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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企华:宝钢实践外部董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5日 14:53  上海国资

  宝钢实践

  ——专访原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

  《上海国资》记者 孙汝祥 王铮

  “宝钢的外部董事本身没有钢铁行业背景,他们主要是宏观上的决策,在战略决策、投融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把关”

  2005年10月17日,李荣融向宝钢集团5位外部董事正式颁发了聘书,央企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揭开序幕,宝钢集团因此成为董事会试点央企中第一家正式运作的企业。

  2008年10月,宝钢第一届董事会期满换届,新一届董事会扩容,11名董事中外部董事有7名,绝对大多数。

  2009年5月31日,宝钢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推动者,原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在宝钢大厦接受《上海国资》专访。

  谢企华梳理总结了宝钢董事会试点的背景、做法,以及相关制度设计。她表示,试点以来,董事会决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外部董事多样化

  董事会试点的核心关键,在于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因而,解决外部董事的来源便成为首要问题。

  “我们认为,既然国资委选择了宝钢作为董事会试点单位,我们干脆就一步到位,外部董事超过一半。”谢企华说。宝钢第一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5名是外部董事。这5名外部董事有的是宝钢自己提出,有的是国资委提出,经过磋商,最后由国资委批准聘任。

  在考虑外部董事人选的时候,主要考虑为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决策意志组合应符合3大要素:智慧组合,即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行业背景;技能组合,即履职所需的技能、经验和素质条件;价值组合,即董事来源应体现多样性背景。

  谢企华在回顾宝钢第一届外部董事人选时如此点评:吴耀文是原中石油副总经理,有着非常丰富的国际化经营经验,这对于宝钢成为国际化公司会有好处;杨贤足是原联通集团董事长,具有大型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来自香港的冯国经、新加坡的李庆言,既有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又具有国际化视野;夏大慰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有助于强化宝钢的风险管控。

  为使外部董事多元化、国际化,在选择人选时,国资委和宝钢并没有仅仅局限于国内,而是放眼全球范围。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不惜周折。谢企华说:“我跟国资委在新加坡淡马锡考察的时候,找到淡马锡的高层,希望他们推荐外部董事人选,结果他们推荐了李庆言。我们看了他的材料,跟他面对面地谈了几次,征求他的个人意见,愿不愿意来。”谢企华说,“开始他可能有些顾虑,因为不太了解中国的国情,也不知道董事会建设真做还是假做。他担心如果做得不好,会损坏自己的名誉。经过反复沟通,他说同意试用一年。如果双方都满意,到时再续聘。”

  查看宝钢外部董事名单,记者发现,其中专家学者少,而企业家多。谢企华解释说:“我们考虑,董事会里都是学者肯定不行,毕竟企业是搞经营,不是搞学术科研,因此对学者的比例要把握好。”

  第一届董事会3年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由先前的9人变为11人,新增2名外部董事。由此,7名外部董事在董事会里占了绝对多数,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有效性更为增强。

  运作机制

  为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宝钢加大了董事会相关制度建设的力度。

  目前,宝钢董事会下设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均为外部董事占多数或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且各个委员会都有制度规定其职责。

  据谢企华介绍,宝钢董事会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权关系。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现重大决策和执行的分离;通过建立对经理层的选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有效的战略控制和监督。 

  会议制度和议决机制。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会议形式、会议次数、董事出席的有效数量、议决程序和表决责任、会议运行保障机制等内容。

  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传达国资委的有关指示和会议信息,并主动增强公司决策中重大事项在第一时间向出资人报告的意识;建立经理层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通过现场调研和专项调查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增强董事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跟踪了解;注重会议之外与外部董事的信息沟通;设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在保证决策科学的前提下,为提高决策效率,宝钢在董事会下专门设立了常务委员会。董事会一季度开一次,而常务委员会一月开一次,其7名董事中有5名外部董事。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和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投融资等方案进行审查;根据董事会的特别授权,对公司的有关事项做出决策。

  “常务委员会的设立,对提高决策效率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谢企华说。

  为保证董事会决策得到执行,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会把董事会决议的情况,给经理层下发到各个职能部门去,接着有一个跟踪评估过程,形成反馈意见,事实证明,这种闭环管理大大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

  效果显现

  谢企华说,董事会试点,尤其是外部董事制度的建立,在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为外部董事不在执行层兼职,有助于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有助于董事会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外部董事的引入,使得董事会成员在专业领域、工作背景及知识素养等方面呈现出多元、互补的特点,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综合素质和决策能力。外部董事在利益、权力上的超脱性,有助于董事会更好地代表出资人利益,客观、妥当地处理各方利益关系。

  “大家可能会觉得奇怪,宝钢的外部董事,本身没有钢铁行业背景,这是因为他们主要是宏观上的决策,在战略决策、投融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把关。”

  谢企华表示,宝钢董事会试点以来,公司治理结构有了明显变化,重大决策较之前更加慎重,重大项目投资前的调研工作做得更加充分。“董事会会议制度对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决策资源,降低治理成本,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她举了宝钢重组八一钢铁的例子。

  在项目启动阶段,董事会确定了按照战略、市场资源等导向进行推进的策略。在项目推进阶段,董事会多次听取了宝钢与八钢战略合作及资产重组的情况汇报。2006年11月,董事会正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和八钢资产重组的议案”,并就重组后八钢竞争力的提升和主辅分离工作提出了专项意见。2007年1月,宝钢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八钢重组协议。

  “当时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八钢远在新疆,离上海太远,不符合钢铁重组的优势,一般不会形成重大协同效应。但董事会经过讨论,发现重组八钢是可行的。因为八钢在新疆有矿藏资源和煤田,可以自己就地解决原料问题;新疆只有八钢一家钢厂,具有很好的市场地位。另外,当时国家提出要打通新疆到中亚的通道,而中亚地区资源又比较丰富,这就是战略优势。此外还有一些政治上的考虑。”谢企华说,“这些分析,有的是经理层在提交的报告中提到了的,也有很多是董事会提出的。此外,董事会还提出了在并购中应该注意的风险点,提醒并要求经理层提出控制措施,再向董事会报告。为此事,董事会起码开了两三次会,就是反复讨论这些问题,事后证明,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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