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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研制:重点竞争的中国路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7日 23:03  中国科技财富

  背景一

  2008年7月,中国闪联标准提案正式通过了ISO/IEC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最后一轮形式投票,完成了ISO全部投票流程,以96%的支持率高票通过,被正式接纳为ISO国际标准,成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ISO国际标准,填补了中国信息产业在ISO领域的空白。从而使中国企业在全球3C协同技术领域拥有了话语权。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标准已达80%,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因此发达国家通过标准将市场门槛都设得相当高,如家电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获得CE安全认证标志;纺织产品如想不被发达国家拒之门外,就需达到“绿色标准”。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计,目前世界上最大、最有权威性的标准化组织ISO拥有17000项标准。

  当今世界,国家之间的竞争早已经细化到国际标准制定权的竞争,正所谓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标准。在标准为王的时代,得标准者即得天下。

  背景二

  2008年,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对中国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部分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进行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被调查企业中94%受到国外技术贸易保护措施影响,其中55%的企业因技术贸易保护性措施影响出口成本增加5%以上,而中国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利润率不超过5%。

  国际标准制定99.8%基于发达国家标准;

  ISO、IEC制定的国际标准中,中国不到1%

  国际标准研制:“重点竞争”的中国路数

  文/本刊记者章勇综合报道

  上世纪末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各自的标准化发展战略,以应对因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影响。国际标准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日益重要和关键,并呈现出标准战略化、国际化、市场化趋势。

  国际标准战略群雄逐鹿

  据悉,欧盟制定了控制型国际标准竞争策略;美国制定了控制、争夺型国际标准竞争策略,日本制定了争夺型国际标准竞争策略,千方百计地争夺制定国际标准的主导权。真是群雄逐鹿,一发而不可收。

  标准化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欧盟、美国和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每年都提供大量财政拨款及专项资金,主要是支持与技术法规有密切关系的、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环境等反映社会需求的公共性标准以及产业界通用的基础性标准。如欧盟安排标准化经费达7亿欧元,平均每项标准10万欧元;美国政府2002年仅对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N1sr)的拨款就达7亿美元;日本政府每年标准化经费预算为60亿日元(约合4.5亿人民币),用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占60%。欧盟、美国和日本还将市场性较强的应用型标准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他们的标准化机构和社团主要通过销售标准文本来收取经济回报,并提供产品认证、试验室认可和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政府对标准的服务性收费提供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等。

  当前来讲,已被世界上公认为先进标准主要都来自于发达国家,诸如,美国的ANSI标准、日本的JIS标准、德国的DIN标准、英国的BS标准、法国的NF标准,这些标准被众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采用为本国标准,意欲以此为标杆并赶超。

  而中国,似乎除第三代移动通信等领域有个别技术标准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外,绝大多数技术标准在国际上还远远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而这正说明了中国标准化之路的漫长和艰辛。

  目标VS现实 标准化之路

  自加入WTO后,中国加快了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据统计,2001年到2007年,中国制修订标准9279项,平均每年1300多项,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重仍较低。2001年到2007年,采用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平均占47.9%。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总体水平高于国际标准,中国技术标准达到国际标准的还不到一半。在发达国家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水平的背景下,中国产品较易受到国外技术贸易保护措施的影响。

  从近年来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电产品、中药、纺织、农产品、玩具等诸多行业不同程度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标准的门槛前,我国遭受重大损失,然而这种损失的可视化程度似乎并不明晰。要知道,一个产业的价值,一个国家产业价值的衡量是难以限定的。而在此背景下,中国因为标准的落后或者相对落后,甚至无标准,或者有标准但推行不力,造成相关产业发展滞后、这种损失无以计算。

  目前,在全球最有价值的100种品牌排位中,中国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而长期以来,我国的现实便是“有产业无产品,有产品无品牌”的格局。主要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生产的“品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技术含量高,在国际上有着一定的知名度。而按照中国标准生产的大多数出口产品,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的附加值偏低,主要靠低价销售,因此而受到诸如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保护措施的制约也是必然。

  中国技术标准战略的核心任务是要提高中国技术标准的适应性和竞争能力。根据官方的规划,中国要在2020年左右彻底扭转其国际市场上标准进口国的地位,成长为一个技术标准输出国。简而言之,中国的技术标准战略要使由中国企业发起、由中国政府支持的技术标准获得市场的认可,突破原有技术标准结构下的市场限制。另外中国要参与到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的权力核心中,在未来技术标准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发挥中国的影响力。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与战略研究所所长王金玉指出:ISO、IEC制定的国际标准中,由中国提交或主持制定的,少之又少,不足1%,且基本上是一些非关键性的标准。除了在中文编码、VCD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或国际标准,受制于人。由于99.8%的国际标准是以发达国家标准为基础制定的,或是发达国家主持起草的,对发达国家适用,难以反映中国的技术要求和经济利益。

  去年10月,我国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常任理事国,标志着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核心议事层获得了充分的话语权,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对于中国企业和企业集团来讲,能在世界主要市场上占有并推行某个系列的技术标准,也就意味着中国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权力和财富的扩充。尽管中国在技术标准体系中处于竞争的相对弱势,面临着巨大的权力结构限制,但中国不愿意主动放弃竞争。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国家标准总数达22931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65%。此外,由我国自主提出并被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国际标准达64项。去年,我国向ISO和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提交并立项的国际标准达到22项,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

  关键技术标准推进, 2010年将落地30到40项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专项“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中的“国际标准研制”课题的起止年限是从2007年11月到2010年11月,整整三年时间。该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基于信息与通信、装备制造业、基础公益等领域,重点完成30—40项对中国产业发展影响具有重大影响、中国具有相对优势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工作;同时,开展推进国际标准研制过程的方法研究,为后续研究工作提供理论和现实基础。

  关于国际标准的研制程序,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基础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柳成洋介绍,ISO/IEC导则中对ISO/IEC国际标准的研制程序有着明确界定,主要包括预阶段、提案阶段、准备阶段、委员会阶段、询问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等。目前该课题已经过了前期论证、申报、批准阶段。前期资金已经到位。

  该项研究的课题立项经过了扎实的前期调研工作,并通过网络公开征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任务的评审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即紧密结合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中国具有相对优势和特色的领域,优选出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支撑优势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国际标准研制项目。

  参与此次课题研究的单位共计33个,课题承担单位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要参加单位有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研究所、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等等,涉及科研院所、企业、和协会组织等,包括北京邮电大学、西安交大等高校都名列其中。

  但是我们也发现,美、日、法、德等国家政府和民间每年单用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约为3~4亿元人民币,欧洲标委会制定一项欧洲标准的经费平均为10万欧元。此外,他们还强调在标准化战略中建立筹款机制,增强国际标准化活动经费,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打破产品所面临的技术贸易保护性措施,以此提高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维护本国利益。由上可见,发达国家对技术贸易保护性措施研究的重视程度。

  我国国家标准战略的真正启动大概要从2002年开始,现在每年全国上下所有投入加起来不超过10亿人民币,仅相当于一个英国皇家标准协会BSI 年收入的三分之一(BSI 2005年全球标准收入2.348亿英镑)。考虑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如发达国家,再加上入世时间不长,在技术贸易保护性措施研究经费投入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我国制定一项国标,国家补助经费平均不到8000元人民币,而同时我国企业中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的也很少。

  “重点竞争型”竞争模式的路数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室杨剑分析指出:以拥有技术标准的基本能力来衡量中国技术标准战略,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能力:首先是规模生产能力。其次,技术创新能力。第三,巨大的市场容量。最后,国际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在一个政治经济一体化的时代,技术标准能否在国际市场上立足,往往要看有没有一个坚强的政治支撑。而上述四个能力来考察中国技术标准战略,可以说中国都具备,但都不充分。

  而当前来讲,国际标准竞争模式可分为三类:一是欧盟的“控制型”;二是美国的“控制争夺型”;三是日本的“争夺型”。国家经济实力、技术实力是选择国际标准竞争策略的基础。由于我国重要行业的发展差异较大,一些行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另一些行业的发展水平较低,在国际竞争中尚处于不利位置。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的变化,标准的实施在各产业之间应有所侧重,避免平均用力和全面赶超。要根据不同产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制定不同的标准政策。根据我国国情,应选择“重点竞争型”的国际标准竞争模式。

  “重点竞争”是指有重点地选择我国优势、特色领域,争取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有利地位,使国际标准更多地反映我国技术要求,确保我国重点领域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优势,从而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重点竞争是指有重点地选择我国优势、特色领域,争取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有利地位,使国际标准更多地反映我国技术要求,确保我国重点领域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优势,从而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这一策略的重点有三个方面:通过有效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的水平,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我国产品和技术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通过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使国际标准更多地反映我国技术要求;在我国优势、特色领域实现以我国标准为基础制定国际标准的新突破,使国际标准充分体现我国重点领域技术要求和经济利益,确保我国重点领域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优势。

  “重点竞争”而非“全面竞争”是考虑到我国当前的标准化现实,也是被内人士公认的战略模式,这一策略的实施将在国际标准化方面最终实现从“国际标准的本地化”到“国家标准的国际化”转变。通过在国际层面的交往与交流,将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市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最终使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准,使中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中成为一支重要力量,使我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从当前正推行的国际标准研制课题的相关情况了解,我们知道这些标准的领域都是我国优势的产业和技术,是很有潜力或已有明显实力的领域方向。

  谁来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

  针对当前我国标准化的现实,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张楚教授也表示:我国具有巨大市场优势,同时又处于技术赶超阶段,政府在推动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制定产业技术政策,支持与重大技术开发相关的计划,以及制定竞争政策规制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有选择地对一些以国内企业为主的产业联盟给予税收、财政及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引导各种技术和技术标准的合作联盟建立,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各种技术与标准联盟。鼓励市场力量的成长,保持国内市场垄断和竞争的均衡,扶植本国研发力量的成长,运用产业政策,建立企业创新机制,培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当前,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仍然举足轻重,而且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最重要的主体。所以,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技术标准的影响力。必须加强和规范对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考核与评估,强化责任与使命意识,真正推动国家创新体制的转型。鉴于技术标准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中战略地位,政府应建立宏观政策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的联合互动机制,在参与国际条约的缔结及国际标准制定中统一声音,协调行动,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

  此外,政府要为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提供平台,使企业共享海外市场信息;共同开发国际市场,借鉴国际通行的市场运作规则,积极谋求不同业态的企业协调运作,并通过有效的市场运作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市场标准,直接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由规则的参与者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做到以技术控制市场、创造市场。

  在人才的构造上,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竞争能力很弱,这与我国世界第三贸易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目前,我国标准化人才的市场需求非常大。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课题调研资料显示,如果以产值500万及以上的企业设置一名标准化人员计算,该类人才我国至少缺口约32万。如果还考虑中小企业,则标准化人员将缺口100万以上。

  杨剑指出:“中国技术标准战略一定要重视企业的角色。而企业除了依靠政府的支持外,一定要培养自身参与全球技术标准竞争的能力。企业要学会利用信息技术的网络效应锁定广大的用户,并使技术后来者必须以此为标准进行相关生产。在市场力推动的基础上,政府积极配合提供公共服务,这样的技术标准战略才可能有很好的市场适用性。”

  机构“走出去”企业“走进来”

  现阶段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推动科技研发与标准化协调一致,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标准化科研协作。如日本AIST不断加强标准化人才的交流和培养;英国NPL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标准化协作平台等。

  日本规格协会自2002年4月1日起,将销售标准收入的10%用于支持参加标准化活动的企业。日本还有一些大的企业集团,例如松下、东芝电器公司等为了自身利益也积极投入人力物力,主动参加标准化活动。

  通过对国际标准化科研机构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大多数国际标准化机构都采取“科研— 管理与应用—服务”的业务模式。科研是根本,管理与应用和服务都是基于科研成果的推广。科研协作使标准化机构有机会联合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等多元化主体,使得“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一直以来,中国标准化机构的业务有很大比例集中在标准管理上。国外标准化机构上百年的发展历史证明:标准管理只是一个国家在某一段特殊时期内的阶段性事务,不能成为标准化机构存在的主要宗旨;要长足发展,必须立足于科研协作。中国在这方面的探索还刚刚开始,诸如长风软件联盟、闪联等协会组织,但是还没有形成大的趋势。

  近几年,温州打火机事件、西班牙烧鞋事件、日本毒饺子事件频发,中国企业在蒙受巨大损失和不白之冤后,发现有很多问题都不是单个企业可以应付的,需要国家、行业、企业形成一个联盟,以整体的力量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同时,随着全球产业分工的重新布局,区域经济越来越被作为一个竞争单元看待,区域内的竞争企业,为了不让国际订单向其他区域整体飘移,为了共同的利益,开始从对立走向合作,从竞争趋向竞合,这是大势所趋。

  未来几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所的主要业务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而中国标准化科研工作大体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随着研发主体的多元化,地方标准化制修订工作受到了重大的挑战,其存在的意义受到了严峻考验。而协作将成为主要方向,一方面有利于经济社会不同团体之间进行资源整合,遏制边缘化趋势,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大联合”和“大协作”的标准化科研格局;另一方面有利于中国标准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中国标准研究机构走出去是根本的,在当前“产学研”一体化如火如荼的氛围中,唯有走出去,和企业、高校等诸方共同参与标准的设计和规范,才是主要的。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基础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柳成洋介绍,在目前展开的近40项国际标准的研制中,正体现着这样鲜明的特点。

  中国标准化机构勇敢的走出去,联盟伙伴不仅包括了行业协会、各级标准化研究机构,而且同时也包括了大学、研究机构等,乃至其它的联盟。这样的战略联盟网络,减少了不良竞争,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壮大了自身实力,有效地补充了资源缺口。如此这般,我们通常述说的标准是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关键枢纽,标准是工业化的产物,是规模化生产的基础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而中国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价值才真正体现。

  1.出自杨剑《技术标准竞争的权力结构限制与中国技术标准战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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