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央企公司制改制须加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5日 15:16  上海国资

  安林

  坚守既得利益格局的力量和阻碍管理变革的惯性,难以使企业自行实施公司制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6年来,牢牢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国企改革和发展,在组织化、法制化、市场化、股东化、公司化和多元化等6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特别是在公司化建设上。国资委于2004年9月始酝酿并成功推动了号称“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新闻”的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

  上述成绩固然可喜,但客观而言,试点改革的影响面和影响效力则较为有限。事实是:第一,参加董事会试点进行公司制改制的企业太少(试点3批才24户企业),示范带动力较弱;第二,董事会试点有所触及、但还未根本触动国资委组织运行体制和股东行为方式的变革;第三,截至目前,128户中央企业中除26户为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102户全部还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下的企业。更令人堪忧的是,国资委2010年的改革任务表中并没有看到:中央企业应加大公司制改制面和加快公司制改制力度。

  笔者认为,公司制改制是国资完善监管和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的一道坎。中央企业中,公司制改制的企业越多,董事会建设力度越大,就越能真正驱动国有企业各项改革,倒逼国资组织系统变革,甚至是政治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反过来,国资管理体制完善了,也就能推动国企改革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那么,如何加快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步伐呢?

  首先是舆论先行。虽然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但人们对国有独资企业从事公司制改造,历来就存有争议。尤其是对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因此,国资委应基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于OECD国家国企公司治理实践,以及基于5年来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的试点成效,对社会、对央企进行有理、有力、有据的舆论宣传,让人们清醒认识到国有独资企业实施公司制改制的紧迫性、必然性和重要性。

  其次要政策紧跟。据笔者了解,对于涉及自身的公司制改制,在央企领导层中,心态还是十分复杂和微妙的。就拿谁愿意进行董事会试点来说,虽说积极请愿者有之,但是持观望态度者更甚,即便是在试点5年后的今天——试点还取得了成效的情况下。这也表明,坚守既得利益格局的力量和阻碍管理变革的惯性,难以使企业自行实施公司制改革。因此,国资委应研究出台一些关于要求央企公司化改制的相关政策。要变“自愿”为“强制”。除少数不宜改制外,其余央企均应改制为公司制。

  再次是规范指导。公司制改制是一项复杂繁琐而又极其重要的经济制度变革、组织制度变革和管理制度变革,同时又是一个建制的过程。因此,规范指导尤为关键。国资委应把过去董事会试点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和不足,作理论政策层面上的提升,再运用到央企的公司改制和建制中去。

  最后是要政治创新。央企要进行公司制改制,进而完善董事会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需要创新以克服或解决若干有中国特色的难题。如企业党组和董事会职能定位相冲突的问题;如中组部管理干部原则与公司制运行机制相矛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将最终决定央企公司制改制目标能否真正实现,以及公司制改制步伐能否实质性加快。

  作者系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