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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HR:活下来迎接春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13:47 《管理@人》

  也许《劳动合同法》并无所谓对错,如果政府、企业、HR以及劳动者都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必然迎来属于国家、企业、HR和劳动者的春天。

  - 文/金明辉 黄钦东

  当经济学家惊呼“劳动合同法有可能搞垮中国经济”的时候,12月26日,300位来自知名企业的HR总经理、HR总监、著名商学院教授和顶尖人力资源机构的资深专家,就“企业&HR,活下来,迎接春天!——历史转折期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话题齐聚一堂,进行了深入的思想碰撞,共同探讨在《劳动合同法》新的法律环境下,国家对于企业的要求,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的要求,以及企业对于人力资源在2008年度需要关注的一些难点、要点、热点话题。

  出席此次论坛的嘉宾包括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CEO何国玉、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宋远方教授、人大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教授、北师大心理学院院长车宏生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泽炎博士、沃尔玛中国副总裁王培、安利中国HR总监饶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常凯教授、CCTV“年度雇主调查”总策划刘戈、人民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刘昕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张一弛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曲庆博士、汤姆逊亚太区人力资源副总裁高岚、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吴春波教授等等。可谓“全明星阵容”,群星闪耀!

  此次论坛特别邀请到沃尔玛中国副总裁王培女士和安利中国HR总监饶俊先生担任主持人,两人分别从深圳和广州不远千里飞到北京主持此次论坛。他们俩不仅都是人力资源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同时也都性格开朗、谈吐风趣幽默。两人“相声式”开场,自嘲是中国史上最贵的“报幕员”,立刻博得全场一片掌声和笑声,原本看似严肃的专业论坛一下便活跃了起来。

  论坛的主题紧密围绕着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整场论坛弥散着浓浓的“火药味”。如常凯教授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而韩智力先生则直接反对:“看完《劳动合同法》都可以很清醒的知道《劳动合同法》是保护谁的,你们看看哪一条是保护劳动者的?你们可以提前30天通知,你们可以用小时工,可以合理合法用劳动派遣,我不同意刚才常老师讲的《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昕教授也对立法过程提出自己的看法:“《劳动合同法》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涉及到公共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问题,所以我很遗憾地看到,我们国家的劳动法立法过程当中没有比较多的管理学者和经济学家在立法过程中有发言机会。”

  生存还是死亡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被称为“2008年的第一场雪”。据亚洲鞋业协会调查显示,在过去的3个月里,广东省约有500家制鞋企业倒闭,一些实力较弱的鞋企纷纷选择在12月底前主动歇业,其背后的重要因素是成本增加。业界人士指出,制鞋业平均纯利润5%-8%,《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以及另外一些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增加超过20%,人民币升值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原材料涨价的冲击,真正动摇一些企业继续经营的信心,是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此起彼伏的“解约潮”、“解雇潮”,也在另一个角度印证了企业家对《劳动合同法》的恐惧和担忧。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柳传志也公开表示了对《劳动合同法》很紧张,他认为,过分考虑保护从业者,不考虑企业的现状,反而会害了员工!!

  柳传志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根据里昂银行分析师詹妮·赖的分析,由于美国和欧洲的技术消费减少及中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预计2009年3月结束的年度里,联想利润为28.4亿港元,比原先的估计减少了31%.里昂证券表示,下个财政年度联想的人员成本将从本年度的12.8亿美元上升至15.8亿美元。由此,2008年1月9日,联想股票应声大幅下跌10.37%至5.88港元/股,创下2006年11月10日以来单日最大跌幅。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可能对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会有致命性的伤害。“这个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和团体,但可能最后的结果相反,这个法律最大伤害的恰好是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包括城市的一些普通的工人。”张维迎说,这就需要“我们经济学家发挥我们的优势”,真正去研究一个政策,它的最终效果会是什么。

  在此次论坛上,《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表示,《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一下子把用人成本提高到让企业无法承受。他说,提高成本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加重负担,但是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因为成本不是压得越低越好,而是适度为好。

  常凯表示:“《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大幅度提高劳动力工资标准,只是要求达到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工最低标准。现实情况是一些小企业、一些非公企业连劳工最低标准都达不到,因此,这次提高标准仅仅是一种法律责任,在这点上必须严格执行,没有什么可争论的。当然,也可能会有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经营困难,但不能因为经营困难就可以非法经营。一批企业被淘汰是正常现象,企业不可能都活着,健康的、规范的企业我们让它留下来,不规范的违法企业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博弈与共赢

  在论坛第一场对话中,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杨杜称这部法是超时代的法:“我在1984年出国到了日本,那时候第一感觉就是穷,赶紧赚钱,穷得叮当响,那时候从来没想到要签合同,只要有一个资本家,发点善心,让我有个饭吃就行了,那时候学了两遍资本论,出去之后在资本主义国家终于有感受,发现被剥削痛苦,不被剥削更痛苦。”

  杨杜教授认为《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在职的员工,但是没有工作的人没有受到保护,甚至连工作的机会都会失去,“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劳动不是问题,问题是没劳动;合同不是问题,问题是没合同。”

  因此,杨杜教授认为,2008年可能将有三场大战,一是劳资之间的博弈;二是有实力的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博弈;三是在职人员之间以及与求职人员的博弈。

  常凯教授认为,目前企业的劳资冲突、企业的劳资互不信任这个问题已经弥漫在整个社会,承认劳资双方存在的矛盾,才更有利于解决矛盾。

  常凯教授介绍了美国的经验:“在美国,劳动者和企业方是互相独立的主体,劳动者形成一种集体的力量——工会,代表工人提出自己的诉求,改善自己的待遇。”常凯教授认为从国际上来看,在法律的规范下企业和工会的竞争,对于企业的发展,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对于工会发挥作用都是有好处的。

  对于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会改变企业之间的竞争态势。根据荷兰银行(ABN Amro)驻台北分析师曾绪良(Steven Tseng)的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从长期来看,这会将那些试图以低价取胜的小企业淘汰出局,因此对大型生产商而言是实质性利好。原因是为了稳定庞大的劳动力大军,大企业基本上已经提供了高于规定的工资待遇,据曾绪良预计,《劳动合同法》仅会使他跟踪的科技公司的劳动力成本上升3%至5%。相对于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无疑将在竞争中居于上风。

  对于劳动者来讲,要面临的情形似乎比较尴尬。企业用人上的更加谨小慎微加大了就业的难度,企业更加苛刻的用人标准将无数低学历低技能水平的劳动者拒之门外。就业的门槛可能会进一步上升,是广大劳动者将面临的现实。

  面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法制化的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转型,即人力资源管理必须要以劳动法制为基础,逐步从形式的、技术的管理方法转变为注重实质内容和宏观系统的管理方式,并将劳动关系管理贯彻于整个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

  自《劳动合同法》问世之初,围绕这部法的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因此有人说,《劳动合同法》的是与非,还有待于历史的验证。但是,也许《劳动合同法》并无所谓对错,关键在于政府、企业、HR以及劳动者以何种的态度和方式去对待它。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历史是由我们去创造的,如果我们都以正确地态度去面对,就能够达到共赢,迎来属于国家、企业、HR和劳动者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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