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美国限薪令的中国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5日 11:31  上海国资

  麻健/文

  以企业负责人同职工的薪酬倍数关系决定高管薪酬,从美国的实践看是行不通的,对中国来讲也是不可取的

  2009年2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发表有关“高管薪酬”讲演时指出,作为问题资产救援方案(TARP)改革的一部分,宣布得到政府救援的金融公司高管的工资将受到严格的限制,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要求相关企业申报其高管的基本工资,如果企业给予高管超过50万美元年薪的股票奖励,也必须在该企业还清政府贷款后方能套现。此外还要求救援企业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减少职务消费,取消“金降落伞”计划等。

  美国总统宣布的50万美元限薪令,引发华尔街震动,吸引全球关注,欧盟国家纷纷效仿。限薪令的依据何在,薪酬构成如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能否落实?对中国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又能提供哪些借鉴?

  上限依据

  限薪令的适应范围应执行《TARP法案》的规定,一是财政直接注入资金的金融机构;二是通过协商以项目为基础直接救助面临倒闭的企业;三是通过拍卖购买超过3亿美元资产的企业。对这3类企业有不同方式的薪酬限制管理,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企业在申报公司所得税时扣除高管薪酬的最高限额是50万美元。

  有媒体报道:限薪令只对政府新救援的企业适用,对已经救援的企业不再适用。通过《TARP法案》的相关条款得知,它适用于美国政府救援的任何企业。

  1月2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TARP改革与问责法案”有限制高管薪酬的具体条款:公司前25名高收入的高管在救援期间不得领取奖金;因作假账获取的奖金或其他奖励必须退回企业;禁止使用“金降落伞”计划;支付高管薪酬减免公司所得税的上限由100万美元调整为50万美元;公司不得拥有或租用私人飞机,如有则首先用于救援计划的安排;禁止任何有可能以操纵公司盈利提高雇员薪酬收入的方案。

  事实上美国并不是首次使用限薪令,2001年美国政府经国会同意对航空业进行150亿美元救助时,要求企业高管实得薪金不得超过30万美元。2007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合同商问责法案》,对采购政府合同占营业额80%以上的承包商披露高管薪酬。之前,财政部预算管理厅对承包商设置了最高薪酬标杆,2008财政年度为61.21万美元。

  能否落实

  有媒体报道称,50万美元的限薪令很难执行,不好落实。通过《TARP法案》对高管薪酬限制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前25名高收入的高管奖金取消,相关的股票奖励及期权奖励没有取消,但设置了新的行权条件,就是在偿还政府债务后才可兑现。50万美元实际上是基薪。

  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一问题,需要重点介绍美国高管的薪金水平。以美国标准普尔500(S&P500) 企业披露的高管薪金信息看,美国企业高管薪酬主要由基薪、现金奖金 、股权激励和福利4部分组成。2007年标准普尔CEO平均薪金为1054万美元,其中:平均基薪84万美元,占总薪金的8%;现金奖金204万美元,占总薪金的19%;股票奖励737万美元,占总薪金的70%;福利补贴29万美元,占总薪金的3%。

  美国也以资产规模统计高管的薪金水平,2007年CEO薪金水平及构成具体如表1所示。

  从不同的数据来源及统计口径看,《TARP法案》50万美元基薪的规定能够得到实施。

  高管和雇员薪酬的倍数关系

  2007年美国标准普尔CEO平均薪金1054万美元是美国普通雇员劳动报酬30617美元的344倍,比上世纪80年代的42倍扩大了300多倍。从行业看,2007年饮食服务业前10位CEO平均薪金是雇员劳动报酬18877美元的354倍数。政府采购合同占营业额85%以上的前100家公众公司披露CEO高管的平均薪酬,超过这些公司普通雇员劳动报酬的100倍。

  美国高管薪酬同普通雇员劳动报酬的倍数关系,在美国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美国高管薪酬同普通雇员劳动报酬的倍数关系是否合理,应以就业为考核指标。如果就业率一直上升,表明倍数关系获得劳动者的认可。如果下降,政府应采取强有力的税收措施进行调控。

  另一种认为,高管薪酬存在大量的税收漏洞,当前美国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不支持高管的天价薪酬,要求国会尽快通过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审议的《雇员自由选择法案》,帮助雇员加入工会,同雇主协商维护权益。有议员于2007年8月提出《爱国公司议案》,政府采购合同占营业额80%以上的公司CEO的薪酬不得超过本企业最低收入雇员的100倍。

  目前,这两个议案均没有经国会通过,主要原因是倍数关系不好确定。如一个企业的雇员薪酬平均为10万美元,另一个为100万美元,则CEO的限额以100倍封顶则分别1000万美元和10000万美元,会计合算和税务调整的难度非常大。因此,美国政府最后还是采用封顶限额或“盖帽”的办法。2007年国会通过的《政府合同商问责法案》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占营业额80%以上的公司和接受政府支助2500万美元的公司,必须披露全体高管的薪金所得。

  给中国的启示

  以企业负责人同职工的薪酬倍数关系决定高管薪酬,从美国的实践看是行不通的,对中国来讲也是不可取的。我国控制金融机构的天价薪酬首先要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如美国税法明确企业高管的工资不得超过100万美元,接受政府救援的企业不得超过50万美元。我国相关的政策措施还没有出台。

  相关的薪酬管理办法至少应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美国总统的限薪令表面上是由总统通过讲话的形式发布的,实际上是由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的《TARP法案》确定的。它不但规定了基薪,而且对奖金、股权激励和福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借鉴美国的经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应以国务院国资委令的方式发布,应包括基薪、绩效、中长期激励和福利等项目。

  借鉴国外的经验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国外在统计企业高管薪酬时,普遍以资产多少为划分范围进行统计分析。我国在确定薪酬时,应谨慎使用资产指标,因一些企业资产的占有并不是自身创造的,而是获得的资产配置。

  收入分配的调控不仅要看比率,也要看绝对额。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限薪令源于纽约州立审计处发布的“华尔街的奖金下降了44%,下降比例是有史以来最大的”。这一公开信息主要说明该年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要下降,但新闻记者从奖金的绝对额来看有180亿美元,而佣金手续费亏损至少350亿美元的角度,发表了“华尔街亏损换来的是超额奖金吗”的报道,从总额上进行披露,引起总统的关注。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除披露人均总额外,也应分别披露基薪、绩效、中长期激励和其他(如福利中的企业年金)等具体数据。以限薪令为例,50万美元讲的是薪金总额,在薪金的构成中,奖金已明确取消,中长期激励多了一条限制条件,福利项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取消“金降落伞”计划和职务消费等。

  作者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