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 歆
2009年4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依旧驳回法国达能集团子公司——乐维起诉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违反同业禁止的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在历时两年多的达娃全球法律战中,深谙国际诉讼之道的达能集团无一胜利,而中国企业娃哈哈积极应对,以24比0完胜。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2002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初,中国企业面对国际诉讼时态度消极,应诉率只有40%左右,胜诉率更是近乎于零。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国际商战,达娃之争是中国企业境外诉讼案的典型代表。而今,娃哈哈用24连胜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商场上逐渐成熟,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娃哈哈胜出达能的
“连环法律战”
回溯当初,娃哈哈一开始并不占据优势。双方合资合同约定斯德哥尔摩作为合资争议处理的仲裁地所在,这种安排,固然是遵循国际惯例、避免东道国的单边保护主义伤害投资者利益,但对娃哈哈一方显然不利。一是对不善于国际性诉讼的中国企业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二是对非英文母语国家的企业制造了一定的诉讼难度。
而后,达能采取了“一案多诉”的策略——虽然其与娃哈哈的纠纷只有一个,但除在合同约定的斯德哥尔摩提起仲裁之外,还在中国国内、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国、意大利等地分别提起诉讼。
面对达能来势汹汹的“连环法律战”,娃哈哈沉着应对。一方面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积极应诉,另一方面注重对相关文件、信函等证据的保全。
国际司法环境日趋公平
至今,达娃之争已持续近三年,我们可喜地看到,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全世界人民对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追求,整个国际司法环境在明显进步。西方的法律天平在对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时更加公正、公平,遵从的是事实证据。
那么,中国企业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中,更要学会积极应对国际诉讼,必要时还应主动运用这一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不久前,从德国传来一则喜讯:中华老字号王致和诉德国欧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于4月23日在慕尼黑高等法院做出了王致和胜诉的终审判决。德国欧凯公司被责令停用“王致和”商标,并撤回了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王致和”商标。
王致和的胜诉对中国企业进行境外诉讼无疑注入了一针“强心剂”。眼下,达娃之争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裁决尚未做出,在面对众多既有判决的情况下,作为世界知名的权威商事仲裁机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一定会更加审慎行事,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