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集体诉讼制度当立则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 19:35  《董事会》

  集体诉讼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更有利于塑造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高明华

  集体诉讼是指当投资者发现所投资公司因信息披露缺失而使自己遭受损失时,可以直接提起集体索赔和起诉,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而且,如果索赔成功,发起的律师行可以获得总赔偿金额30%左右的分成,这就极大地鼓舞了律师行和投资者的诉讼热情。

  集体诉讼是美国等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规范公司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因为这种制度安排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违规成本,而投资者诉讼却几乎没有任何成本支出,甚至连电话费都是免费的,这无疑意味着投资者的诉讼收益总是大大高于诉讼成本,或者说,违规公司的违规成本总是大大高于违规收益,这种成本和收益上的巨大反差对公司的违规行为具有极大的威慑作用。

  我国自1990年重建资本市场以来,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总体上看,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及“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中国资本市场还很不规范和成熟,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前赴后继”,而且违规程度不断提升。且不说德隆、银广夏、科龙、中石化等内陆上市公司,即使是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像中国人寿、网易、中航油、创维等,也同样丑闻不断。对于海外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国内制度“软约束”的思维惯性,不少公司都曾成为被集体诉讼的对象。企业的频频违规,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地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2005年6月,中国股市曾跌破1000点,是8年来的历史最低点;2008年至今仍在持续的股市低迷,尽管人们可以找出多种原因,但因资本市场和公司运作不规范而导致的投资者投资信心不足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而如何树立投资者信心,关键在于制度建设。笔者认为,在各种制度建设中,相对于其他制度安排,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是更加重要的一种制度安排。

  之所以说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更加重要,一是,该制度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众所周知,公司上市需要经过各种严格的审批程序,自2008年又开始实施保荐人制度,但这并没有有效地防止公司的各种违规行为,尤其是隐瞒信息、发布虚假信息并没有由此得到更有效的控制,而且还衍生出不少腐败问题。而由于投资者集体诉讼的巨大威慑作用,企业会加强自我约束,即使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企业上市,他们也会高度慎重,只有当他们认为自己确实满足上市条件时,才可能会考虑上市。因为即使能够上市,一旦遭到投资者集体诉讼,他们的损失将非常惨重,因为投资者会抛弃它们。

  二是,该制度更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与投资者集体诉讼相配套,政府可以出台更加严厉的强制退市制度,即一旦投资者集体诉讼达到既定程度,且事实成立,则企业必须退市。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上市公司随时面临被集体诉讼的风险,它们将不得不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免“惹怒”的广大投资者,从而被驱逐出资本市场,这是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三是,该制度更有利于塑造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投资者信心是维持资本市场良性运作的核心因素,历史上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历次低迷,均与投资者信心不足存在直接关系。因此,塑造投资者信心,必须使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有足够的权益维护机制,而这恰是我们所严重缺乏的。我国现行法律尽管为投资者民事赔偿提供了实体权利根据,但程序法上的诉权领域尚有空白。而一旦建立了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完全可以将蓄意侵犯投资者权益的大股东、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告上法庭,那些以身试法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需要强调的是,仅仅有了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还不够,还必须保证该制度的执行。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