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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至今中国先后有100余名飞行员提出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11:5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2004年至今,中国先后有100余名飞行员提出辞职。关于国有航空公司飞行员跳槽民营航空公司是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讨论至今没有定论。

  这是《北京晨报》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大学的“飞行员辞职法律问题研讨会”获知的。

  2004年,国家民航总局已经将过去飞行员的地区性飞行执照换发为全国通用飞行驾驶执照,为他们跳槽扫平了障碍。但飞行员究竟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获准自由流动?

  民航总局联合其他四部委在2005年5月发出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中规定,飞行员要参照70万至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

  但“8月3日华东局召开的研讨会中提出,还要划分标准提高支付费用标准。”民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飞行部总裁助理兼招飞办主任的陈根章说,如果提高标准,中型飞机的飞行员要支付210万赔偿金,大型飞机的飞行员要支付350万赔偿金,而重型飞机的飞行员要价更高,达到490万元。

  而实际上,飞行员辞职引发天价赔偿金额已经不是秘密。今年5月,陕西省劳动仲裁委开审的一起飞行员辞职引发的天价赔偿纠纷让人瞠目结舌:飞行员杨某向东航西北分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引来1200万元的高额索赔。

  国航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李树兴介绍说,对飞行员的培训包括在院校的培训、上岗后每年的复训以及一些隐性培训。仅第一项培训就可能达到60万至100万元。培训周期少则7年,多则10年。

  即使是军队转业的飞行员,也需要经过至少三年的各项过渡训练,至少花费70多万元培训费才能效力航空公司。因此,在国有航空公司看来,飞行员的流动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否则会导致国资流失。

  但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认为,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是市场化劳动关系,不存在是否允许其流动的问题。“我们不能讲飞行员是国有资产。这就好比大学生由国家培养,不能就这样认为大学生是国有资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也认同飞行员应当允许正常流动的看法,“国有航空公司不能简单地通过卡、罚和打压来解决问题,国有企业也应当适应市场竞争。”他说。

  对于飞行员辞职案件中双方互不退让的局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长余明勤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有行业组织的涉入,而不是主管部门的过多干预。

  专家预测:5年后中国将不缺飞行员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最近两年,中国有100余名飞行员辞职而航空公司不愿放人。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程延园教授乐观地预测,5年之后中国就不会再有这样的僵局了。

  她说:“我认为,飞行员目前天价身份是由于其资源的稀缺造成的,而在5年之后,随着中国大规模地培养飞行人员工作的进行,中国的飞行员绝不会像现在一样紧张。”

  据公开的数字,中国民航现有飞行员总数1.1万名,驾驶着800多架飞机;按照民航的发展速度,2010年,全行业运输机将达到1250架左右。因此业界预计,在未来的6至7年之内,民航大约还需要培养飞行员6500人,每年需要培养1000人左右。

  但程延园认为,中国民航加速培养飞行人员的进程会大大缓解目前这种人员短缺状况。“目前的状况只是特殊时期的特殊问题,不会长久地存在下去。”

  目前,过渡期的一个做法是引入外籍飞行员。本月中旬,深圳航空公司引进一群特殊的飞行员——59名巴西机长,外加一名俄罗斯飞行员。深航招收的巴西机长,主要来自巴西一家较大的航空公司,该公司因倒闭,许多优秀机长下岗待业。

  《北京晨报》报道说,招收外籍机长省去了高额的培训经费和漫长的时间成本。这种模式可能成为高速发展的中国民航业解决飞行员短缺问题的一条新路。在深航,外籍机长的月薪8000美元,是中国机长的1.5到2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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