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称:“发展型”社保体系更适合中国
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5月22日下午,中央政治局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内容是世界主要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表示,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把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
在金融危机世界经济萧条的大背景下,中国开始着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引人关注。
“美国经济在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恢复经济的几个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说,社保为美国经济复苏带来重大贡献。目前我国经济在外需不振的形势下,必须扩大内需,而过去内需启动不了,很大程度上跟社会保障的不健全有关。在这个阶段,强调社保非常正确。”中国社科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中国社保制度不能照搬别国经验”
从2002年12月26日第一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至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共举办了57场,内容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军事等多种领域。每一次中央政治局举行集体学习,都会邀请相关领域的资深研究专家进行讲解。这一次,中国社科院周弘研究员和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何平研究员成为讲解专家。
5月22日下午,周弘跟何平一同为中央政治局领导讲解世界主要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周弘主讲上半时,何平主讲下半时。这也是周弘研究员第一次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讲解。
“国际上每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都非常复杂,都不是简单几句话能概括出来的。”周弘研究员在5月26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讲课结束之后,政治局各位同志就有关问题向她和何平提问,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去中央政治局讲课之前,周弘一直专注研究国外的社保制度。她通过对世界上125个国家的社保制度的研究,发现国外的养老保险制度差异甚大。于是,从资金运作的角度,她总结出了国外社保制度的几种模式。
“国外的社保制度大概分为三种模式: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供给型的社会保险模式和强制性的储蓄积累模式。此外,还有混合型的。”周弘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国家保障模式是以国家信用做保障的税收“抽水式”社保制度,英国和瑞典属于此类;社会供给型的社会保险模式是德国创造的,不是国家直接供给,而是通过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权益。目前法国、日本也都采取这样的模式;强制性的储蓄积累模式,最典型的是新加坡,智利也实行过一段时间。
“国外很多国家的国际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是都不是直接适用,也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我们国家的国情非常特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要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方式而定,不能照搬别国的经验。”周弘研究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研究报告得出社保两主题:
“全民共享”与“发展型”
胡锦涛总书记在集体学习中提出,社保改革的优先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而改革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积极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的涵义是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使更多的群众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国社科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其实,今年4月2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重构社会福利体系”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何平研究员发言时就提出过此观点,他说,“当前我国提供的社会福利水平还不能太高,应该适合中国,这是发展中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这些观点是何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人员经过多年研究得出的结论,并已出台了一份关于建立中国社会保险框架的研究报告,这个报告有两个突破点:一个是全民共享,一个是发展型。
何平解释说,关于“全民共享”,是指应该人人都能够享有社保。目前,中国的城镇养老保险系统已基本上全部覆盖,但是农民工没有进来,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进来,农民没有进来。要尽量使所有人都能够进入社保制度,让社保制度覆盖所有的人,达到全民共享。
关于“发展型”,何平的解释是,首先是立足于消除每一个公民可能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强调上游干预,能够立足于培养他们的就业技能,能够让他尽可能不失去岗位,能够尽快找到岗位,这样就可以减轻社会福利的压力,把被动型变为主动型;其次是国家提供的社会福利水平还不能太高,应该适合中国。
“我很赞同何平提出的创建中国发展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观点。”张车伟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要建立社保制度,另一方面还有发展的任务。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社会福利模式并不跟发展有关,比如欧美国家,现在社保已经很成熟了,与经济是否增长关系不大;但是现在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还没有到经济比较成熟的阶段,很多人基本的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发展还是第一要务。因此,要处理好发展和保障之间的关系。
跨省区社保转移破题在即
“我国过去一直在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这几年步伐一直在加快,尤其是近几年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值得一提的是医疗改革,最近三年,发展的速度超过了我们研究者原来的判断,力度和速度确实很大。”张车伟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尽管如此,我国社保体系依然存在不尽完美之处。比如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的跨区域转续如何实现始终为人关注。
在这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解决社保问题的终极办法是全国统筹。先达到省级统筹,再全国统筹。现在的问题是很多省的社会保险体系不是省级统筹,而是市、县级统筹,省内转移的难度都非常大。因为一个省当中,每个市、县所定的标准都不一样,交的钱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计算起来很复杂,在省内流动转移都很难。现在建立社保体系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是省级统筹。做到省级统筹以后,省内社保转移就没有问题了。”张车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前的重点是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前夕,备受瞩目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曾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随后,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19个省已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计划,今年年底要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述办法在广泛征求完意见之后,目前最终稿还没有出来。据了解,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将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随着省级统筹的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在本省的各城市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