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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事关中国经济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7日 14:56  《新财经》

  文/孙宏飞

  随着对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日益频繁,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暴露出诸多问题和矛盾,甚至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不仅成为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而且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全球化下

  必须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之间竞争角逐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着一个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从宏观国家层面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它要求我们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以增强国家经济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全社会科研创新能力、知识成果产业化能力和政府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积极在国内外市场上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

  从中观产业层面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产业内知识产权保护行为准则;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监督;组织产业内共性技术、配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产业信息传播流畅、服务体系健全,等等。只有建立和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能避免同行业间的自相消耗和恶性竞争,统一研发、转化和推广等步调,更好地组织和协调产业内企业自主创新与和谐发展,提高产业的国际核心竞争力。

  从微观企业层面来看,企业作为科研创新和应用的主体,是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无论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归根结底都落实到企业。而中国企业一直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改革开放初期的技术引进,已经远远不适应日新月异的国际市场形势和中国的发展需要,自主创新已成为大国的需要和时代的呼唤,是中国企业乃至国家获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和必经途径。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相对薄弱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政府一直很注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步入21世纪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得到了迅速发展。2009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从2001年起,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实现了八年连续性的快速、稳定增长(参见图1)。中国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由2001年的3万多件攀升到2008年的近2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分别是2001年的6倍和8倍以上,且增长具有明显的连续性,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不断提高。

  虽然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安全。

  一方面,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未完善。主要表现在: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存在漏洞,部分知识产权争端缺乏判定依据;二、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缺乏专业性人才;三、产业核心竞争力仍然较弱,知识产权战略仍未成为高效体系;四、专利等知识产权技术含量不高,数量优势大于质量优势;五、科研创新能力偏低,技术产出效率不高;六、科研成果流失严重,未形成有效的效益转化,产业化水平不高;七、科研教育等经费投入水平不高;八、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和能力较低。

  另一方面,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中相对被动。中国缺乏知识产权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屡屡深陷知识产权争端,并多次被制裁,仅“特殊301条款”和“337条款”就使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吃尽苦头。2009年1月,世贸组织鉴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公开发布了题为《中国——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的措施》的专家组报告,使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第一次因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而被起诉。

  加大科研创新投入力度

  加强科研水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是国家经济安全实现的根本保障,也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题中之义。在世界各国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量中(参见图2),美国、日本和德国世界三大经济强国始终领跑知识产权领域;韩国作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工业化进程迅速,对应着PCT连续多年大幅度提升,于2006年超过英国,2007年超过法国。

  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成为继美、日、德之后的世界第四大PCT来源国。而中国近几年的申请量增长很快,在2008年第一次超过英国,成为世界上第六位的PCT申请国。但是也仅为美国的1/10左右,不到日本的1/5。从世界多个国家的PCT申请现状可以认识到,科研创新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联系,发达国家往往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很大的优势,而中国只有不断提升以科研创新能力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进而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中国经济安全。

  加快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加快构建,并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1983年实施的《商标法》以及后续颁布的《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1985年实施的《专利法》,以及《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等,构成了中国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可以在制度上保障中国的经济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激励知识创造。全面规范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能够保障发明创造的成果的产权所有,在法律的保护下实现其经济价值。因而能有效激发社会的科研创新能力,充分调动社会的知识创造积极性,促使人们在知识经济时代下,最大限度地创造科学技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

  第二,促进成果转化。科研成果从研发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往往因为缺乏系统科学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而失去了市场竞争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就要做好知识成果转化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保障科学技术的产业在的商学院更注重在实践中教学。它们与企业、官方机构或非官方机构合作,让学生有更多机会了解真实的商战环境。以欧洲第一商学院——巴黎HEC商学院为例,学校组织并参与了多项社会实践活动,让学员在课堂外收获真知。

  扶助非洲,开办棉花大学

  2006年2月,非洲棉花生产商协会会长弗朗索·拉奥雷(Fran·ois Traoré)和世界农业及农村基金会,会同巴黎HEC商学院共同发起了棉花大学项目。

  2008年,巴黎HEC商学院的棉花大学首届培训课程开课,地点选在非洲的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的博博迪乌拉索(Bobo-Dioulasso)地区。来自非洲13个不同国家的共40名学员参加了课程学习,他们均为棉花生产商。该课程被命名为“让我们自己做生意”,目的是帮助非洲的棉花生产商寻找商机,把握市场。首届课程有两个学期,学员们通过两个学期的学习,不但从课本、案例中学习商业技能,而且充分体验并实践自己制定的商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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