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招标的正式启动,意味着风电产业掀开全新一页,也表明决策层不会因为各种争议改变发展风电的既定路线。解决市场制约风电发展的问题仍需要一个过程,其核心是调整各方利益
文/本刊记者 杨海霞
4月23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能源局全国能源形势发布会上表示,新一轮海上风电的特许权项目正式进入招标阶段,这是继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之后首次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虽然去年以来,风电装备产能过剩、风电并网困难的批评不断,但是风电的发展并没有因为争议延缓发展,到2009年底,中国风电装机已达到了约2500万千瓦,跃居全球第2,已连续4年翻番增长。
而海上风电在风电领域中因其投资高昂、技术难度大等原因成为争议最大的领域,此次正式招标,意味着中国风电发展将掀开全新一页,也表明决策层不会因为各种争议而改变发展风电乃至新能源的既定路线。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此次招标的项目位于江苏沿海,包括2个30万千瓦近海风电,2个20万千瓦的滩涂风电,共100万千瓦同时对外招标,目前项目选择和标书编制已经完成,本来原定4月底进行的发标工作,推迟到5月上旬举行。
与上海项目的“试验意义”相比,此次招标同样显示出决策层相当谨慎的态度,试验意义仍然浓厚。
史立山坦言,目前开发海上风电的难度很大,希望此次招标能成为建立海上风电产业体系的载体。
“海上风电是我国发展风电的重要领域,也是欧美国家风电发展的重要部分,海上风电投资是陆地的2.5倍,对设备的可靠性要求高,设计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修理代价高,要解决如盐雾腐蚀、台风等问题,因此要稳扎稳打”,史立山说。
今年6月份,中国唯一的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上海东海大桥项目34台机组将全部并网发电,史立山表示,这个项目的成功运行,为中国发展海上风电积累了重要经验,也坚定了国家开发海上风电的决心和信心。
海上风电:全球竞争焦点
风电是目前安全、环保、最具发展潜力、技术成熟的新能源行业。相对核电而言,风电更安全;相对于太阳能而言,风电开发成本更低;相对于生物质能而言,风电技术更成熟;相对于海洋能(包括潮汐能)而言,风电产业化更强。因此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全球新能源行业竞争主要体现在风电行业。
而海上风电因为具有陆地风电所不可比拟的优点,已经成为全球风电发展方向,这些优点包括不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不受地形地貌影响、风力较为稳定、风电机组单机容量更大、年利用小时数更高等。
不少国家的海上风电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欧洲风能协会的最新统计显示,2009年,欧洲海上风力产业营业额约为15亿欧元,预计2010年将增加1倍,达到30亿欧元。
而在我国,东部沿海的海上可开发风能资源约达7.5亿千瓦,不仅资源潜力巨大且开发利用市场条件良好,相对于陆上风电场更靠近中国的经济中心,发展海上风电更具有现实意义。这也使得众多能源巨头对海上风电投以关注的目光。
早在上海东海大桥项目招标之时,就有大唐、中广核、中电投、上海绿能、三峡、中海油、申能、华电集团等能源巨头进行投标。虽然最终花落大唐联合体,但落败的能源巨头并未因此放弃海上风电。
在某次中海油上市公司中报发布会上,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说,中海油集团除了计划在东海投资海上风力发电之外,还会在渤海湾研究海上风力发电,希望海上风电成为中海油的另一重要能源业务。此后,中海油与山东威海市政府签订了总投资210亿元的海上风电开发协议,并在威海竖起了一根140米的测风塔。
中海油并不是唯一自行展开测风的能源央企。事实上,通过与地方政府接洽签订协议,很多能源央企已经基本圈定了自己的海域势力范围。这也引发了对于海上风电圈地运动的争议。
而此次海上风电项目招标能否结束企业和地方政府各自行事的无序状态,还有待观察。不过,此次招标显然已经有法可依,此前发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进行海上风电开发前必须进行风况条件、设置条件、选址条件、环境条件在内的多项调查,还将海上风电开发的主管部门、开发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更早之前能源局也要求各地上报海上风电规划,要求依照规划进行开发。
而且,与过去陆地开发不同的是,海上招标,“条件更为严格,企业要先满足一定的技术标准才可以投标”,史立山说。
风电发展之争未决
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开发的“规划”和“程序”要求已经较之前陆地开发更为严格。前两年对于风电开发中的无序问题曾引来了众多争议和指责,批评者认为,中国风电的发展太过迅速,这导致的问题主要是电网跟不上,因此风电设备大多闲置;与此同时,风电设备生产无序地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低水平重复建设,其产能已经结构性过剩。
今年年初,工信部副部长苗圩更是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的风电项目大多为形象工程。据《京华时报》报道,苗圩3月7日在参加两会湖北团小组讨论时表示,“国内纷纷上马的风力发电厂大多是形象工程”,“特别是甘肃那个千万千瓦级的风力发电站是典型的形象工程”。
虽然说并网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业内人士大多也承认部分风电项目并网困难,但苗圩的言论又激起了一场关于风电发展的争论。
对于并网问题,史立山在4月23日能源局发布会上表示,“随着风电规模的扩大,中国风电发展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并网难。”但同时他也指出,“这是局部地方和局部时段的并网难问题,时段主要是在冬天的夜晚时段”。
而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也曾回答过此类疑问,他表示并网问题在国家特许权招标项目中表现并不突出,因为在这些项目的规划中就与电网进行了衔接,进行了电网配套,风电输出并不存在太大问题。并网难的问题大多在一些地方审批项目中比较突出。
因此,在此次海上风电开发之前,相关管理程序和规划就成为了重要的前提。为落实并网问题,“我们要做好规划,先落实市场,加强风资源的预测,合理配置电源结构”,史立山说。
风能协会副理事长施鹏飞此前对本刊记者表示,与我国类似,美国的风电增长也非常快,他们也存在电网输送的问题。因此这其实是全球的问题,并不是中国仅有的问题。
并网之争在过去主要集中在电网建设缓慢上,而目前则集中于风电发展过快、风电质量难以满足电网要求上。种种争议的核心其实是应当先发展风电还是先发展电网,究竟是依风电项目配套电网,还是依电网建设风电项目?对此,目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一切都还在博弈中。一个新的进展是,目前电网已经提出了一个风电入网的技术标准,将不符合质量的风电排除在电网之外。
史立山也指出,“入网标准问题争议很多,有风电专家认为,这个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而电网将这个问题看得太重,是个借口。现在我们还要广泛了解”。
在他看来,解决并网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扩大配置资源的范围,建设更大电网。目前全国有9亿的电力装机,只有2千万是风电,在宏观接纳风电方面没有问题。二是提高灵活电源比例,使之与风电匹配。
此外,他还表示,目前有些地区正在尝试抽水蓄能,对于风力不稳定的地区也可以合理“弃风”,可以提高风电的经济性;另外,还可以加强需求侧管理,如北方冬季可以采用电力取暖,提高效率。
“并网技术本身其实并没有问题,即使火电来匹配风电也可以,但是经济性有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经济性问题,也就是要考虑我们需付出多大代价来发展这个产业?”史立山说。
探索中前行
“风电发展的思路和目标都很明确”,史立山说。他认为当前风电发展面临的环境比起几年前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过去,中国风电发展面临的制约主要是设备制造能力,今天风电发展的制约已变成了市场制约。要解决市场制约的问题仍需要一个过程,核心是调整各方利益。
这也是相关法律频频修改的原因。《可再生能源法》是中国风电发展的政策推手,然而历经4年即进行了修订。新版的《可再生能源法》已经于4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主要进行了4项修改:一是要加强规划,让规划起到基础作用;二是制定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指标,即实施配额制,涉及到的不仅是发电企业,电网和地方政府也将被纳入;三是要制定电网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办法;四是可再生能源基金的管理。但大多原则性表述仍需要细则落实。目前这些相关细则正在制订中。
史立山坦言,配额制的制定难度很大,目标好提,落实很难,缺少监督检查的办法,因此很难说何时能够出台。
而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曾亚川4月23日也表示,《能源法》今年又经历了大的调整和修改,力争于年底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此前媒体有报道说此次《能源法》的修改将新能源发展中“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表述改为了“鼓励发展”,虽然都体现了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但其中含义略有不同,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会被重点强调。这些微妙的变化可能会给业界投资带来影响。
不过,4月22日,在中国能源委成立两个多月以来的首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表示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第二条就是“要加快能源调整优化结构,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
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表示,对于发展新能源,中央的要求很明确,温家宝在4月11对“新能源”做了一个界定:“新能源发展要突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地热发电和煤的清洁利用”。
可以说,尽管争议很多,发展风电在内的新能源仍是大势所趋,并没有回头路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