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教授 任寿根
最近,一些发达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公开声言要对“避税天堂”进行制裁。“避税天堂”真的会被消除吗?我认为,“避税天堂”仍将长期存在,只不过在为跨国纳税人提供避税方便方面会有所收敛。
首先,从现状看,跨国纳税人减少其税收负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偷税和避税。其中偷税是违法的,而避税是钻税法空子,不违法。跨国纳税人通过避税减少其税负的做法将长期存在,而选择利用“避税天堂”避税,仍会是避税的重要方式。
其次,一些发达国家打击偷税、避税需要“避税天堂”国家或地区的合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项需求是从银行方面获得有关客户的信息资料,这对一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保密法规形成冲击。以瑞士为例,如果瑞士要修改其沿用了近三个世纪的银行保密制度,一方面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即使相关制度被修改,其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仍对客户有吸引力。
再次,按照经合组织的描述,“避税天堂”的主要特点为税率极低甚至不征税,金融信息及税收体制不透明,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避税、洗钱提供方便,损害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等。从这个描述可以看出,“避税天堂”并不就是指低税或不征税地区,最主要的是指一些国家或地区不为税收利益国提供合作,不提供相关税收情报交换。如果“避税天堂”国家和地区在税收情报交换方面提供合作,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客户就是其主权范围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