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丁学良:公民社会与商人阶层不对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1日 01:23  《商界评论》杂志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丁学良

  国内民众常常抨击官商勾结,对此我非常理解,但却要提议他们不应该把怨气和愤怒一视同仁地引到“恨官仇商”的极端。无论是依据实际案例还是政治经济学研究,凡是导致民怨民愤产生的官商勾结的严重事件,理智的公民都应该更多地反思当地政府的作用和官员的行为,因为他们才是最有力量和胆量扭曲游戏规则、诱商为“娼”的一方。

  我们经常讲中国要发展公民社会,为什么要发展公民社会呢?因为一个长期良性循环的、比较好的社会状况,既不应该是完全由政府管一切,也不应该完全由资本管一切,在政府和资本这两个强大的力量之间,必须有那些既不拥有政府权力、也不拥有资本力量的个人和由他们自发组织的团体合法地运转。这是世界范围内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讨论公民社会最重要的着眼点。

  组成公民社会非常重要的群体,就是在非国有经济中活动的人,不管他是作为所有者、作为经理,还是作为一般的雇员。现在中国发展公民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商人的力量发育程度相对来说很弱。中国的民营经济虽然是整个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那纯粹是从经济活动来讲的;从社会活动这个层面看,中国的民营经济无论是地位还是影响,相对于自己的经济实力,要差很多很多。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既取决于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取决于中国和外部世界的互动关系。因为政府官员并没有动机来主动和积极地推进一个公民社会。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