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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地区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5日 15:26  《中国投资》

  整理/本刊记者 赵沛楠

  在中央扩大内需4万亿元投资投向构成中,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为4000亿元。

  住房是民生之要,住宅建设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在当前形势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能增加各方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又能刺激居民消费、促进民生改善,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北京:构建完整住房保障体系

  11月27日,随着通州区梨园项目的开工建设,北京市拉开了公租房建设大幕。此举标志着,北京市政府构建的由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两限房构成的分层次合理衔接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基本完成。

  按照北京市住房建设计划,今年将收购建设5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主要位于大型公交枢纽等交通便利区域,以一、二居小户型为主。定价比照同类地段房屋市场租金标准并下浮一定比例,比廉租房略高。

  目前,北京市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公租房齐头并进,依次覆盖没有购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收入家庭以及夹心层和过渡期住房需求等4个保障层面,力求不留死角。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程建华告诉记者,近几年,首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2007、2008年分别实现政策性住房新开工590万和803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当年预定目标。2009年计划新开工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各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60万平方米,限价房65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政策性住房200万平方米。

  截至9月底,北京市已实现新开工278万平方米,竣工109万平方米,预计到今年底政策性住房开、复工总面积将达到2000万平方米,并将如期实现200万平方米竣工目标,提供住房约2.5万套。

  在房源分配方面,自2008年7月至今年上半年,已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配售政策性住房3.4万套,其中经济适用房1.15万套,限价房2.25万套,为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提供定向安置房1.8万套,两项合计共提供房源5.2万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与此同时,还通过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和实施租金减免的形式解决廉租家庭住房困难。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已有1.7万户家庭通过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同时对2万户家庭实行了租金减免,累计发放租金补贴资金2.3亿元。

  长沙:“有机棚改”

  今年3月底在长沙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长沙市人民政府悄然发放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在住建部2009年末提出要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前的半年时间里,长沙市已经进行了多种探讨。

  长沙市政府提出,2009年是长沙安居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按照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将推进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作为全市十大民生工程的头号工程,并确定主要工作目标:力争年内完成棚户区拆迁200万平方米;完成6000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发放和7000套廉租住房(棚改安置房)的建设任务,对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通过3年努力,基本完成二环线以内约730万平方米的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使6万户、20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长沙市南湖片区,这个总面积5457亩的城市核心片区,棚户面积占3638亩,棚户居民8800多户,3万多人,60%以上为中低收入困难家庭,45平方米以下的有3728户,涉及拆迁资金53亿元。在南湖片区改造中,长沙市、区财政投入棚户改造资金6亿,依托政府成立的南湖棚改投资公司融资32亿元。

  南湖片区以市场运作、政府主导进行棚改工作。政策取向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为主。在安置环节,对中低收入家庭采用定向经济适用房安置,对特别困难的采用廉租房安置,配套建设以安置小区为主。片区用地优先规划,优先满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需求,优先储备拆迁所需房源,启动的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定向安置房。

  这显然正在开启一种新的棚改思路——以政府公司主导实施棚户区改造。以区为主成片改造的棚户区土地供应的原则是:融资改造,熟地出让,网上挂牌,公开交易。

  常州:“房投公司”模式

  2009年初,常州市组建成立了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一期注资5.3亿元。公司成立后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已到账资金25亿元,筹储了足够的保障资金。

  房投公司的融资途径,除了财政专户投入外,还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以及商品房项目中提取的配建资金。常州市规定,商品房项目中要配建3%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如果项目不配建,也可以选择将3%的配建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建设成本按照楼盘建设情况折算成现金给政府,由政府易地建设。此外,政府还直接给“房投公司”注入了3000亩土地作为资产,每年整理土地获得开发收益。

  10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规模最大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面开工,总投资8亿元、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可建4000套。2010年常州计划新开工建设2000套。再加上面向社会收购的近2000套实物房源,常州在近两年内将筹集到8000余套公共租屋。

  常州市长王伟成介绍说,根据常州市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测算,实现经济适用房每户8万元货币配租需要8亿元,加上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大约需投资30亿元,而财政拨付资金只有1亿元左右。

  厦门:为保障安居立法

  早在2006年底,厦门市政府宣布,到2010年,将基本解决占全市40%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这个目标,厦门市将投建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20个,总用地面积约15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0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可提供住房约4.5万套。

  完成上述目标,需要投入的建设资金高达130亿元。据悉,厦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4个方面:财政、土地净收益、公积金增值余额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售房款。厦门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管理等工作。

  截至2009年7月,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已有18个项目开建,共受理中低收入家庭、公务员、引进人才申请2万多户,已配租约2500户,配售200多户。

  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厦门市保留了原“经济适用房”制度,同时开始尝试新的“经济租赁房”制度,形成两级政府最低收入住房保障体系,并分别再起名为“保障性商品房”和“保障性租赁房”,致力于保障的两级层面“简明清晰”。

  为了让保障性住房制度这一惠民工程长久健康发展,2009年6月1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对准入和退出机制进行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收回房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取消轮候资格或回收回购房屋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条例》还规定,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有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满5年后上市转让的,应当按原购房价与交易价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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