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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中国亟需市场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 20:02  《当代经理人》

  中国政府行政主导的减排政策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分配温室气体排放额度

  文/李萌 马兹晖 刘金贺 李牧群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在中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最大份额,因此随着能源需求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也不断增加。从内部环境看,中国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原有的高碳发展模式不可持续。从外部环境看,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国际共识,作为温室气体主要排放国,国际对中国施加了巨大压力。因此,中国的低碳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目前中国主要通过“命令和控制”(Command and Control)模式的行政手段推行减排,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中国政府行政主导的减排政策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分配温室气体排放额度,提高效率。与“命令和控制”为主的行政手段相比,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上,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等市场手段间接调控,使得排放量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降至设定目标,它避免了行政手段灵活性欠佳的不足,显示了明显的优势,是中国下一步推进的重点。

  利用市场机制来降低碳排放的手段分为碳税与碳交易两种。碳税与碳交易在原理和作用方式上存在区别,各有优劣。与碳税相比,当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时,碳交易的减排效果较好;然而,碳税与碳交易相比,无论是在实施成本还是实施的难度上都要低得多。

  那么,中国适合哪种方式,如何推行?

  中国必须采取低碳战略

  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城市化也高歌猛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城市生活都需要大量的能源,目前中国的钢铁产量、煤炭产量、水泥产量、发电量、玻璃产量均成为世界第一。在中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最大份额,可再生能源比例较低,因此随着能源需求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也不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9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28.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0%;煤炭消费量27.4亿吨,增长3.0%;原油消费量3.6亿吨,增长5.1%;在中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作为二氧化碳排放的“主力军”,煤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化石能源使用后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由此引起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断增加。

  由于处在工业化粗放期,目前中国的“三高”企业较多,单位GDP能耗大排污多,严重的破坏生态平衡,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高;全国企业存在着工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产业层次偏低、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的特点。

  目前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绝对数量和占全球排放比例已经很高,人均排放量仍远低于发达国家,但接近世界平均水平。目前,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经接近甚至可能超过了美国。据欧盟环境署的分析报告显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就已经超过欧盟27国总和,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一些研究机构甚至估计2009年中国的排放量可能已经超过了美国。从人均排放量来看,中国的排放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但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美国1/5,也低于欧盟等发达国家,但与世界平均水平差别已经不大。

  由此可见,中国必须采取低碳发展战略。从内部环境看,能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原有的高碳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在中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带动的工业化中后期及其加速阶段,资源存量与经济总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中国的资源约束已经从流量约束迅速转为存量约束。

  中国自1992年起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能源生产总量,2003年以来,中国能源消费增速基本都在10%以上,始终高于能源生产增速,对能源生产的压力日益增大。2009年,中国生产原油1.89亿吨,净进口原油为1.99亿吨,原油对外依存度首次超过警戒线50%,未来煤炭也可能需要进口。据国际能源机构(IEA)预测,中国到2030年,世界能源需求将增长50%,其中的40%是由中国和印度两国导致的,中国2030年的一次能源需求至少将翻一番,其中一半的增长源于煤的需求。

  而国内供给增速远低于需求增速。按国内专家计算,中国现有的石油资源只够开采13年,天然气40年,煤炭60年。世界原油和煤炭的产量也已经接近峰值,未来供应很难大幅上涨甚至可能下降。

  从外部环境看,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国际共识,作为温室气体主要排放国,国际对中国施加了巨大压力。由于人类燃烧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改变了地球大气成分,温室效应越来越强烈。为了避免全球气候变化、气温上升制造环境灾难,全球各国已经达成需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共识。

  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使得中国受到的关注和压力首当其冲。一个重要的压力是国际社会在提出新型经济体(主要包括中国和印度)需要加入哥本哈根议定书的减排目标承诺中。目前国际上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呼声很高,中国政府也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宣布了中国的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一45%,降低碳排放强度。

  若要实施低碳战略,必须要靠市场机制的建设来推动。目前中国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推行减排,即“命令和控制”(Command and Control)模式进行直接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开始推进环境保护,由于当时的客观环境,中国很自然的选择了“命令和控制”的环保模式。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并建立了专门从事环境保护的行政分支部门。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即开始制定关于水、海洋、大气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1989年通过了《环境保护法》,1997年在《刑法》中加入了破坏环境的刑事责任等内容。中国中央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部,地方政府则建立了相应的环保局、环保办公室等机构,管理包括减排在内的相关环境问题。

  然而,中国政府行政主导的减排政策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分配温室气体排放额度,提高效率。中国政府主导制定的淘汰落后技术、强制企业减排的政策未必符合经济规律,往往缺乏弹性和灵活性,难免导致低效率。由于缺乏微观信息,中国政府推动减排政策时往往采取一刀切、划定统一标准的方式进行减排,不顾企业的微观效率和客观环境,进行统一的淘汰、升级,结果部分高效率的企业也和低效率企业一样被关停并转。即使企业实现了技术升级,但生产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大量的浪费。

  行政主导减排虽然可能实现减排目标,但这种减排方式不能把排放额度安排在最有效率的行业和企业中去。由于不同产业、企业生产和管理效率不同,即使相同的技术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排放结果,而行政主导减排往往采取一刀切和平均分配额度的模式,使得高效企业受到抑制,不利于有效分配排放额。行政主导减排不利于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减排。在行政主导模式下,企业缺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持续减排的激励,生产符合行政标准后就不再追求开发应用新的减排技术。法律法规以及监管的不完善加剧了使用效率低下、环境污染等问题,国家现行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能源政策效果有限。

  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上,市场机制显示了明显的优势,是中国下一步推进的重点。减排的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等市场手段间接调控,使得排放量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降至设定目标,它避免了行政手段灵活性欠佳的不足,使得企业对政策积极响应而不是被动接受。在市场化模式下,政府不必介入减排的微观层面,从而避免了由于微观层面信息匮乏而可能产生的扭曲。市场化交易可对企业开发减排技术提供激励,实现可持续减排。

  从经济发展历史来看,市场交易是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上同样可以应用市场机制;中国经济已经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化为市场经济模式,这也为通过市场化减排提供了条件。从国际上来看,利用市场手段实施减排已是大势所趋,各国都积极建设发展相关市场,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也为中国提供了参考的价值。

  减排的市场机制:碳税与碳交易

  利用市场机制来降低碳排放的手段分为碳税与碳交易两种。碳税是指为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征收的税。碳交易是由政府决定一个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由各经济活动体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

  碳税与碳交易在原理和作用方式上存在区别。碳税和碳交易都是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混合体,但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碳税属于价格干预,是由政府设定一个碳排放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碳排放的数量,通过相对价格的改变来引导经济主体的行为,达到降低排放数量的目的。

  碳交易则属于数量干预的范畴,是由政府规定碳排放的总量,再由市场来决定碳排放的价格,由价格机制来决定排放权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碳税和碳交易的理论基础不同。碳税是以庇古的理论为基础,认为外部性产生扭曲的根本原因在于微观主体的个体成本与社会成本不同,只要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干预使个体成本等于社会成本,这样经济活动个体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排放水平,会与社会最优水平一致。碳交易则建立在科斯理论之上的碳交易认为在权利界定清晰的前提下,私人部门的交易仍有可能达成个体最优与社会最优的统一。

  与碳税相比,当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时,碳交易的实施效果较好。当未来低碳技术发展不确定时,实施碳交易更为适宜。政府制定政策时,很难预计未来几年内与低碳有关技术的发展,因此往往会高估碳减排的价格,这样就造成随着技术的进步在实践中“过高”的碳税会导致碳排放低于预计水平,从而对社会经济产生过度影响。

  而如果采取碳交易,碳排放量是预先设定的,仅仅是碳交易价格会低于预期水平。与碳税相比,实施碳交易政策制定者无需掌握所有经济活动个体的信息就可将碳排放控制在社会最优水平。要修正外部性带来的问题,最优碳税率是要使排放者的减排成本与社会成本相等,政策制定者需要获得每个排放者的成本信息,以及排放所导致的社会成本的信息,否则过低的税率难以有效发挥减排的作用,而过高的税率又会引起社会效率的损失。

  碳交易所需的信息相对简单,政策决策者不需了解每个排放者的个体成本,只需评估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并据此确定减排目标和需要发放的排放权配额即可。从确定性的角度讲,碳交易控制的是排放总量,而碳税确定的是排放价格,因此碳交易显然更能够保证社会最优目标的实现。实施碳税的情况下很难精确预计经济活动个体对于碳税的反应,碳税通过改变排放者成本来引导其行为的调整,但是当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较低时,碳税的实施将仅是将排放成本部分甚至全部转嫁给消费者,减排效果被极度弱化。

  碳交易的作用方式是通过数量限制来影响排放者的行为,总排放配额一经确定,无论受约束的排放个体是通过降低产量、采用新技术来降低排放规模,还是购入排放许可,都能确保全社会总体减排目标的实现。

  碳税与碳交易相比,无论是在实施成本还是实施的难度上都要低得多。碳税的实施相对简单,只相当于在已有的税收体系中新设一个税种,所有相关的活动都可以依托现有的体系来展开,所涉及的额外成本相对较少。碳交易的实施则相对复杂,各类企业配额的确立往往会遇到一些法律或者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各利益集团等方面的障碍。碳交易体系的建立会涉及较多领域,包括产业政策、金融、环境、科技等诸多方面,需要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碳交易需要建设全新的基础设施,包括交易平台、清算结算制度以及相关的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关制度和技术尚未成熟情况下实施碳交易难免会面对交易价格过度浮动的情况,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

  低碳经济市场机制在中国发展的路径预测

  碳税在当前中国最可行

  在目前中国的各种制度环境以及技术水平下,短期内实施碳交易面临诸多困难。由于中国的各种金融和法律体系的不完备,且对碳交易的先期了解有限,一旦匆忙实施碳交易,很难避免发生排放权价格过度浮动而影响经济活动稳定发展的情况。碳交易的实施涉及到配额制度、碳交易体系、交易平台、清算结算制度以及相关的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而目前中国存在政策规划不明、法律缺失等问题,作为碳交易基础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的建设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碳排放权已经具有鲜明的金融产品特性,碳交易中心必须有发达的金融体系,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期权期货等,国外从事碳排放交易的投资主体都是些大的投行金融机构,而国内不但金融市场和各种金融工具不发达,金融机构对碳交易也比较陌生,在这种条件下仓促实施碳交易会带来很多交易风险。在目前中国实施碳交易,在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问题上很难做到公正。

  如果实施碳交易,存在用什么方法来确定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问题;在目前中国的经济政治环境下某些经济活动个体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这样由政府或某些主管部门规划很难做到公平、公正。而承认所有企业既得排污,对规定日期之后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排放权指标必须通过交易购买的方法又难免对新生企业不公平。

  实施碳交易,对企业的碳排放数据的精确性要求很高,政府必须掌握企业碳的历史排放量和碳排放未来趋势,而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政府很难准确监测企业的碳排放量。中国实施碳交易可以借鉴的国外经验和对未来走势的判断都极为有限。事实上,目前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碳排放交易所,不少国家的碳交易中心也都在摸索阶段,而规范碳排放交易的《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到期后,国际规则会如何变化,国际社会也尚未找到答案。

  实施碳税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少,且其可循序渐进的特征也更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碳税更容易在现有机构下实施,且涉及的交易成本可能较低。碳税有助于在实行低碳的过程中逐步了解经济个体在碳排放上的反应和实施的影响,易于调整。实施碳税可以在起步阶段实施低税率,然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立承受的提高逐步调整税率,这样为低碳技术创新和大规模应用提供相对稳定的价格信号。政府决策部门可以通过逐步调整碳税来逐渐摸清企业和个人对于碳税的反应,从而能够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这样的方式更为适合于中国这种经济和社会都处于高速发展和变革的社会。其他国家碳税的实施不但为中国提供了可参考的实例,中国燃油税改革的实施也为碳税积累了相关经验。

  未来中国减排机制的路径预测

  短期内,对上游产业征收较低的碳税。中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理论上讲,对上游征收碳税相对于下游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果政策实施于化石燃料的提取、进口、加工和分销环节上,那么政策对碳减排的效果就几乎可以覆盖经济的各个方面。

  Bluestein (2005) 的研究发现只有通过控制上游的2000家企业,碳税政策就可覆盖美国几乎全部的二氧化碳排放。考虑到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为了能够对纳税人二氧化碳减排行为形成激励,同时规避其对低收入群体和高耗能产业的冲击等不能过多影响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短期内应选择低税率、对经济负面影响较小的碳税,然后逐步提高。对此,有专家建议,中国初始碳税税率应该使煤的价格提高10%~20%。而如果在实施碳税的同时,还采取其他措施来刺激就业和劳动力向其他部门的转移的话,碳税的税率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碳税实施路径

  长期来看,碳交易在未来将会逐渐转变为主要的碳定价手段。在减排上的明确效果,以及在跨国减排治理上的潜力决定了碳交易必然是中国的长期选择。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国际合作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交易机制和交易产品的进一步完善,国际碳交易将会成为全球大的商品现货交易,使得碳交易在实现减排目标的同时,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体系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和增长点。中国如果能在适当时候实施碳交易,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新兴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在低碳经济时代的国家竞争中赢得一定的优势。中国有可以出售给OECD国家的多余排放权,这样的战略可以产生出口收入。同时中国也可以扩大其补偿计划,逐渐进入全球碳市场,而这些举措的实施会逐渐使交易成本下降,同时为未来实行这类交易制度建立监测和报告的能力。

  用发展的眼光预测中国低碳经济市场机制的发展路径 。在实践中,碳税和碳交易这两种碳定价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在中国共存。这两种制度都需要为投资者设定一个可信的长期碳价,另外,这两种定价手段都必须通过技术支持机制加以扩展,以防止清洁技术市场的市场失灵情况的出现。

  碳税减排机制对中国的影响

  总体影响

  征收碳税对GDP的有一定负面影响,但影响总体来讲很有限,最高在0.45%左右。碳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正负两个方面:一方面,征收碳税会降低私人投资的积极性,抑制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征收碳税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扩大政府的整体投资规模,对经济增长起到推动作用。

  在刚实施碳税时,由于经济体的结构受到冲击,及政府投资的滞后性,即使在税率较低的情况下,GDP仍会有一定的损失,但仅为0.4%左右。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经济结构适应了低碳排放经济体系,因此其后随着税率升高,GDP损失率不会明显升高。如果考虑中国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效益,GDP的损失将非常有限,或为正面影响。

  碳税有助于实现目前政府希望通过税收调整实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刺激消费。碳税将会给中央以及地方政府以税款的形式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这就为政府对个人收入所得税进行调整,提高居民购买力带来一定的空间。另外政府可以考虑在征收碳税后,适度降低企业在所得税上的负担,不但能起到改变产业经营状况、扩大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企业进行技术革新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将降低的部分转移到支付劳动者工资上来。政府可以用碳税税收作为支持环境保护技术发展的资金,贴补减排企业,或者作为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的补偿。值得关注的是,改革潜在的递减性——税带来的能源价格的提高可能刺激结构性通货膨胀并影响低收入人群,因此,必须要对这些可能产生的有关社会公平的问题加以考虑。

  通过制定和实施碳税政策促进低碳技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助推产业升级。目前,各国政府陆续不断地推出能源环境方面的发展计划和政策支持,使得低碳经济出现了开始渗透到经济各个领域的燎原之势,中国适时推进碳税,有助于低碳经济在中国的起步。通过征收碳税建立国家可再生能源或低碳技术发展基金,支持发展低碳技术,新兴行业发展又可以在未来促进中国的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技术升级。中国整体能源利用率严重偏低,征收碳税导致的成本上升将有助于低碳改革,降低能耗。由于碳税的征收,传统高耗能产业成本会明显上升,这也为其产业升级提供了动力,加速“两高一低”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征收碳税可以降低中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风险。目前国际上正在讨论实施针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节税,实际上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一些发达国家已在讨论开征碳关税,像《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就规定,美国有权对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机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碳产业占据中国出口市场一半以上的比重,假如,假如碳关税一旦征收,对中国外贸企业势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中国产品的价格优势恐怕会消失殆尽,多数出口中小企业将濒临破产。因此,即使中国不征收碳税,中国出口产品也有可能向国外支付碳税,而对中国征收碳税,其他国家再征碳关税就涉嫌双重征税而违反WTO协议,从而避免了中国出口商品在国外被征收碳税。

  对温室气体减排。国际上实施碳税已经有较好的经验,已实施碳税国家的经验表明,实施碳税可以建立在以前实施能源税收的基础之上,同时可以对温室气体减排起到较好作用。征收碳税对中国未来CO2排放的抑制作用明显。这主要是由于能源价格的上升导致了对有关经济部门的抑制作用,碳税体系将优化工业和能源结构、提高经济效率。

  行业影响

  行业特点决定了每个行业碳排放量的不同,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行业的影响有所区别。根据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所统计的2007年中国各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可以间接推算出各行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假设碳税在上游征收,价格的上涨通过能源价格的提升在各个行业进行传导,并且假设各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在短期内是保持不变的。可以看出,碳税的征收对各个行业产出、利润都具有负影响,制造业、建筑和运输业、采掘业等传统高耗能产业首当其冲。受碳税影响较大的行业减排的潜力也相对较大,中国主要耗能产品如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其单位产品耗能平均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0%以上,碳税的征收可以加速他们的改革。

  非传统产业如IT业,所受影响也不容忽视。IT业的能源消耗成本极其巨大,根据IDC的分析,目前全球3500万台服务器每年所消耗的电费为290亿美元,是每年购买服务器费用的一半。能源消耗成本已经占到了IT行业运营成本的30%到50%,从2000年到2005年间,全球网络计算机消耗的能源翻了一倍。通过对中国制造业个子行业能源消耗量进行对比,可以发现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能源消耗量仅次于金属冶炼、燃料加工、化工等传统高耗能产业。

  由此可见,IT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是相当惊人的,IT目前相关的排放已经成为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总部设在伦敦的气候组织(Cli-mateGroup)发表的一份报告称,在2007年,全球的电脑、打印机、手机和各种小型的IT产品共产生了8.3亿吨的碳排放量,这一数字与航空业的碳排量相当。且该领域的排放势头还在随着全球对计算、数据存储和通信技术需求的增长快速上升。即使人们大力提高设备、组件等装置和数据中心的能效,到2020年,全球IT相关碳排放也将达到15.4亿吨。

  低碳相关产业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由于碳税是针对化石燃料所征收的,成本的上升将促进替代化石燃料的新能源产业如风能、水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能源等的开发。此外低碳技术产业,包括脱碳、储碳技术的清洁煤技术行业,节能技术行业等也有巨大的发展优势。

  对排污企业的影响

  增加了排污企业生产成本,主要耗能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征收碳税使排污企业的边际外部成本转化为企业的内部成本,从而使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私人成本。在同一行业中,排污企业都被征税,因此他们的边际成本都上升。在使用固定比例的生产技术时,从长期来看,税收提高了每个排污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使得一些企业的生产变得没有利润,特别是对于一些高污染的小企业,其成本高于其他企业,生产变得没有利润,因而退出该行业。

  长期看,排污企业的投入产出会作出相应调整。征收碳税后,生产投入由原来的资本、劳动增加为资本、劳动和环境,在既定的成本下要使产出最大化需要使这3种要素投入边际产出相等。短期内企业难以对投入进行调整, 但是长期来看企业会选择提高资本或劳动力的使用来替代环境要素直至达到每种生产要素投入经过单位成本调整后的边际产出相等。

  有利于排污企业生产技术的优化,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缴纳碳税使成本增加,这就会促使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尽可能地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而使成本降低。短期来看,单个厂商采用先进生产技术使其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从而获得利润;长期来看,同一行业内的其他企业也会效仿,采用相同措施,改进生产技术,降低单位产品排污量,从而整体上对环境的排污量将会下降。对于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小企业,其技术力量和资金不足以使其降低单位产品的排放量,从而造成其边际外部成本会高于行业平均成本,利润逐渐减少直至退出该行业。

  低碳经济布局下跨国企业的应对之策

  推行低碳经济,特别是碳税对跨国公司带来的挑战。从外商投资的格局来看,由于中国对碳排放和环境保护方面同发达国家比较相对滞后,某些跨国公司为躲避国内的碳税,有意识地将高排放的粗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中国。被锁定在低端的中国产业格局形成所谓的“世界工厂”,其产品用于满足美欧发达国家的需要,美欧发达国家一方面将高价值环节拿走,一方面又将高排放高能耗的环节弃留在中国。但随着中国低碳经济战略的实施,特别是碳税的征收,这种格局今后必然难以持续,部分跨国公司已经开始转变在中国的经营理念,以适应国内政策的需要。“低碳”或催生产业洗牌,将促使捷足先登的企业能顺应趋势,从而抓到商机,而固守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

  由于低碳经济而促使的中国产业转型和升级也给跨国公司带来诸多机遇。中国低碳战略的实施给拥有新能源及节能减排相关技术的跨国企业提供了契机。中国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低,技术上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多,加之政府对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的支持,有利于跨国公司利用先进技术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为在中国的经营提供便利。

  由于对于能源的需求高涨,中国政府也积极支持外资参与到能源相关的产业,利用资本实力和先进的技术增加能源供应。2007年12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鼓励外商投资能源及相关的采掘、生产、供应及运输领域,鼓励投资设备制造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能源产业。中国政府还加大了对替代能源的重视程度,积极促进企业投资进行替代能源的研发和生产。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电力消费国,但是只有8%的用电来自可再生能源,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以使能源结构更为平衡。对节能要求的提高可能会降低政府对于产业的限制,一些以往担心外资份额过高的行业,如今面临新的机遇。

  低碳经济下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这为跨国公司带来了新的商机。针对能源紧缺带来的能源类价格如石油高涨,中国消费者也开始在消费选择上削减成本。2008年7月,《华西都市报》进行高油价下汽车消费调查,新能源汽车以往因较高的价格而令消费者望车兴叹,而如今近四成消费者表示“可能会考虑购买新能源车”,其中一成消费者表示“肯定会”。

  在家电行业,据调查,目前消费者对家电产品最关心的特征是“节能和环保”,节能环保型产品已经成为现代消费者的追求。据调查,在未来3年有冰箱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中,92.3%的人表示将购买节能冰箱 。

  针对消费者对节能产品需求的增加,企业已经开始把节能作为重要的营销亮点。节能省钱逐渐成为市场上的一张潮流牌,不少电器打着节能环保的口号吸引消费者,节能产品小至节能电灯,大至空调、冰箱等家电产品。2005年,中国一、二级能效产品占比不超过6%,市场上超过70%的产品都是五级的产品;到了2008年上半年,在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产品中,五级能效产品备案比重已经降到了49%,一、二级能效产品的比重从2005年不足6%,提高到了23%。

  企业更加重视节能产品。众多知名的家电品牌,开始纷纷涉足节能领域,将节能作为家电产品研发技术的研究重点和产品的卖点,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环保冰箱、快洗节能洗衣机等低能耗家电产品迅速占领消费市场。以电冰箱为例,其耗电量通常占家庭耗电总量的30%,但随着传统制冷压缩机让位于新型直线压缩机,不仅能将耗电量减少40%,还能有效降低噪声。

  在营销过程中结合节能的知识营销也是一项很有用的方法,节能不仅仅在技术上需要提高,还要帮助消费者学会正确的使用方法。产业布局方面,需要考虑基础设施的完善性,尽可能降低运输成本。节能产品价格过高是促进消费的最大阻力,企业应通过多种手段,使节能产品的价格降低到消费者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本文由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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