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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民间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 18:11  《中国投资》

  “新36条”出台之后,更多的关注被放在了后续政策将如何真正激活民间投资,让民间投资更多地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决策者而言,支持民间投资是一贯政策。在党的十六大中,就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然而,中央政策在具体操作中仍然存在种种问题,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民营企业在投资与经营中的障碍,也引起了不少民营企业以及专家对于国家政策的误解。此次“新36条”最直接的意义莫过于让人们再一次确认政策风向其实并没有改变。

  以此为契机,重新整理鼓励民间投资涉足的行业领域也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本刊特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群体的视野,为投资者展现出6大行业中适合民企参与的领域,希望民间资本可以从中窥得投资机会。

  民间投资的春天

  专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黄孟复

  “新36条”对于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积极性,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文/本刊记者 杨海霞

  重大意义

  《中国投资》:“新36条”的出台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该如何理解“新36条”的重大意义?

  黄孟复:“新36条”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9条”文件内容的继续和发展,对于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积极性,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新36条”的出台,明确表达了党和政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50%,解决了85%以上的新增就业,发展势头总体向好。但是一些民营企业家对于我国政府是不是继续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切实将政策落实到位,一直心存困惑。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应该说对民营经济是一个很大的振奋,对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快速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并未真正落实到位,一些行业和垄断行业的准入壁垒依然难以真正打破,民营企业尤其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远远没有达到大家所期望的高度。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是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这次专门为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出台“新36条”,就再次表明了国家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心,说明国家仍然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间投资。这无疑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文件强调要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一贯态度,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坚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推动掀起民间投资的巨大热潮。

  第二。制定并出台“新36条”,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客观需要。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非常复杂的1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过两年的积极应对,我国现在已经较西方国家先走出了危机时期,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我国经济要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就必须依靠出口、投资和消费这3驾马车的拉动。目前,面对国际需求减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经济摩擦增多,再像过去一样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肯定不行。投资仍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但目前,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执行下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已经接近饱和状态,投资带动效应将逐渐弱化。而且从长远角度看,投资除了拉动经济发展以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看能带动多少就业,可是目前投资带动就业的效应远远没有体现出来。所以,如何接续4万亿投资,使投资和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后续影响,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释放民间投资巨大活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要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必须鼓励民间投资,提高民间投资热情,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新36条”,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取向,努力打破阻碍民间投资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为民间资本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极大提振民间投资的意愿,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实现经济发展由刺激性政策推动向内生性活力带动的转型,推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制定并出台“新36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有近60%来自非公有制经济。但是,当前非公有制经济总体上仍然是粗放型的发展方式,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产能比较集中,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企业所占比例明显偏大,处于产业链低端的数量明显偏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明显偏弱。可以说,没有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很难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目标。“新36条”强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要“多管齐下”,既要优化组织结构、鼓励做大做强,又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更新换代;既要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又要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既要立足国内苦练内功,又要面向全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这符合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民间投资的整体水平,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率。

  政策突破

  《中国投资》:该如何理解“新36条”的政策突破?

  黄孟复:“新36条”是在“非公经济36条”的基础上,准确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特别是针对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而制定和颁发的,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领会和把握。

  一是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前几年颁发的“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比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要多得多。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如电力、金融、电信、邮政和公共设施管理等行业所占比重非常低。“新36条”,再次重申民间资本可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品批发和现代物流、国防科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7大领域,涉及到十五、六个行业;进一步深化了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的开放程度,规范设置了投资准入门槛;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范围,从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角度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本进入领域。文件还特别强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对民间投资与其他投资要一视同仁。这些对于打破阻碍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文件在涉及具体行业准入方面有很多突破。文件针对相关行业都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其中很多规定较以往有很大突破。如,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提出了民间资本可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参与土地整治,并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社会事业领域,提出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特别是在金融服务领域,明确提出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银行和金融机构,这必然会对解决小企业融资难、推进金融体系改革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同时,在行业准入的具体规定上,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各行业和领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的途径和方式,为以后各个部门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时指明了方向。

  三是文件为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针对目前存在的准入难题,为提高政策措施的可执行性,文件通过规定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税金融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切实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相关行业领域。如文件提出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切实为鼓励民间投资提供服务;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等等。这为文件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远影响

  《中国投资》:在诸多政策突破之下,“新36条”将会给民间投资乃至我国经济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黄孟复:“新36条”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新36条”的发布实施,不仅会对民间投资产生重大影响,更会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民间投资将在重要行业和领域得到大发展。随着“新36条”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比重还会不断提高,且规模和数量将保持高速增长。同时,“新36条”必将推动垄断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投资主体适当多元化的要求下,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一定会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将有越来越多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以前很难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整个国家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民间游资将被更多地合理引导投向实体经济。国家实施的4万亿投资计划,虽然在带动民间投资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相当一部分民间资本仍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具有逐利性的民间资本在管制行业和垄断行业的准入壁垒面前,在一般性竞争领域趋于饱和的状态下,找不到投资方向,不可避免地选择进入楼市、股市及其他投机市场,不仅加重了资产泡沫,更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新36条”的出台将对改变这一不利局面产生重大作用,有序推进金融资产合理化配置,引导更多的民间游资投向实体经济,使民营资本在可盈余的生产性部门得以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随着“新36条”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态势将继续发展,企业的数量会大幅度增加,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政收入。民营经济产业布局会更趋合理,产业集群将大量增加,从事新技术新产业的民营企业会越来越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民营企业“走出去”将成为大趋势大潮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将会显著提高。通过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会进一步做大做强,会在更多领域出现像华为、沙钢这样的大企业集团。我们相信,随着鼓励民间投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的逐步出台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最终将得到不断释放。

  落实关键

  《中国投资》:“新36条”激发民间投资需要政策的落实,您认为我们在政策落实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民间资本该如何抓住机遇实现发展?

  黄孟复:“新36条”的政策措施,简明易行,务实到位,从不同领域、不同方面对促进民间投资、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切实抓好这些规定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努力形成有利于民间投资的良好社会环境。

  民间投资热情能否被极大激发,最关键的是看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能否尽快出台“新36条”的配套政策措施。正如文件中所提出的,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求实,按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比如,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时要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与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等等。“红灯”灭了,“绿灯”亮了,各地政府和各个部门要尽快画好“斑马线”,让民营企业穿过马路。同时,为避免“非公经济36条”贯彻落实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再次出现,建议国务院要尽快督促有关部门立即实施。

  民营企业也要抓住机遇实现3个更大作为。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上,要求民营企业要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自身素质”上有更大作为。“新36条”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实现3个更大作为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策保障和市场机遇。现在民间投资的大门已经开了一个缝,缝能开到多大,要看民营企业的本事。民营企业要有见缝就进的精神,借“新36条”的东风,乘势前进!希望广大民营企业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和转化应用能力,努力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上获得新突破。希望广大民营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与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努力开辟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建设,投身于公益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作出新贡献。希望广大民营企业要苦练内功,强身健体,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吸引和使用人才工作,掌握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提高科学决策和市场应变能力,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取得新成绩。

  5年前“非公经济36条”的颁发,为民营经济的发展铺平了广阔道路。今天,“新36条”的出台,一定会为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带来新的春天,一定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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