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上海东证期货总经理党剑博士
编者按:
2009年3月,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已经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各中央企业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和整改,并将各自的清理整顿情况于3月15日前向国资委作书面报告。
该通知出台的背景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一些中央企业在金融衍生业务上出现的巨大亏损。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处理好金融创新、金融开放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再一次引起各界的关注。《上海国资》特对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剑进行了专访。
期货市场充其量是个“晴雨表”,而不是“发动机”
《上海国资》见习记者 汤池
亏损的根源
《上海国资》:近年来我国企业尤其是央企在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屡屡巨亏,这背后主要的问题是什么?
党剑:这个问题已存在多年, 首先是我国境内衍生品市场建设和规划的问题,总体而言是 “本土缺失”。对于对外依存度逐步提高的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应该是企业日常经营的客观需求。但我国本土的衍生品市场发展不够充分,无论是从商品数量还是从衍生品种类上来讲都相对匮乏。比如我国期货市场目前只有期货而没有期权,只有商品期货而没有金融期货;又比如,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生产企业进入国际期货期权市场只能通过境外代理公司而不能通过国内证券和期货公司。
正因为我国本土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不充分,使得我们的企业不得不去境外从事套保。譬如航油,由于国内市场没有相关期货品种,就只能去购买国外投资银行设计的产品。但是多数国内企业并不太熟悉国际市场的运行规律和游戏规则,自然面临“客场不利”。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本身不创造GDP,在市场上甲赚的钱就是乙输的钱,是一种“零和游戏”。因此,在国际市场这个陌生的环境中,我们处于明显的弱势,我国企业屡屡失利也就不足为怪了。
《上海国资》:除了“本土缺失,客场不利”这一制度性因素以外,东航等公司出现亏损还有什么原因?
党剑:国有企业在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类:第一,一些企业没有从事符合自己企业生产和经营要求的衍生工具;第二,一些企业没有从事与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要求相吻合的操作方向。例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应该做买入看涨期权,但却卖出了看涨期权;第三,一些企业的衍生品操作超过了与自己生产和经营需求相匹配的数量,例如中信泰富在澳元兑美元汇率上的操作;最后,国际投行的赢利驱动,促使国内企业与其对赌,例如深南电的“对赌协议”。
所以我建议,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和管理部门,在讨论企业套期保值操作的实施上,要求经理层正面回答3个问题:
首先,套期保值对象是否企业真实需求的产品?如东航、国航买卖航油“套保”工具,中信泰富国有澳洲投资项目而对澳元汇率进行套期保值,虽然他们的操作过程有失当之处,但就他们选择的套期保值对象而言无可厚非;
其次,套期保值的方向是否和企业需求一致?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2004年衍生品交易巨亏5.5亿美元,操作方向是卖出航油看涨期权,而该公司实际上是航油的采购方,说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套期保值”操作方向与经营目标相悖,因而成为投机的典型案例;
第三,企业套期保值的规模是否与企业的现货需求相匹配?比如,中信泰富在澳元上的所谓“套期保值”操作,其交易合同涉及金额达97亿澳元,远远超过该公司澳洲实业投资所需要的30亿澳元,因而被认为从事投机交易。
《上海国资》:一些国内企业是否对期货套期保值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党剑:最主要的误区是把期货市场作为产生赢利的场所,欲辟为产生赢利的“第二战场”。但期货市场充其量是个“晴雨表”,而不是“发动机”。这中间,一些行业骨干企业利用自身消息进行操作,企图影响市场,获得超额利润;还有些企业因为前两、三年在原材料上涨中获得的利润,超过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利润,造成企业错觉,认为“做面包不如卖面粉”,储备原材料就能赚大钱,因此产生“囤积居奇”的投机冲动。
此外,还有一些从事套期保值的企业对套保计划、套保资金调拨和套保方案评估几个方面都缺乏有效的计划性,更没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一些套保制度形同虚设,企业高管独揽权力,幻想能够战胜市场,而不是将套保视为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一种日常活动给予运用。
从国外经验看,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金融衍生品其实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项内容,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工具之一。就总体而言,目前国企在金融衍生品的运用上逐步走向成熟。但是由于某些企业对金融衍生产品这一新型金融工具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个别企业贸然行事,置高风险而不顾,结果招致巨额损失,教训惨痛。
加强监管的有关建议
《上海国资》:今年3月,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您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出台《通知》的意义何在?
党剑:在国际贸易中,如何规避大宗商品的价格风险、应承受何种成本,一直是各企业一道难解的方程。而对于企业的这些金融行为,监管当局在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难以定性。是违规投机,还是套期保值中的操作失当?是归咎于市场巨幅调整,还是企业自身的管理失控?目前仍未能定论。更重要的是,国企今后的套期保值策略亦缺乏清晰的思路指引。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通知》的意义在于是否着眼于规范,这种规范的过程,是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用市场的方式锁定价格风险是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在很多企业中,做期货只有一个人,作套保计划、调拨资金与操作就一个人,没有研究、没有系统的监管。因此,《通知》的意义还在于要求企业审计部门对自身期货行为进行系统审核,注意对企业期货交易的或有事项和行为进行系统评估,有助于控制企业期货投机性交易的流动性和风险性。
《上海国资》:您对加强对央企金融衍生业务的监管工作有哪些建议?
党剑:第一,需要联合的监管机制。由于金融衍生品业务涉及期货、期权、远期交易、掉期、委托理财等市场,而这些对口的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外汇局、国资委等多个机构。各监管部门如果不能协调好各自地工作范畴,就会被“另辟蹊径”的企业钻了空子。两年多前,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班上总结中航油等事件的经验教训时,即已清醒认识到当时实行的国有企业从事高风险业务及品种的市场准入许可制度存在3大主要缺陷:一是从监管主体上看,主要是行业准入许可审核,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从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准入许可审核较少。而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和监管主体,在配合证监会审批国有企业境外期货业务资格、出资人准入许可方面上未充分发挥作用;二是从监管内容上看,市场准入许可比较单一。目前仅对国有企业在境外期货交易所内从事套期保值期货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对国有企业在境外从事的期权、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场外交易等高风险业务不进行监管;三是从监管对象上看,只对境内国有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管,未将境外国有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因此,呼吁联合有效统一的监管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监管模式需要改变。而近两年来结构性衍生产品在企业理财、资产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更使得“各管一段”的监管模式心有余而力不足。从去年第四季度连续曝光的多起国企套保失手事件开看,已证明单一的国资委监管已很难奏效。而国航、东航等也正是利用这一“三不管”地带,以购买具有套保功能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为名从容游走于境外期货市场边缘。
第三,应加强企业期货知识的学习和自身风险防范意识的建设。对企业给予严格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企业本身对于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了解。很多国有企业因为不了解期货市场的功能而退避三舍,实际上,规范的期货操作应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组成部分。上海证监局要求辖区内25家公司练好套期保值培训的内功,服务于上海国有企业的保值需求,为此,证监局韩康副局长带领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公司的专业人士,调研上海的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指导企业的套保操作,真正提高企业在运用金融衍生品中的风险防范意识,这种未雨绸缪的宣传和培训,也为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工作减少了障碍。
《上海国资》:国外企业在防范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上有哪些值得我国企业借鉴的经验?
党剑:国外企业利用期货工具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运用非常娴熟。借鉴和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是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规避市场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许多国外企业在国际经济、金融、市场等形势的分析判断方面经验更丰富,在掌握金融创新产品,熟悉市场运行规则,合理运用金融工具方面也更成熟。
相比之下,国内一些企业由于缺乏对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了解,提示企业管理层应该加强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管理,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按照市场监管要求开展交易活动,从而有效的控制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
在风险防范意识方面,我国企业需要健全企业内部金融衍生品投资控制制度,完善管理和决策程序,杜绝金融衍生品投机行为。应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审慎从事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理选择交易品种,控制交易数量和交易期限,严格遵守交易规则,敏锐应对市场变化。此外还应加强外汇资产管理,减少汇兑损失。
从国外企业的行为中时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也是我国防范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发展之路。但国外的制度也不是完美的,从此次金融危机来看,已经有了大规模风险暴露的征兆。由于目前国外的银行信贷对企业期货行为没有系统审核,没有注意对企业期货交易行为进行系统评估,进一步加大了出现重大危机的可能性。故扬长补短,从国外企业的行为中时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才是我国防范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