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身为胡人,只要作中国诗,他就是中国诗人。
█文/周仲庚,新加坡华点通集团董事局主席
中国企业正步入一个身份焦虑的时代。当华三在经历一系列身份的转变之后,不断追问“我是谁”的时候,其实关于自身身份的焦虑,它并不孤独。在我们传统的价值观中,企业、老板与员工对于身份的追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在常态下,对于身份与“归属感”这个问题,员工只需要应付“我对公司的忠诚度够不够”、“我对领导的忠诚度够不够”;但在中国的特殊环境下,员工经常需要受到“我对国家利益的忠诚度够不够”、“我对民族利益的忠诚度够不够”这两项压力。民族忠诚度这个维度一直存在中国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尽管很多人在理念上认为地球是平的,但在做具体事务的判断及执行时,却难以摆脱“地球是凹凸的”、“中国国情特殊”的压力。
焦虑的成本
最近的一个案例,极度凸现了“身份焦虑”现象的严重性。政府逮捕了“三大矿山”之一的澳大利亚力拓公司的四名员工,其中一人是北大毕业、后成为澳大利亚公民的中国人。舆论普遍认为此人是内奸,值得所有人深思。如果国际三大矿山的员工实施了不可告人的手段,那么他应该是“外奸”;只有中方企业内的员工,才能够被称为“内奸”。怎么会把外国公司的员工称为“内奸”呢?显然,这段话的潜在台词是:中国人即使成为外资公司雇员,还是必须为民族利益服务,哪怕你入了外国籍。
民族忠诚度必须高于企业忠诚度!这是一个高分贝、重磅数的宣言!
中国的人均GDP,目前还处于3000美元的水平,接下来的十年、二十年还有着五千、一万美元的关卡待突破。企业是经济价值的载体,也是GDP通关的主体。我们必须严肃地问一个问题:中国的人均GDP由不到1000美元上升到3000美元,究竟是开放参与国际流通的结果,还是封闭体系内部自力更生的结果?如果答案是前者,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日渐升高的“企业身份焦虑”和“员工身份焦虑”的现象?
我们可能轻忽了“身份焦虑”产生的杀伤力。当外资公司的员工自虐地戏称自己是“汉奸”或“假洋鬼子”的时候,当外资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时时照顾员工的“民族情绪”的时候,当中方老板顾忌高薪聘来的“洋和尚”的时候,当社会青年无条件拥护任何举着民族大旗企业的时候,当志向高远的民营企业家滥用民族主义的时候,都会在员工的心理投下阴影。心中有这种阴影的员工是不可能完全释放创造力的,难以培养独立判断力的,无法得到领导的充分信任的。换句话说,一大群的年轻人将失去完整、健康企业人格的发展机会,中国下一代的企业领袖将带着一种扭曲了的国际观走马上任。
在一个有着“身份焦虑”员工的企业中,管理者将被迫采用赤裸裸的“薪酬福利”来刺激生产力,不断地用形式主义来维系员工的向心力。这些,都是企业的“焦虑成本”。
也许,这就是中国人均GDP突破五千美元的主要障碍之一。
“民族企业”VS“中国企业”
也许现在不是提出这个话题的最好时机,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风暴之下;也许现在正是提出这个话题的最好时机,因为中国在国际经济系统中的地位正在转型。
民族企业究竟是什么?三十年后中国还有没有民族企业?
微软是不是美国的“民族企业”?飞利浦是不是荷兰的“民族企业”?雷诺是不是法国的“民族企业”?索尼是不是日本的“民族企业”?塔塔是不是印度的“民族企业”?
以上的提问是不是在玩有点无聊的概念游戏?
的确是在玩概念游戏,但是并不无聊,特别是当一个概念能够激起巨大情绪能量时。把游戏推进一步,试问:
蒙牛是不是中国的民族企业?联想是不是中国的民族企业?青岛啤酒是不是中国的民族企业?
问题复杂了,是不是?
Google一下“民族企业”,得到一千万条结果;百度一下“民族企业”,得到一百万条结果。这证明了“民族企业”是一个普遍被使用的概念。市井小民使用它,大企业家使用它,政府官员使用它,新闻媒体使用它。但是,它是什么?
综合一下不同使用者的含意,“民族企业”大概是:
中国人持有股份占多数的;
“老板”(出资人、创业家、控股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企业总部设在中国境内的;
中国政府重点扶持的;
只为中国人民利益服务的。
在这含意下,30年后中国的民族企业可能只剩下国有企业。如果进一步再添加三个条件,30年后中国就可能完全没有民族企业了:
技术为中国人自我研发的;
品牌源自中国市场的;
经营管理团队由中国人主宰的。
民族企业这概念,曾经在我们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激励作用,今天它还在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它是一个限制性的概念,一个让我们路越走越窄的概念。
中国人关于民族企业的自豪感可以延续及发扬,毕竟民族企业作为财富与价值的标榜,仍在激励这个民族的创造力。但是我们必须为这种情感增加一个边界。过于强调民族企业的属性,将会产生试图凌驾于市场经济规则之上的情感。
如果我们将国家与社会作为收益的主体参照物,去解剖企业更深层次的属性,将狭隘的“民族企业”概念向宽阔的“中国企业”概念推导,我们不但能一扫身份的焦虑,还能产生一种更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情感。
只要是注册在中国境内,为中国创造经济价值的,受到中国法律管辖的,就是中国企业。Google不是中国企业,但Google China(谷歌)是中国企业;青啤的控股权争夺战中,即使安博取得控股权,青啤还是中国企业;中铝投资力拓案,即使成功,力拓还是澳大利亚企业;北汽即使买下欧宝,欧宝还是德国企业。
中国人怀念唐朝。李白身为胡人,只要作中国诗,他就是中国诗人。长安大街上,只要是为长安城创造经济价值的商人,不论胡汉,不论是骆驼扛来的还是马拉来的,都受欢迎。
关键在于“为中国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作为一个创业家,你创造的企业有没有为中国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作为一个管理者,你的管理活动有没有为中国社会增加经济价值?作为一个员工,你在公司里的活动有没有创造经济价值?
只有在狭隘的“民族企业”的概念下,才会形成身份的焦虑;在宽阔的“中国企业”的概念下,何来身份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