这种状况,存款成为死钱,客户终究会跑掉。”

  “我有一笔外地款打入村镇银行,周转了好几个地方,几天时间才汇到,真急死人。”在永嘉做阀门业务的一位吴老板告诉《浙商》记者,“如果没有方便性,我们为什么要选择在村镇银行办理业务?”

  告别“婴儿期”

  在银行业竞争到了白热化的今天,尚处于“婴儿期”的村镇银行今后能否从小草成为参天大树,至今还是个未知数。业界人士甚至开始担心村镇银行面临夭折的困境。

  “搞一个银行营业牌照很难,股东也不会轻易放弃。”面对村镇很行的困境,浙江省银监局非现场监管四处处长刘铁如此回应,他表示,村镇银行的股东都是当地颇具实力的龙头企业,要改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主要问题还在于主发起行以及股东在村镇银行未来发展中应如何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

  刘铁告诫那些村镇银行的股东们,不要过早考虑分红。苍南建信村镇银行董事长叶建勇坦言,“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困难并非当初想象那么简单。”叶建勇期待,政府能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

  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金雪军教授说,村镇银行定位是服务“三农”,准备金缴存比例却高于同样性质的农村信用社;在营业税方面,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为5%,而农信社仅为3.3%。财政对农行、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但对村镇银行发放贷款没有明确规定进行贴息,这些都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去年年底,在浙江举办的村镇银行发展高峰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位金融界人士及国内18家村镇银行的代表呼吁,政府更进一步放宽对村镇银行的限制,允许其存款利率适当上浮和在城市开分支机构,将城市资金适当调剂一些到农村来。

  在未来10年,全国将再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300多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00多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表示,如果前述问题不消除,那么村镇银行很难有大的作为。

  民间借贷再战江湖

  信贷调控政策在年初骤然加紧,给中小企业带来较大的融资难度,民间借贷因此再次活跃。

  本刊记者 金少策

  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1-4月全国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分别为1.39万亿元、7001亿元、5107亿元、7740亿元,增速波动明显。信贷调控政策在年初骤然趋紧,给中小企业带来较大的融资难度,民间借贷因此再次活跃。

  以号称中国民间利率“晴雨表”的浙江温州市为例。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全市民间借贷利率的监测显示,去年第四季度,温州市民间借贷加权平均月利率为11.23‰。种种迹象显示,民间利率再次“水涨船高”已是大概率事件。

  民间利率飚升

  春节过后,在外地做生意的温州人周杰(化名)拟用房产作为抵押贷款20万元,他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市场。“在银行借贷,第一需要抵押物,第二要排队,关键是还不一定轮得上。”周杰说,“民间渠道借钱更有效率。”周杰最后把房子作为抵押,从当地一家担保公司获得了25万元的贷款,年利率30%。

  这一利率在温州当地民间借贷市场并不高,但如果没有抵押物,利率会翻好几番。“如果是当地人,不用抵押,每天5‰。”温州一家民间借贷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借款人通过这家公司借款1万元,每天需支付50元利息,一个月需支付1500元,相当于月息15%。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急需流动资金的既有中小企业,也有个体商户。据浙江台州一位企业主透露,目前民间借贷的月息最高能到2-3角的水平,即20%—30%,而一般情况下月利率只有3%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表示,在2009年的淡季,也就是银行信贷扩张最迅速的时候,民间借贷的月息曾经跌至1.5%至2%。

  温州市担保行业协会会长、中投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郭志超告诉《浙商》记者,银根紧缩以后,公司的客户非常多,特别是近两个月,公司的业绩增长迅猛。

  据国内唯一一个民间借贷监测点——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统计,仅今年1月份,温州发生可监测的民间借贷额就有10273万元,而且还出现了不少专业中介机构,为民间借贷提供服务。

  在义乌,民间借贷也重新活跃起来。“不是熟人托关系,‘一角利’,甚至一角五分利,恐怕都借不到钱,就怕给了钱却拿不回来。”一知情人士对《浙商》记者表示。如果按“一角利”计,年息则高达120%。这有可能是近十年来最赚钱的高利贷了。

  创投公司的隐秘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隐匿在月均数亿民间借贷资金背后的,是民间资金集结主体的“更新换代”。之前,被指为“类钱庄”形式存在的投资咨询类公司和担保机构,一部分进行整合进入规范经营,另有部分开始向创投行业转身。

  “其实,这种形式令民间资金的流动更加合法化。”温州工商界一位人士认为,这是实体经济和民间资金对接的中间地带,成了温州民间资本依附生存的载体。这种转身是渐进式的,早在2007年,温州人林阿信就在上海设立创投公司。

  “我们的创投资金都是自有资金,进入门槛1000万元起。”林阿信说,“这正是创投发展的大好机遇。”在投资咨询类公司和担保机构的非法“借贷”行为被当地政府整顿治理后,民间资金集结主体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更新换代。时至今日,浙江成立了大小超过300家的创投机构。仅温州一地,就有1500亿元民间资本“潜伏其中”。

  曾经以投资管理公司从事民间借贷的黄伟建也是“转身者”之一。他认为,从所有权和资金的来源看,创业投资基金可分为:政府基于产业政策而专门设立的创投基金;大型工业企业集团由于战略发展需要而设立的创投基金;以大型机构投资者为募集对象的创投基金等六类。

  “而温州基本上属于‘由富人、企业家和境外投资者通过私募形式出资的创投基金’,运作资本来自民间。”黄伟建说,一般情况下,发展良好、收益高的中小企业不愿意让别人参股,但是,在当前向银行贷款难,民间融资利率又高的状况下,更多企业开始考虑通过股权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然而浙江这些民间创投公司的业务中,另一条“暗线”就是从事资金短线拆借。

  黄伟建透露了这条“暗线”的操作方式。一部分“创投”往往会成一种幌子,在寻找项目的过程中,会经常遇到一些身处融资困境的企业,但又不愿意出让股权融资,于是,很容易就达成一笔借贷。但这种短期的借贷行为,利率往往会高于目前官方所监控的范围。

  难喝的“毒酒”

  浙江省银监局报告显示,由于资金面持续紧张,众多中小企业只能转向民间借贷。在目前浙江温州的企业营运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民间融资的比例,已经从2006年的60:24:16,转变为现在的54:18:28。

  2月24日,位于温州的欣顺船业打造达2年之久的一艘12700吨油轮下水,这艘将驶向希腊的油轮,为其董事长胡志兴带来2000万元的利润。为了这个丰厚的回报,胡前期需要投入亿元资金,其中6000万元由自己公司垫付,其他的靠社会融资。

  但如果利率持续上升,胡志兴的融资成本就会提高。2008年的教训非常惨痛,全国多家知名企业因为民间借贷链条断了而崩塌。 “如果今年企业信贷政策跟2008年一样,那么浙江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仍然不能得到解决。”传化集团董事长裁徐冠巨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说,他对民间高利贷给企业带来的危害表示担忧。

  “民间借贷的繁荣和衰退是跟随着经济周期走的。在早期阶段,民间借贷对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但是,民间高利贷如今却成了难喝的“毒酒”。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近年来,由于浙江一些地方的实体经济逐步走下坡路,集资者资金链越绷越紧,允诺的利率越来越高。民营企业一方面赚不到钱,一方面又要支付很高的利息,“很容易整体崩塌”。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要求制定“民间借贷法”的议案》。周晓光认为,一部专门的《民间借贷法》的制定和出台,不仅从法律层面上给予民间借贷合法的地位,更有助于其更好地满足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经济以短期、小额为特征的金融需求,有利于活跃金融市场,对现行金融系统起到补充作用;而且有助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范和降低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从而避免恶性事件的发展。

  浙江酝酿新突破

  本刊记者 何晓春 实习生 吴景伟

  2010年4月底,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已形成初步框架思路和内部讨论初稿。《浙商》记者就此独家专访了负责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炜教授。

  不是“玻璃门”而是“铜墙铁壁”

  《浙商》:金融业的发展还有许多“玻璃门”有待突破。“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有哪些突破点?

  汪炜:从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来看,金融业却是相对滞后的一个行业。应该说,目前金融业发展面对更多的不是“玻璃门”而是“铜墙铁壁”。

  “十二五”期间,浙江金融业发展,需要以满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核心,强化金融业的投融资服务和财富管理能力,重点在发展直接融资、增强地方金融实力、金融资源集聚、民间资本有效转化等方面实现突破。

  金融已成浙江支柱产业

  《浙商》:您认为浙江金融业的发展还存在哪些根本性问题呢?

  汪炜:首先是理念上对金融业的认识,当然这不只是浙江的问题。金融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仅被视为实体经济的服务部门和配角,而没有把金融作为国民经济中相对独立而且具有战略性的产业加以自主发展和重点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对金融业的要求较多、政策支持较少。2009年,浙江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份额已经达到8.4%。一般来讲,一个产业在GDP当中的份额超过5%就是支柱产业,浙江省金融业2005年就超过了这个比重,也就是说金融业早已成为浙江的支柱产业了。“十二五”期间,我们一定要把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战略性的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引擎来对待。

  《浙商》:那么,浙江省将怎么发展金融业这一支柱产业呢?

  汪炜: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体化的金融管理体制。正是在这样的体制下,形成了一批全国性的大型金融机构,它们是金融业的主体。但是,中国又是个大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所以,一体化的金融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一直存在。

  金融理论和金融发展的现实已经证明,即便是在一体化的金融体系下,地方金融发展对于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仍非常重要,并且是不可替代的。

  “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效改善大银行金融体系与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不匹配的问题,解决金融服务不均衡等问题,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

  民间资本腾挪的威力

  《浙商》:那么我们如何做好民间资本这篇文章?

  汪炜:浙江民间资本存量达到一万亿元。大量的民间资本亟需寻求有效投资渠道,而传统的金融体系却无法充分吸纳和转化逐利性的民间资本。

  我个人认为,主要需要通过产业政策和资本平台,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合理引导民间直接投资流向;并且通过发展信托、基金、风险投资等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资本的有效转化。破解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两难”资本困境。

  《浙商》:引导民间金融方面是否能够有突破?

  汪炜:我们希望浙江能够成为全国领先的“金融创新试验区”和“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在优化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推进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引入民营资本方面;在地方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和战略转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后续改革方面;在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间金融阳光化范围方面,争取政策创新、先试先行,并能够在全国起到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本刊记者 楼方芳 对此文亦有贡献)

  让地下金融在地上“跳跃”

  只有开放民间金融,使其与民营经济的产业需求相匹配,才能使民营经济获得源源不断的金融支持,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本刊记者 潘欣怡

  “关于民间金融的问题,我觉得恐怕已经不是一个‘玻璃门’的说法,因为民营企业的准入已不是问题了。我想,关键点在于如何去活跃和规范金融市场。”再次采访徐冠巨,已经是全国“两会”结束后的一个月,也就是这时,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浙江省政协副主席、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提交了一份关于《实现经济增长向民间投资拉动转变》的提案,他在提案中指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充分调动浙江省巨大的民间资金。通过贷款担保、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等措施减少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担心,鼓励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尽可能开放民营银行业务,大力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允许以民营资本为主开办小型金融机构,并加快全资民营商业银行的建设步伐。要进一步畅通民间投资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鼓励民营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和发债,及时、有效地将民间储蓄转化为民间投资。积极支持成长性好、有盈利前景、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这份提案在“两会”上引起了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金融业“梯度”要与企业相匹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加快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三点: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金融是生产性服务业中一个重要的范畴。国务院对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金融环境问题,其实已经看得很清楚了。除了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外,还单独强调金融的支持这一点。”徐冠巨对《浙商》记者谈到,“民间的需求和政策的到位程度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差异,所以要看如何去落实国家的这些措施,从而解决大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和地下钱庄带来的潜在风险。”

  活跃的地下金融能否在地上“跳跃”起来?这是徐冠巨一直在关注的问题。在他看来,浙江的金融在地下一直是很活跃的,“我们不能对地下金融的繁荣视而不见,地下的金融会繁荣,是因为需求的存在。”徐冠巨分析:“我们有国有控股银行、有地方商业银行、有区域性的信用社;同时,我们的企业也有大型国有企业、大型的民营企业,中小私营企业,这两者的形状都是梯度形的。企业的梯度形是宝塔形的(见下页图),大量的中小企业存在于底部,而金融领域的梯度还不明显,大量的资本积聚在高端,是个倒三角形。”

  因而,在徐冠巨的眼中,很多的商业银行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并不是不想支持,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的网点覆盖不了那么多啊。”

  只有开放民间金融,使其与民营经济的产业需求相匹配,才能使民营经济获得源源不断的金融支持,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只有培养相适应的金融企业,才能实现总理所提出的要求。”徐冠巨对《浙商》记者说。

  一乡一个小额贷款公司

  浙江省是中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中国最富有的省份之一。因此,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刚一出台,就受到了浙江民间资本的热烈追捧。

  作为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徐冠巨每年都会亲自带队去各地考察调研,他认为,“其实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很多的渠道。事实证明,在经济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效是非常显著的。所以,我个人觉得,在试点的基础上,应该加以扩大、扩容,至少可以做到一乡一个。”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这会是明智之举。通过放手,政府可以更好地比较出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和国家的基准利率、民间纯市场化的利率之间的距离。同时,这样也有利于建立一个以市场配置资本的成本机制,有助于金融监管当局、货币监管当局对出台的相应政策进行市场检验。”徐冠巨加以补充。

  “社会总是向着更开放的方向发展的。”徐冠巨感慨道,“我们期待出台更实际的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当降低税负或民间金融服务得到政府支持时,拓宽民间投资的形势将更为乐观。”

  对接资本的出路和需求

  “相对于其他省份,浙江的民间资本比较充裕,而另一方面,浙江对于民间的需求也特别旺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大力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徐冠巨的这个想法道出了很多民间金融机构的心声。“现在是急需迈出这一步的时候了。”

  在徐冠巨看来,中小企业密集的地方,也是资本需求比较大的地方。因此,发展金融业,把有限的资源运用到急需的地方去,既服务了资本的出路,又服务了资本的需求,使金融资源效率最大化。

  “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和转型升级,不仅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更是就业的主渠道。这个基础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它的创业环境、发展环境、服务环境。它需要必要的流动资金和贷款的支持,虽然量并不大,但是面很广。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支持,就会束缚它的发展。”于是,徐冠巨开始构思那份引起高度关注的提案。

  “如果有机会参股民营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传化集团愿意吗?”《浙商》记者问徐冠巨。“我们愿意的。这些年,传化投资也在做这些。用富余的资本去服务需要资本的企业,这是一件好事情。”徐冠巨肯定地回答。

  活跃于监管范围之内

  曾几何时,在银根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下,浙江的“地下钱庄”一直异常活跃。

  “如果说民间的金融市场繁荣了、发展了、规范了,那么,高利贷、地下钱庄现象也会减少。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很多出现问题的企业,都与这有关,当然,我们也不能够排除现在还有这些情况的存在。” 徐冠巨说。

  事实上,民间金融不仅仅是放开准入的问题,对于监管体系也是很大的挑战。

  “我们不能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如何让民间金融机构活跃在监管范围之内很重要。”徐冠巨强调,“虽然中国民间有资本,但还是偏少的,有限的资本不要让它盲动。有计划地去指导、利用、服务,唯一的途径便是进一步规范和繁荣金融市场。”

  浙商的“金融港”设想

  “以往金融业都是国有控股的,现在门槛低了,放开了,我相信民营资本可以做得很好。”浙江永利集团董事长周永利说。

  本刊记者 金少策

  浙江永利集团董事长周永利坐在绍兴永利大厦29楼的办公室内,楼下是他参股的绍兴农村合作银行。对于民间资本如何进入金融服务机构,他有着很深的实践经验。

  “实体经济与金融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在浙江,金融服务业应该成为浙江民资的选择。”周永利认为,浙商天生拥有资本运作的能力,目前浙江企业正面临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头,投身金融领域,走“实业+金融”的路子应是浙商的最优选项之一。

  事实上,周永利也是民资进入金融服务机构的实践者。从参股绍兴农村合作银行到浙商银行,再到发起成立信泰人寿,这位以纺织起家的浙商,已在金融投资的路上越走越宽。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最近十年间,浙江民资介入进入金融服务机构已不是新鲜事,浙商银行、温州银行、宁波银行等商业银行的股东都有民企的影子。

  “浙江的经济基础好,金融发展也好,但是浙江本土的金融机构却并不发达。”在周永利的心中,有一个打造浙江金融港的新梦。

  金融“基因”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周永利试图梳理浙江的金融演变史。他发现,自古以来,浙江民间资本从事货币业务就很发达,钱庄即为典型。清末,现代化银行业开始在杭州兴起。钱庄资金纷纷流向银行,出现了浙江兴业银行、金城银行、浙江实业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等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机构。

  “民国时期,由民间资本创办的民营银行最多时达到37家,其中有19家是面向全国经营的。”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周永利颇为激动,“这说明浙江金融文化底蕴深厚。”民国时期的浙江众多民营银行,为浙江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尤其是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建树颇多。

  据不完全统计,浙江兴业银行先后为600余家民族工商企业提供过贷款,并解救了20余家濒危企业,包括实业家张謇创办的大生纱厂和“火柴大王”刘鸿生创办的大中华火柴厂。

  周永利对当时的浙江民营银行充满了敬意。“浙江人靠诚信做生意。”浙江还出金融人才。据说,在浙江经营的银行中,80%的金融人才是浙江本地人。

  现实反差

  庞大的民营企业群,让在浙江的金融机构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收益。2009年,国内银行的三分之一业绩,是在浙江创造的。而浙江的银行资产,却只占国内银行总资产的九分之一。浙江已成为全国金融业务规模增长最快、效益最好、质量最优、机构最全、生态环境最佳的省份之一。

  周永利曾在很多场合宣讲巨大的浙江金融市场,他给《浙商》记者提供的几个数字对比,更让人清晰地了解浙江本土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空间和机会。

  “2009年,国内银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向总部所在地纳税千亿元之多,而浙江本土银行却只纳税200亿元。”周永利表示 ,“为什么不做大金融蛋糕?”

  周永利曾经在浙江省政协会议上提出“打造浙江金融港”的提案,他说,“可以发展典当、信托、保险、基金等。仅就保险业来说,浙江去年的保费收入总额是600亿元,而浙江本土的保险公司却只拿到其中的一个零头。”

  事实上,金融港概念早已有之。2008年,杭州就提出将着力打造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中心,形成全国性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示范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先行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和谐的引领区,但发展仍然缓慢。

  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也曾为此鼓与呼。他认为,浙江不仅仅有实体经济的优势,而且还有一个优势就是金融业,尤其是民间金融。 周其仁认为,浙江应该发挥制度的成本优势,首先让民间融资合法化,然后允许成立民间的投资公司,进而成立民间的银行。这样的话,浙江就有可能成为我国民间金融的领头羊。

  在周永利看来,银行业做大做强有三个好处:第一、汇集资源,包括资金资源与人才资源;第二、搜集信息。银行有最快的信息,哪个行业好,哪个行业赚钱,银行都能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可以为政府提供十分有用的参考信息;第三、就是能够为当地做贡献,提高财政收入。所以应该做大金融业,更好地为浙江经济发展服务。

  “以往金融业都是国营的,现在门槛低了,放开了,我相信民营资本可以做得很好。”周永利对民企涉足金融界充满信心。

  金融城梦想

  在周永利的“浙江金融港”提案中,有着对完善配套措施建设的建议。

  他认为,首先政府要统筹引导,要有政策引导。“如何打造浙江金融港,政府要有一个正式的规划出台,比如说五年或十年规划。后续还要出台实施细则,细则必须非常具体到位。”周永利说:“在规划中要明确,浙江要增加的全国性银行的数量,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时间表等等。”

  周永利还建议政府要鼓励成立金融控股集团。“多家金融服务机构联合成立一家金融控股集团,资源配置可以达到最优;可减少风险、提高效能。”周永利感慨道:“为什么金融控股集团在山东、江苏等地可以操作好,难道在浙江就不行?”

  其二,要有教育配套政策。“教育要为金融港的打造提供人才保障。”周永利透露,浙江大学正在筹建高等金融学院,将会着力培养高水准的金融专才。

  当然,金融港必须要有一个实体支撑。“浙江要有一个金融城,让所有金融机构都来到这里。”周永利心目中的金融城,应该具备德国法兰克福、日本东京那样的良好环境。

  “法兰克福吸引了30个全球性金融机构,东京有20多个。浙江要吸引这些金融机构进驻,必须要有个良好的环境。”周永利的期望是,金融港未来能给浙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路线图”

  显然,周永利已经看到了梦想的曙光。

  2009年11月,浙江省金融办升格为正厅级单位。这一变动承载了浙江省加速金融产业布局的思路。时隔三个月,在浙江省政府召开的金融工作座谈会上,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在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浙江省金融改革发展步伐,并制订了发展“路线图”。 《浙商》记者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得到的一份资料对这一路线图有较为详细的描述(见下表)。

  陈敏尔说,2010年,要进一步确立浙江金融业在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支柱产业战略地位;加快形成浙江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浙江金融体系,包括业态结构、空间布局结构。这些事关浙江金融未来发展大计。

  在陈敏尔看来,要以金融业转型来促进整个经济转型,争取使浙江成为全国多元化融资示范样板省份。

  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浙江省打造金融港的规划中突出了民营企业的主导作用。事实上,企业对此也是趋之若骛。据消息人士透露,一家由多个浙江民企参股的新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正在酝酿中。

  民营金融拓荒者

  浙商银行第二轮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由之前的27亿股猛增至52.16亿股,股东数则由16家扩容至19家,其中民营股东18家。

  本刊记者 金少策

  2010年4月19日,浙商银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审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一份亮丽的年报及该行第二轮增资扩股后的民企股东曝光。

  亮丽业绩

  “2009 年末,全行监管资本 114 亿元,资本充足率 11.06%。总资产163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2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95.00%、69.55%和 70.16%。全年净利润为8.67亿元,同比增长46.80%,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显然,经营团队交出的 “成绩单”令人满意。

  西子集团董事长王水福(任浙商银行董事)和永利集团董事长周永利(任浙商银行董事)坐在台下,表情轻松。他们是众多股东代表中的两位知名浙商。除此之外,同为股东的万向控股(鲁伟鼎任浙商银行监事会主席)、广厦控股(楼江跃任浙商银行董事)、横店集团、恒逸集团、日发控股等企业均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乐观的情绪。

  这也是他们参与浙商银行第二轮增资扩股后的首个年报审议。浙商银行2009年年报显示,行总股本由之前的27亿股增至52.16亿股,补充资本金近40亿元,股东数则由16家扩容至19家,其中民营股东18家。

  这18家民企是民间资本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拓荒者。在展望“新36条”继续给民间资本投资金融服务机构“松绑”的探讨中,他们在浙商银行的尝试无疑最具代表性。

  18家民企成受益者

  浙商银行自成立以来就被称之为“真正的民营银行”,其资本结构凸显民营色彩:民资占股85.71% 。在初始的全部15家股东中,万向控股、广厦控股等13家民营企业掌控了85.71%的银行股权,民营资本处于优势地位。第二轮增资完成后,浙商银行的“民营特色”并未改变,持股比例仍为85.71%。

  鲁冠球旗下“万向系”实际持股比例为10.34%,与旅行者汽车集团并列排名第二;横店集团和浙江恒逸集团含关联方在增资扩股后各持股9.54%,并列排第三。

  《浙商》记者了解到,此轮增资扩股中,浙江广厦并未认购新增股份。由于受制于银监会有关认购新增股份的相关规定,广厦控股无法直接增持浙商银行。但记者注意到,广厦关联方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持2.4亿股,占股比例却升至6.80%。

  曲线增资不在少数,李字集团与恒逸集团也通过旗下子公司保证了增持权益。同时,这体现了浙商对金融资产的钟情,而从参股浙商银行的数位浙商来看,他们在金融领域的拓荒,已经初具规模。

  点 评

  史晋川:寻找更高层次的“资本家”

  其实,浙商群体一直在努力突破金融投资领域的“玻璃门”:由小信用社发展而来的台州商业银行、泰隆等民营银行经过多年的坚持,进入杭州、上海等大城市广设分行,不断取得金融业方面的突破;新湖集团黄伟打造的“新湖系”开始在资本市场崭露头角;郭广昌的“复星系”早已形成了庞大的“金融+实业”链条;雅戈尔集团李如成制定的“三驾马车”战略——服装、房地产、金融投资三大领域业已取得较好的整合成果。

  对于浙商一直尝试在金融领域进行的一些新突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史晋川就此分析,这是对原来的体制、产业准入等管制的一种挑战。

  “浙江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浙商普遍想进入新产业、新领域,但碰到了两个现实问题。”史晋川认为,首先是面临国家的准入难题,在某些产业,国家的政策表面看来是准许进入的,但实际上仍存在天花板、玻璃门。国家允许准入的一些产业,一般有较大的资金或规模经济的门槛要求。这些门槛未必是国家政策有意识地阻碍民企进入,但其产业确实与其规模经济要求相适应。第二个难题则是融资手段的缺乏。虽然有机会进入新产业,但浙商往往缺乏有效的融资手段,缺乏相应的理念去做资本家融资的事情。这必然导致浙商力量的分散。

  史晋川告诉《浙商》记者,“把分散的产业资本集中起来成为金融资本,然后转换成为大的产业资本,在这个能力上我认为浙商是存在问题的。”

  “这显然和资本及融资方式有关,浙商是很成功的商人、企业家,但他们中的一部分应该可以脱离实体产业成为更高层次的‘资本家’,这是浙商转型的一个方向,也是浙江整体经济突破的一个方向。”史晋川说。

  股东素描

  鲁冠球:在金融领域“播种”

  鲁冠球与刘永好、张宏伟被称“中国民营企业的三巨头”。与刘永好的新希望集团(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和民生保险的股东之一)、张宏伟的东方集团(民生银行和新华人寿保险的大股东)相比,鲁冠球的“金融帝国”规模也不算小。2003年以来,他率领旗下的万向集团就已一步步深入金融领域。

  “金融保险业作为一个尚待开发并又有着广阔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始终在万向的拓展视野之内。”鲁冠球今年早些时候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说,万向的发展思路将是“工业产业与金融产业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2001年5月,万向集团通过其海外全资子公司——万向美国公司正式出资参股了美国霍顿保险集团公司,该公司是美国最大的非上市保险公司。双方还共同出资在美国芝加哥成立了万向—霍顿保险经纪公司,万向获得51%的控股权。这是万向涉足金融业的第一步。

  随后,鲁冠球进军金融领域的动作频频。

  2004年,万向控股参股浙商银行。至此,万向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已达6家,直接或间接控股上市公司10家,持有的金融牌照11张。

  2009年,万向实现营业收入514.8亿元,同比增长13%。“以产业为基础,金融相结合,两者相辅相成。”鲁冠球以“播种”一词形容金融领域的投资:“就像我家的菜园子,你播下种子,肯定有不发芽的,肯定也有发芽的。”而目前,万向“播种”似乎还将继续深入。

  股东素描

  徐永安:看中金融业的回报

  自从2001年横店集团“少东家”徐永安上台以来,他就格外看好各种金融工具的作用,欲求利用资本市场独特的价格发现功能,为横店创造更为有利的成长环境。

  2004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43亿元持有浙商银行9.54%的股权。

  徐永安告诉《浙商》记者,横店经过20多年的产业拓展,产生了强烈的融资需求,希望借助证券、银行业实现整合产业链的目的。

  徐永安强调,公司投资金融企业只是看中投资回报。“我理解民营企业进入商业银行绝大部分都是纯粹的投资行为,而不是说要控制金融业。”徐永安说。

  曾赴日留学的徐显然很擅长利用金融工具,他说,我们看中浙商银行的未来,这将为企业带来颇丰的利润。“做实业的人利用金融工具壮大自己的实业,这是一种进步、一种运作水平。金融只是工具,关键要看这家企业在发展什么。”对于依靠多年实业积累家底殷实的横店来说,投资的脚步放慢一点,问题也不大。不过担忧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火烧得太大,我这个池塘里的水也要被抽干。”

  股东素描

  王水福:浙江金融史中找到启发

  “看书启发了我们投资参股。”爱好看书的王水福,喜欢把好文章摘出来给员工读,然后跟员工交流,他把收集的好文章编成《潮涌千年》,这本记载着浙江人文历史、文化遗存、山川胜迹、杰出人物的“小百科”里,有一篇讲述浙江金融业历史沿袭的文章。“文章中有不少值得我们思索的东西,比如浙江兴业银行的事迹,就启发我们投资参股了浙商银行。”

  制造业是西子集团的核心产业,但王水福也毫不讳言要进入其他领域的雄心。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他表示,中国经济经历了30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服务业在未来的发展空间已经打开。

  王水福表示,现在其他领域的投资收益都比这个大,但是金融服务这个领域有着长远的发展空间。所以,几乎在浙商银行第二轮增资扩股的同时,王水福还参股杭州银行成为了其新股东。

  股东素描

  楼忠福:对金融业观念逐渐改变

  国内首家民营银行民生银行成立的时候,发起者曾经找过广厦控股董事局主席楼忠福,希望他以2亿元参股民生银行,但楼忠福并未出手。然而,2004年楼忠福按捺不住金融冲动和众多浙商一起携手进入了银行领域,成为浙商银行股东。

  在楼看来,放弃民生银行,原因在于 “回报太低”,而且只能是一个“进军银行的形象而已”。楼曾对银行业盈利能力持怀疑态度。在楼看来,中国银行经营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靠投资来赚钱,盈利模式过于单一。在一次《浙商》杂志举办的活动中,楼忠福对记者说:“人家国外的银行靠什么,靠经营赚钱,靠投资赚钱。我们的银行靠什么?主要靠存贷款利差和其他金融产品。”

  楼的观念逐渐在改变着。“我做实业肯定要和金融接触,但自己不可能直接去做金融行业。”楼忠福投资浙商银行还是获得了可观的回报。据有关人士估计,按照其持股比例,最近五年间,广厦在浙商银行所得分红不下亿元。而浙商银行上市的预期,足可以放大广厦的未来收益。

  银行股权在一定程度上使广厦多了一个融资工具。最近两年,广厦旗下项目陆续开发,资金需求较大。广厦以持有的浙商银行1.43亿股股权作为质押融资4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保障了公司持续发展。

  两大利好能否兑现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于5月13日对外公布。另外,社会关注已久的《贷款通则》有望重新修订正式出台。

  本刊记者 金少策

  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全文共有36条政策措施。为区别于2005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简称为“新36条”。

  “新36条”将鼓励民间资本自主创办中小城镇金融机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法人最低出资比例限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的比例限制,为当地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另外,社会关注已久的《贷款通则》修订版有望不久后正式出台。日前,其修订稿已报到国务院法制办,并于1月底进入了更广范围内的修订稿征求意见阶段。这一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纳入进来,并力图实现民间借贷阳光化。

  “新36条”出发

  “‘新36条’正式公布以后,浙江将迅速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浙江省发改委负责人4月6日告诉《浙商》记者。此前,浙江省发改委已发文要求各地在上半年完成民间投资调研报告,摸清各地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包括规模、结构、效益)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新36条’,政府投资范围和领域将会被进一步厘清,未来国企将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这意味着民企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浙江省发改委一位人士如此评价。

  由于传统金融方式的缺陷,民营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需求远未得到满足,已经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永利集团董事长周永利说,“新36条”中对民间资本改善金融服务机构准入门槛的内容,非常具有诱惑力。“新36条”中提出要依法设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增加地方性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依法设立商业性、互助性和政策性等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拓宽民间投资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等。

  但是,“新36条”能否真正起到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关键还要看各部门出台的配套措施能否到位。

  地下钱庄“变身”

  值得民间资本关注的另一项法规是正在修订的《贷款通则》。日前,《贷款通则》修订稿已报到国务院法制办,原拟《放贷人条例》中涉及到民间借贷的内容将会放在修订后的《贷款通则》中。

  这一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纳入进来,并力图实现民间借贷阳光化。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曾长期关注温州民间金融发展。他说,《贷款通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几乎推倒重来,里面有颠覆性内容,将贷款主体范围扩大了。

  此前,银监会、央行联合制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小额贷款注册资本金规定,单一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指导意见的这条规定让很多地下钱庄不愿意阳光化,因为阳光化意味单一股东持股不得超过一成,也就是意味着失去控制权。拿自己的钱去放贷,还没有控制权,谁愿意做?”浙江嘉兴市德融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说,这其实将有意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的民营企业挡在了门外。

  而修订后《贷款通则》有望将未经批准设立为贷款人的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也纳入到了合法的贷款人范围内,并拟取消四倍利率上限规定。

  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王曙光表示,取消四倍利率上限要把握好规范和激励的尺度,不给高利贷可乘之机。“如果信贷市场能够实现多元融资主体的充分竞争,高利贷就会丧失自身的生存空间,而民间融资需求就可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

  温州担保协会会长郭志超向《浙商》记者表示,这个(贷款通则)是我们现在行业最期盼的一个事情,一旦出台了,真正从立法的角度允许民间借贷合法化的一个最好的法律。这也意味着地下钱庄走向阳光化。

  相关数据显示,国内民间信贷资金总额已高达7000亿-8000亿元之巨,借贷总量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7%,相当于银行贷款总额的4%-5%。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却长期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如何将巨额民间资本引向中小企业,推动他们的发展,成为一个长期的课题。微型金融机构将是浙江大力发展的方向,浙江省政府金融办官员潘广恩在一次会议上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方向即是微型金融机构。

  抓住金融变革中的机会

  种种迹象表明,浙江这块热土将迎来一场金融变革。

  改变开放以来,深耕传统制造业的浙商已经走到了转型升级的历史关口。浙商们普遍认为,金融改革将为中国制造业的再次起跳提供可能。那么,在制度的缝隙中,浙商该如何突围?在制度环境的推动方面,政府和企业又该起到怎样的作用?

  政策障碍已清,浙商大干快上

  夏斌(国研中心金融所所长、《浙商》杂志特约经济学家)

  最近8年来的全国各省市金融资产质量排名表中,浙江省连续稳居第一;在全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前10名中浙江占了7位。所以说,浙江的金融生态环境很好。

  浙江的民间资本也较早地进入了金融领域。我曾经搞过一个研究,来论证银行股份制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的影响。当时选择三个省进行调研,包括东部的浙江省、中部的湖北省,西部的四川省。调研结果表明:浙江省各城商行的股权分布情况,国有股的占股比例比湖北、四川少,浙江省的城商行不仅资产质量高,而且股权分散比例比其他两个省还要高。

  这说明,浙江的民间资本已经意识到金融领域的市场需求,我们的企业也已经前瞻性地看到中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趋势。在方向上,我们要看到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浙江民间金融活跃,无论是“新36条”还是新的《贷款通则》,都将为浙江民间资本进入提供政策准入门槛。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民间金融放开是趋势,投资民间金融服务机构已经不存在任何的法律障碍。

  民企要读懂政策信号

  金雪军(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

  从浙江省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看,“资金洼地”效应明显;浙江省的金融相关率(FIR)接近亚洲新兴市场的发展水平。

  浙江金融生态环境表现出几个特点:其中,支持民营经济、把握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是浙江发展金融的立足点,民营资本在金融领域的建设上有突出的作用;其次,浙江金融机构多样化,这在全国金融系统中也是罕见的。

  浙江要建立区域金融中心的侧重点,要与上海金融中心错位经营。随着政策陆续出台,民间金融的限制也将逐步取消,企业应该要读懂这种政策信号。浙江目前金融业与制造业产业之间失衡的现象也有所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所以我认为要打破发展瓶颈,优化浙江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打造金融集聚区

  沈继荣(浙江银监局官员)

  今年,浙江将完善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并继续审批开办村镇银行。到2011年年底,村镇银行要达到30家,并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行完善微调,主要是区域分布上的调整。

  在以上几种金融服务机构试点中,我们非常注重民间资本的参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吸收民间资金入股。有了民间资金的进入,这些金融服务机构的资本收益率会提高。

  今年要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开办新业务,比如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并解决结算渠道不畅通的弊病,推动大小额结算支付系统的开放。

  浙江省政府已经提出了要打造金融集聚区的规划,而不是金融中心。中国的金融中心只有上海一个,我们只提集聚区概念,但是功能上相似。

  司法新政破解民间借贷困局

  浙江正对民间借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合同保障”等作出重新界定,并对因为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的企业采取区别对待。

  本刊记者 金少策

  四倍利率上限有望取消、金融服务机构准入门槛降低——诸多“利好”之下,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监管机制也将逐步完善。《浙商》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正拟定相关规定,以求司法保障中小企业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关于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民间借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合同保障”等做出了重新界定,并对因为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的企业采取区别对待。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金融界和中小企业界人士中征求意见。

  据浙江大学一位专家介绍,《征求意见稿》主要围绕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问题进行规范,让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获得了更多的司法保障。

  “首先是非法集资的界定将更清晰。”这位专家表示。融资难,一直是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正规金融渠道供给不足,导致中小企业“涉水”民间金融市场,而这也带来了大量的法律纠纷。

  “2008年以来,众多企业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和信贷紧缩政策影响,资金链绷紧,并出现了一系列因为民间借贷引起的企业倒闭事件,这一现象或将在以后获得缓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向《浙商》记者表示,2010年信贷紧缩预期依然存在,《征求意见稿》的及时出台无疑将给这些陷入困境的企业带来生机。

  《征求意见稿》中,对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商业交易作了更精确的区分:只要没经过社会公开宣传,在单位职工或者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一般将不作为非法集资处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企业负责人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这类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非法集资的重新界定,将使企业多出一条融资渠道,非常及时。”浙江义乌市一家纺织企业负责人向《浙商》记者流露欣喜之情。过去的一年里,义乌周边曾发生数起非法集资案,东阳吴英一案更是轰动一时。

  “我身边的朋友经常向我借钱,公司间也相互拆借。”上述纺织企业负责人告诉《浙商》记者,起码50%的义乌企业存在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借贷,这种融资渠道非常便捷。

  但是,在浙江省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显著的特征是,这种出于周转资金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之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一律无效,并且还会追缴因借款而得到的利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征求意见稿》将规定,中小企业之间自有资金的临时调剂行为,将不再作为无效借款合同处理。

  但是,如果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进行的非法资金拆借活动,法院仍给予制约。

  企业陷困境,有保也有压。《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中小企业陷入困境,如果符合三大条件:有挽救可能、符合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需要、发展前景较好,法院将会鼓励采取司法重整、和解方式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实现资产重组,尽量使这类中小企业生存下去。相反,如果中小企业技术工艺、设备产品落后,不具有发展前景,法院将引导它们通过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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