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亮/文
限薪令仅能当作权宜之计而已,不能成为一种惯例和应对困境的万全之策
美国与中国的限薪令都让人受到一定的触动。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限制某些高管的高薪可以起到缓解社会情绪与矛盾的作用。不过,与大多数人的看法不同的是,我认为限薪令并不是对那些高管的一种约束,而恰恰是一种保护。因为在内外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下,高薪给高管们带来的损失(多半是非经济上的)可能远远大于其短期的经济收益。
限薪令仅能当作权宜之计而已,不能成为一种惯例和应对困境的万全之策。限薪是否有效,限到什么样程度?这都不得而知。最近的一个指导原则确定了一个具体的金额,这显然有一刀切之嫌。这种方式,30年前不就被证明是不可取的了么?
如果普通员工的薪酬可以用KPI等绩效考核的手段来衡量,那么高管们的薪酬自然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对于私有企业,如何分配财富,那是企业拥有者自己的事情。只要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外人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但对于公开上市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就要经由股东们的协商才能确定分配方式。中国人几千年来秉承的心态是“不患贫而患不均”。这个“均”并非指绝对的平均,而是指公平。假如诸如平安集团的高管们给企业、给股东带来了巨大的收益,那么他们的高薪当然能够得到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不顾经营效益的优劣依然我行我素地支取高薪,实乃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许,高管们应该花些时间去学习一下当年拯救克莱斯勒的李-艾科卡(Lee Iacocca),拿一元钱人民币的年薪意思一下就算了,省得找骂。即便是抛开艾科卡那个经营疯子的特例不说,富可敌国的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的年薪也只不过30万美元而已。
限薪令也引发了关于国民收入分配的讨论。这便使关注的重点不止局限在高管的收入分配上,而是扩大到所有公民的经济利益。人类的历史,何尝不也是一部财富分配的悲喜剧呢。在物资匮乏的洪荒年代如此,在商品极大丰富的时代亦如此。电视剧《迷失(LOST)》中,在一个荒岛上,有些人便抛开人性的顾虑与法律的束缚刻意追求扩大自己的所谓“物质财富”。在公众面临危机时,人们逐渐学会了以道德为基础建立一个“物质财富”分配原则。这其实就是制度形成之初的一个实验室版。制度是在危机中产生的,而危机也常常源自制度的破坏,其中分配制度的破坏影响至深至远。
西方人喜爱创造一个神来作为人性的代表,而中国人则更偏爱用一个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如代表智的孔明、代表才的曹植、代表貌的潘安,而财的代表则是邓通。或智、或才、或貌,都是经过了诸多努力才达到的,而这个邓财神却只是撞了大运而已。当邓通得到汉文帝赏赐的铜山后,他的财富便达到无可估量的程度。在铜钱作为硬通货的古代,拥有铜山无异于拥有了现钞发行权。国家中央银行被非皇族非权臣的私人所有,实在是匪夷所思。这件事使得连非法的经营和合法的掠夺都相形见绌。偶尔的“不均”尚且引发“患”,更何况“不均”到了过份的程度。若不是后来汉景帝对这个收入分配的个案进行拨乱反正,此风一长,则结局是很可怕的。
汉朝之后的乱世,基本上与分配制度的破坏有关,而治世多半先从整治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着手。一部专讲权谋与政治斗争的《资治通鉴》中有无数“铸大钱”、“废大钱、改铸小钱”等语句,可见古人亦非常重视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国古代没有经济学家的称呼,可是从史书中可以感悟出许多远比《国富论》更丰富的经济学思想来。
为缓解并不显著的社会矛盾而出台一个限薪令,倒不如多花点时间去研究和完善国民收入的分配原则,从政策和法律的角度来引导、限制国民合法获取财富的行为。标本兼治,岂不美哉?再者,与其“限”薪,倒不如提倡“献”薪,鼓励高收入者参与社会公益的建设,给回馈社会提供一个永久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