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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海南岛离岸金融需找准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 00:40  《当代金融家》

  Development of Hainan's off shore finance

  should run at the right position

  文/ 董玉华 雷立钧

  2010 年1 月4 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快金融业发展,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这是中国第一次提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改革开放以来,相对于海南省快速发展的旅游业,金融业发展较慢。这次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采取了免关税、落地签证、开放航权等积极的优惠政策吸引海外游客。国际旅游岛未来国际化、自由化的发展方向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创造了条件。本文分析了离岸金融的特点、离岸金融市场对所在国的影响,针对海南发展离岸金融的定位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自由的“非居民”

  离岸金融的经典定义是“非居民相互之间以银行为中介在某种货币发行国国境之外从事的该种货币的借贷活动”。1997年,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印发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其定义为“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非居民”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支持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从形式上看,离岸金融业务是在某一地区开展的金融业务,但由于业务经营主体的“非居民”特征,本质上是境外业务。因此,又被称作“两头在外的业务”。

  由于离岸金融经营主体、运行模式的特殊性,形成了4个鲜明的特征:首先是以非居民为主体,不对本国居民开放。离岸金融业务的对象是“非居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外国自然人、法人等提供存款、贷款、国际结算等金融服务。其次是经营外国货币,不涉及本国货币的经营和借贷。离岸金融市场经营的主要是自由兑换货币,随着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也有个别离岸金融市场允许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账户。再次是基本不受所在地政府的金融政策、法令的管制和外汇管制措施的约束。离岸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利用相关国家法规的有利规定,特别是豁免性或例外性规定,对离岸金融交易进行设计,从而达到监管宽松、成本低廉和高效运作的目的。离岸金融交易的设计运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有关国家法令中豁免性或例外性规定所提供的“避风港”,既不违反这些规定的要求,又避免因触动禁止性规定而招致干预,从而使交易得以在高效的环境中运行。离岸市场所在国将原本适用于国内金融的规则免除适用于离岸市场,促使金融机构追逐宽松的经营环境到离岸市场经营,相关国家豁免性和例外性规定又进一步为离岸市场的交易者所利用,造成离岸市场监管的进一步宽松。最后是市场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率体系,不受所在国利率水平的限制,但是离岸市场之间的同种货币利率存在趋同的趋势。

  离岸金融业务对所在国的影响

  离岸金融市场对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以及世界金融体制演变,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从积极的方面看,在战后世界金融的发展上,离岸金融市场不仅降低了国际资本流动的成本,强化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便利了跨国公司的业务活动,而且用利率自由化、零准备金率等重新塑造了许多国家金融管理体制的面貌。从消极的方面看,通过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的资本流动冲击了各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深入,资本项目自由化、利率自由化、零准备金率等昔日离岸金融市场吸引资本流入的“卖点”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国家金融体制的特征,内外混合型、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对所在国经济的冲击正在削弱,但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对经济的影响正逐步加深。

  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它给予国际游资逃避监管以及操纵资本流动的机会。比如在次贷危机之前,美国的对冲基金大部分在离岸金融市场注册,无须接受严格的监管要求,并可以在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奉行极为激进乃至不无操纵市场色彩的投资策略,而这些策略在20世纪90年代历次大的金融危机中都曾发挥了重大作用。二是为逃税、资本外逃和洗钱犯罪创造了机会。资本外逃是世界性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尤为突出,这些外逃资本的相当一部分流入了离岸金融市场。乌克兰前总理拉扎连科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从俄罗斯低价购买石油,然后在乌克兰市场上高价出售,所得非法收益中相当一部分流向离岸金融市场。1999年8月,瑞士调查人员在日内瓦某家银行发现拉扎连科1996年设立的私人账户,该年流动在这些账户上的资金总额有7200万美元,其中约4400万美元流向加勒比地区的银行。尤科斯、秋明石油、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等在私有化浪潮中涌现的俄罗斯巨型企业,其法定注册地均不在俄罗斯境内,而是选在塞浦路斯、直布罗陀、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

  海南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定位

  目前,世界上离岸金融市场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内外混合型,即离岸金融业务与所在国国内金融业务不分离,资本流动高度自由化。这类离岸金融市场通常是自然形成的,伦敦最为典型。二是内外分离型,即离岸金融业务与所在国国内金融业务分离,监管当局对非居民交易给予税收优惠,对境外流入资金不实行国内的税制、利率管制和存款准备金制度,但非居民交易必须与国内账户严格分离,禁止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这类离岸金融市场一般是所在国政府专门为非居民交易而人为创设的,新加坡、纽约、巴林、东京、曼谷等都是典型代表。三是避税港型,即离岸金融所在地拥有大批注册金融机构和公司,这些机构通常并不在离岸金融市场设立实体,实际业务仍在母国进行,只是通过注册的机构在账簿上进行境内和境外交易,以求享受该地区的税收优惠,最为典型的就是开曼群岛。

  海南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如何定位?采取哪种模式建设?这是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首要问题。

  从目前的监管水平看,海南可以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采取内外分离型模式,即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兼营离岸金融业务,但必须另立单独账户分开管理。这样就把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隔离开来,有效防止资本频繁出入我国金融市场。

  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需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从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看,除内外混合型属于自然形成,其他类型均是政府推动的结果。以新加坡为例,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是发展中国家,不同于伦敦、纽约等传统的金融中心,它既没有强大的经济背景为依托,也没有完善的金融服务行业来支持。但是,新加坡政府选择了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国际金融业务,带动经济贸易发展的战略,并且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相关的措施——放松外汇和金融管制,放宽对外国银行开立分行的限制,取消外汇存款或债券利息预扣税等。中国既然提出在海南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基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定位,要采取措施,使海南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适应国际旅游岛发展的需要,最终发展成为离岸金融市场。

  (董玉华为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雷立钧为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

  离岸金融业务的演化

  离岸金融业务是逃避金融监管的产物,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推动了离岸金融这一重大的金融创新。

  离岸金融业务发源于欧洲货币业务,20 世纪50 年代末首先出现在伦敦,60 年代末开始蓬勃发展,并由伦敦扩展到新加坡、加勒比海等国家和地区。

  20 世纪50 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国际贸易的发展使它们持有大量美元。但苏联和东欧国家担心,一旦将这些美元存入美国的银行,有可能被美国政府没收。因此,它们将手中持有的美元存入伦敦和欧洲大陆的银行。这样,在美国境外经营美元存贷业务的资金市场就在伦敦出现了。自1958 年起,美国的国际收支逆差逐渐扩大,西欧各国通过与美国的贸易顺差掌握了大量的美元盈余,于是这些国家便将剩余的美元存在欧洲的美元市场以获得较高的利息。1958 年底,欧洲部分地

  区实现了美元的自由买卖和美元资本的自由流动,西欧部分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业务也使用美元进行。于是,欧洲货币市场产生了。

  欧洲货币市场曾经是唯一的离岸金融市场,欧洲货币业务也是唯一的离岸金融业务。20 世纪70 年代,离岸金融业务已不再局限于欧洲货币市场。非欧洲国家,尤其是缺乏建设资金的发展中国家,看到离岸金

  融市场放款条件优惠、手续简便灵活等优点后,纷纷学习欧洲货币市场的经验,创立本国的离岸金融市场。这其中,亚洲货币市场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1968 年,新加坡政府批准美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设立第一个亚洲货币单位(Asia Currency Unit, ACU),随后又批准花旗、华侨、渣打和汇丰等16 家银行经营亚洲货币单位,亚洲货币市场初步形成。之后,中国香港和菲律宾马尼拉等地的金融市场纷纷效仿,推动了亚洲离岸金融市场的最终形成。

  此外,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种旨在为离岸金融交易者提供注册或减免税的便利而获得资金以及收入的特殊离岸金融市场——虚拟业务型离岸金融市场。针对各国政府纷纷提高税率的举措,一些企业为了减轻赋税的负担,希望寻找一个可以合法避税的地方。同时,若干小国或海岛为了繁荣经济,用减免赋税的方式吸引国际资金,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它们通常被称为簿记型离岸金融市场或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这一时期,离岸金融市场的范围拓展到了东南亚、中东和加勒比地区,市场的模式也随之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 “欧洲货币”的概念发展成为一个更普遍的“离岸金融”概念。

  20 世纪80 年代,美国和日本的跨国银行在与欧洲银行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为改变这一现状,同时考虑到离岸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美联储于1981 年批准设立了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y, IBF),日本也于1986 年建立了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apan

  Offshore Market, JOM)。两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相继建立弥补了离岸金融市场一直以来体系上的缺陷,这标志着世界主要的发达国家都已拥有离岸金融市场。

  至此,离岸金融也真正具有了全球性。20 世纪90 年代,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增长后,离岸金融市场进入了调整阶段。到了90 年代中后期,尽管东南亚金融危机极大地打击了亚洲各国离岸金融市场,但从危机中逐渐恢复过来的离岸金融市场逐步纳入了正常渠道。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复苏,离岸金融交易再度活跃起来。同时,一批新兴的离岸金融市场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来,全球离岸金融市场的覆盖范围包括了欧洲、北美、中东、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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