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长琨:独董肩负双重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5日 14:31 《董事会》
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意识到自己肩负着双重责任:不仅要为企业的发展负责,还要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不断完善负责 - 文/彭金涛 从实行独董制度至今,全国大概已有4000多位在职的独立董事,他们来自于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具有不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刘长琨也是这为数众多的独董中的普通一员。 他是一位退休干部,曾在国家财政系统工作,后担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多年,退休后当选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并被选聘为中联重科独立董事。中联重科是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前身是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是一个知识分子比较密集的企业,管理比较规范,这大概是刘长琨作出选择的重要原因。刘长琨只担任了这一家企业的独立董事,他说,在担任监事会主席过程中,自己深深体验到了国企改革的艰难,在担任独立董事过程中,他可以更加深刻、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把握国企改革的情况。刘长琨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是新时期的一部坚苦卓绝的创业史。 4月初,记者对刘长琨进行了采访,刘长琨在他的办公室里就独董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双重责任与全局考量 《董事会》:中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已有时日,您对独立董事这一岗位如何认识?独董对企业的积极性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长琨:独立董事是法定的董事会正式成员,是公司治理决策层面的核心成员,他在董事会中与非独立董事具有同等地位,对企业的整体发展负有同样的责任。从这一意义上说,独立董事是公司治理的局内人。但独立董事不是企业正式员工,没有内部董事的那种与企业在人事与经济上的密切关联,从这一点上又可以说独立董事是一个局外人。正是这种局外人的身份和相对的独立性,构成了独立董事的特点和优势。常言说: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独立董事对企业经营与发展的一些重大决策,往往能够保持更加冷静的头脑,做出更加清醒、客观的判断,从而提高决策的安全性与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效益。另外,独立董事由其独立性所决定,较少关于个人厉害的顾忌,能够更大胆更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因此能够在董事会发挥一定的制衡与监督作用,以防止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两个方面的作为,都能够起到降低代理成本,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我们平常一提到独立董事,往往首先想到的是其作为中小股东利益代表的身份,诚然,独立董事必须为相对弱势的中小股东仗义执言,努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但这种利益的维护,不应当片面地理解为消极的看守,而应是一种积极的创造。只有在保证企业健康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股东利益(中小股东利益蕴含其中)才能得到根本性的保障。所以,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不能简单从事,要有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要有全局性的深邃考量。 《董事会》:独立董事“花瓶化”是历来备受争议的话题,您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刘长琨: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否已经到了“化”的程度还需斟酌。我们应当看到,还是有不少独立董事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努力地履行着职责,为企业的健康运营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作出了贡献;也有不少企业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至于有些独立董事被当作了花瓶,有多方面的原因,我认为主要还是应当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检讨。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保证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实施细则,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花瓶”现象。作为独立董事个人,应当意识到自己肩负着双重责任:不仅要为企业的发展负责,还应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不断完善负责,主动提出修订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