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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新长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1日 00:18  《商界》杂志

  作为企业公民,无论是国有的、民营的都应享有同样的国民待遇。然而,民营经济的“身份问题”却远未得到解决,因此始终无法摆脱“配角”的角色。

  而如今,民间资本终于看到了曙光,一场奔向“自由”的新长征,正徐徐拉开大幕。

  □文/本刊记者 白 灵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早已达到可以和国有经济分庭抗礼的地步。事实却是,它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法律尊严,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尴尬无处不在,一道道的无形之门无时不横亘在它面前——“国字号”在信贷市场纵横驰骋,在资本市场跑马圈地,在各行各业信马由缰。在许多近乎垄断的领域,民营经济显然属于凤毛麟角。

  作为企业公民,无论是国有的、民营的都应享有同样的国民待遇。然而,民营经济的“身份问题”却远未得到解决,因此始终无法摆脱“配角”的角色。

  如今,一项意在为民间投资“开闸”,酝酿将其作为拉动下一轮投资增长生力军的新政正在加紧推进中。《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即鼓励民间投资20条,已于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如无意外,这一文件有望于年内出台。

  至此,民间资本终于看到了曙光。一场奔向“自由”的新长征,正徐徐拉开大幕。

  民资“非国民待遇”

  “现在即使有钱也很难投资啊!”安徽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大吐苦水,因为想投资的领域进不去,即使进去了,也要承担很高的成本,“还是边走边看吧,不是说国家会出台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吗?那时候也许会好一些。”

  中国民间资本的“家底”其实十分雄厚:截至2008年底,实体性民间资本大概有11万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存在于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期货、外汇等市场的虚拟性民间资本。

  尽管数额庞大,但民间投资整体上却是步履维艰。据四川省统计局统计,上半年,四川民营企业投资2328.9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53.7%下降到41.9%;而在广东省,上半年民营经济投资同比下降0.8%;湖北省则比去年同期低13个百分点。

  民间投资得不到有效启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间投资被挡在一些领域外面。从总体来看,民间资本目前在垄断性行业中比重较低,如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烟草、石油、铁路、航空等行业中,民资占比都在10%以内。

  另一方面,民间投资的成本和风险都太高了。“民间资本要投资真是难啊!”有企业家在接受采访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投资一个项目,难免要贷款。一旦要贷款,就需要所有股东都参与连带担保,把房产等都抵押上,但是小股东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为了很小比例的股份就把自己的财产都押上,风险太大了。”

  企业要向银行贷款,要付给担保公司3%的担保费,还要提前付给担保公司贷款金额的20%~30%作为押金,“要是担保公司关门了,企业的风险不是更大了?”他算了一笔账:假设企业要贷500万元,扣掉担保费和预支款项,拿到手的只有300多万元。“如果要拉动民间投资,就一定要改善金融体系,建立起信用体系,企业贷款靠信用,而不是靠押金和高额担保费。”

  由于民营企业的融资门槛比国有企业高得多,经常拿不到国家规定利率的贷款。很多民营企业只好转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贷款,这样一来,企业的融资成本就大大增加。这是影响民企投资热情的最重要因素。

  放开准入是关键

  2005年2月,国务院3号文件(即“非公36条”)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基础设施行业和公用事业领域。不过,基本上没有实质的进展。

  相比“非公36条”,“20条”有望出现重大突破。打破垄断,成为“20条”为民间投资树起的一面大旗。

  据了解,“20条”草案第一部分,就将内容锁定在“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上,提出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放宽股比限制,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在民资的市场准入范围上,“20条”还给出了框架——即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保险、文教卫生和公共服务五大领域。

  为保障民间投资的更大空间,“20条”同时提出,要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小核准范围,减少核准事项,下放核准权限,规范备案管理。对不需政府核准的民间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但严禁以备案名义实行变相审批。

  “今年以来促进民间投资一直是发改委的重头工作。”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政府投资之后民间投资的兴起,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前者主要偏重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而产业发展则要看民间投资。

  扩大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范围,正是“20条”中最大的亮点。

  民营资本资金量相对较小,相对国有企业较为弱势,而一些领域投资准入的限制对民营资本更是相对不利的政策,这种政策不消除,对民营企业实现盈利将会有很大障碍。

  事实上,放宽一些领域的民营投资准入限制对这些产业本身也是很大的利好。基础产业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技术上要求较高,原来一直以政府投资为主。如果放宽准入限制,由民营资本进入的话,将能有效地促进这些产业规模的发展壮大。

  目前,我国在这些方面为民资“开绿灯”也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金融领域的小额贷款公司,就是放宽准入的表现之一。但业界普遍认为,商务服务等部分垄断行业仍有一定的放松空间。

  从金融领域“破题”

  投资的扩大需要融资层面的支持,而融资难恰恰是中小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因此,研究制定《放贷人条例》,也被写入“20条”草稿中。该措施能有效帮助民营企业融资,为投资进一步扩大提供支撑。有分析认为,此举意在突破禁区,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民间借贷的界限;赋予借贷主体及其行为应有的法律地位,使民间借贷“阳光化”。

  “如果《放贷人条例》出台,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一则打破目前信贷市场所有资源都被银行垄断的局面,二则是大量地下钱庄‘阳光化’,有利于国家全面掌握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分析说。

  “20条”还提出,要依法设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增加地方性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和规模。而现有的大型金融机构,也要将贷款总规模的一定比例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监管部门要将此纳入银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除了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试点,规范和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外,国家还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

  单个中小企业发债有困难,通过多家企业集合发债。目前这些做法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形式。最近,北京、深圳、大连等省市都已经成功发行了中小企业的集合债券,发行总额达到了18.2亿元。

  另外,政府正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不同层次的中小创投公司设立与发展。下一步还将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创投引导资金等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投企业,鼓励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20条”提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无疑是为民营经济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民间金融和民企融资需求也有望依靠这种多管齐下的政策支持,从此真正告别“灰色地带”。

  减负保增长

  “中国的经济增长,投资一直是主要的推动力。但上半年,政府刚刚放出去4万亿元,下半年政府的财力会非常紧张,需要民间投资来接棒。”据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沈明高分析,“中国的就业问题,需要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来消化;民营企业不光连着增长,还连着消费,只有就业增长了,消费才能增长”。

  为了保增长,“20条”鼓励民企跑步前进的另一大利好,正是“减轻民企经营税负”。

  据透露,“20条”草稿中列入的减负政策包括:民营企业利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和技术研发,可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抵免;民间投资用于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时,减免征收进口关税,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民间投资项目,可以适当缩短其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民营企业为转化、引进科技成果而支付的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成本,不受比例限制等。

  去年初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低档税率征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

  此外,中央财政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截至去年年底,已累计下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达到208.5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专项基金在2008年39亿元的基础上已经增加到96亿元。

  下一步,国家还将规范中小企业收费市场,全面清理整顿涉企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凡未按规定权限和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类项目均一律取消。此外,国家将严格执行各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禁止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下轮投资增长要靠民资

  除了上述三大利好,“20条”草稿同时还提出要合理利用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利益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资、联营和项目特许权经营等方式,参与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行业和领域的建设。

  从深层次来看,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应该是走出经济危机最有效的途径。经济学对经济周期研究表明,造成危机的其实就是繁荣,因为经济繁荣造成了劳动力、实物资源和信贷出现不平衡。这最终导致私人花费不可能进一步增长,新的商业机遇也变得无利可图,萧条和危机就此出现。因此,所谓的经济复苏,无非是要解决资源的瓶颈问题。

  显然,今天要解决中国今天所面临的问题的唯一合理途径,就是激励那些具有更高投资效率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陈乃醒认为,“启动民间投资,对增加下一阶段的投资意义重大。政府4万亿元投资应该投到能拉动经济发展的大项目、产业链比较长的项目上,同时还要撬动民间投资。这种撬动,是10倍、20倍的撬动,4万亿元要撬动40万亿元、80万亿元,甚至更多才行。”

  从中长期来看,政府大规模投资很难持续,因此,民间投资的兴盛,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们指出,与国家巨额投资相比,零零散散的民间投资虽不是大手笔,但也不可小觑。一旦启动,不仅可以增强经济增长的自主动力,还可以在就业尤其是解决农民工、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就业问题上发挥作用,对消费也会有很大幅度的拉动。

  不久前,央行副行长苏宁在上海表示,在这次危机中,政府引导投资先行是必然的,否则短期内想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回升是比较难的。但“要真正克服金融危机,使经济走上良性循环,必须有社会投资、民间投资的发展。”苏宁指出,社会投资、民间投资能否跟上是经济复苏的关键。

  其实对于民间投资而言,且先不论能对经济复苏作出多大的贡献,至少他们有望得到一个“草莽英雄”与“御林军”同台竞技的机会。也许,这才最值得欣慰的地方,也是我们真正希望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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