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外企花瓶工会何处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16:34 《管理@人》

  本刊记者 钟孟光

  喧嚣一时的沃尔玛“工会门”事件已经终结,但留给企业HR经理人的困惑仍在继续:如何在既摆脱花瓶工会的阴影,又避免西方强势工会的情况而顺利地组建工会?

  “有没有懂得组建和管理工会的人才?如何组建工会?怎样定位企业的工会?”近几个月来,这二个问题困扰着国内不少外资企业的HR经理人,而担任过工会职务的管理人员也突然变得异常的走俏。

  喧嚣一时的被普遍称为沃尔玛“工会门”事件,已于11月8日沃尔玛中国公司总部成立工会(至此沃尔玛中国所有分店含总部在内均已建立了工会)而划上了句号。但留给外资企业HR经理的,却是日益增加的压力与困惑:沃尔玛都组建工会了,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下一步政府都要求我们组建工会,我们如何说服外方高管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组建工会?如何向总部解释中国工会与西方企业工会的差异?

  外企高管对工会的恐惧

  2006年5月,深圳某欧洲企业的工会面临成立17年以来的一个最大的尴尬:公司200多号员工,没有一个员工愿意担任工会主席! 让特意从香港过来主持会议的人力资源总监好不尴尬。“有员工私下告诉我,历任工会主席都在公司内走下坡路,认为香港总部的老外们对工会主席普遍抱有成见。”这位人力资源总监非常无奈地说,“事实上,我们公司的工会主席与欧洲总部的工会主席差别太大了,但这些外方高管却不理解。”

  仅仅在一年前,国内某大型家电集团收购德国一家电子公司后,该公司高管面对数百名德籍员工,讲述到工会的职能与定位时,强调“工会应维护员工权益,为员工的利益设身处地着想;同时,工会也应站在企业的立场,自觉维护和遵从企业的利益与需求,与企业的发展同步协调。”一席话让外籍员工面面相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抑或是站在自己面前讲话的高管是个“

外星人”。

  “西方企业的高管人员对工会的极其敏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中国企业组建工会的认识与接受程度。”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美国软件在华企业CEO说,“事实上,中国人与美国人对工会的认识上,是存在歧见的。”

  众所周知,国外的工会是以维护和争取员工利益为首要诉求的,在员工的支持下牛气冲天,动辄以罢工的形式显示威力。2005年3月10日,奥运会申办城市法国的巴黎,正当国际奥委会官员赴巴黎考察时,法国公共行业的从业人员为了抗议政府改变每周35小时工作制的计划,举行全国范围的罢工、游行活动,严重影响了巴黎在国际奥委会官员心目中的形象,最后巴黎在申奥中折戟;2005年12月20日,纽约公交工人工会20日凌晨宣布罢工后,纽约市的地铁和公交系统陷入瘫痪,市长带头骑自行车上班并号召市民出行骑自行车,给这个商业之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显然,外资企业高管对工会的忌惮与刻意回避并不是偶然的,沃尔玛已故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就曾断言“工会是一股分裂的力量,会使公司丧失竞争力。”在西方企业里,工会与公司管理层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面:工会不断地要求提工资、涨福利,而这往往给企业带来致命的灾难——成本大幅增加;作为企业管理层,对这个握有强大支持力的组织往往是既害怕又无奈。

  而在中国的企业,尽管大多数国有企业都组建有工会,但现实是,这些工会的职能多数是“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向企业管理层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组织慰问活动或节日活动、离退休职工管理、发放劳保用品等,经常干的就是发食用油、纸巾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广州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人事经理说,“解决劳资纠纷?组织劳资薪酬谈判?做梦吧,去年公司的工会主席由于在高管会议上就公司的管理问题发表了一些与总经理相左的意见,第二天就被炒了鱿鱼——回家养老去了。”

  “当初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时,如果地方政府强烈要求企业组建工会,则会依据中国企业工会的模式去组建,如果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要求,则故作不知。”美国某农牧集团在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解释说,“所以,在我们集团内存在这样一个很怪异的现象:同样在广东地区,有些分公司在当地政府的要求下组建了工会,而深圳市政府没有这样的条令,总部就没有工会。在外方高管看来,工会如果可以没有,最好不要组建,他们一听到工会二个字,头皮就发麻。事实上,二者的工会无论是职能,还是力量,都没有相提并论的可能。在外企,中国企业工会所做的这些事情、职能,实际上已经由人力资源部的职能工作所涵盖了。”

  外企HR的困惑

  然而,正是这一涵盖,使多数外企HR经理非常无奈。“我们在与外方高管沟通过程中,他们觉得很奇怪:既然工会的定位、职能就是这些,而这些已经在HR的职能及日常性的工作中所涵盖了,还有必要专列出个工会来吗?”深圳某光电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孙芳说,“最后我们为了应付政府的检查,成立了一个影子工会——实际上不存在的工会,日常工作仍然由HR人员在做,只不过多了一条:缴纳工会费。但即使如此,外方高管仍然对兼任工会职务的员工非常反感,最后导致公司内再找不到愿意出任工会职务的员工了。”

  在深圳某欧洲企业,按中国《工会法》组建了工会,员工正式转正成为公司一员开始,每月交纳5元钱的工会费,企业则按其薪酬的2%缴纳工会费。同时,与当地的工会管理机构——蛇口工会联合会建立了联系机制,蛇口工会联合会不定期提供一些为工会会员提供折扣的消费场所的名单。“但即使这样,工会组建14年来,年下来能够看到工会影子的,就是一次旅游活动。”该公司工会主席林正说,“实际上,公司把本应拔给HR组织企业文化活动的经费,转为缴纳工会费了。也就是说,缴纳工会费后,公司不再为员工的企业文化活动拔付预算。”

  林正对现阶段工会的定位同样感到困惑,“担任工会主席四年了,根本不可能具有真正维护员工利益的能力,更甭提什么组织劳资待遇谈判了。”他说,“这些员工的认识中,工会就是发放劳保用品、看望病/伤员工或家属、节日组织一些活动的,与维护员工利益、组织薪酬谈判并不沾边。”

  在沃尔玛工会门事件的影响下,很多外企HR经理在紧张之余,也在想法设法探寻沃尔玛工会的运作情况,试图求得工会一个新的定位。“否则,我们根本无法向外方高管解释清楚,为什么一定要组建工会?工会将如何运作?工会保证不会像美国企业内的工会那样具有强大的力量等。只有得到外方高管的支持,我们组建工会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深圳某知名美资制造商人力资源经理邓萍说,“几个月来,同行都在相互探讨工会的定位,但始终不得其所。”

  林正则认为,造成工会定位模糊的另一个因素是企业内工会会员的诉求,“在我们公司,700多号一线工人都是工会会员,如果问他们工会是干什么的,他的回答是组织活动的,没有一个工人会寄希望予工会帮助他们维护正当权益。”林正说,“别以为富士康组建了工会就可以保证低工资、低福利和高强度加班的杜绝,实际上,国内企业的工会主席根本不可能得到工会会员的支持,这些工人也不知道他们应该支持和配合工会去履行有这些责任。”

  林正举例说,去年底,广州分公司的一名女员工生产后回到岗位,却发现自己的主管职位已经被人代替了,部门经理让她去从文员做起,薪酬减半,她气愤之下离职而去。“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过可以找工会,”林正非常无奈地说,“但即使找到了我,我也不敢维权,因为,维权意味着我自己丢饭碗,而即使我敢维权,我也肯定失败,因为没有其他员工会支持我。”

  员工对工会的认识与了解的局限性,同样限制了企业对工会的定位。

  工会的新定位?

  但孙芳则认为,其实外企的HR经理完全可以自我创新,为企业的工会寻找新的定位,而不应只在西方工会、中方工会这二者之间选边。

  “工会参与签定有关工资和福利的集体合同、代表员工进行劳资谈判,这在现阶段的中国企业还是一个奢求,”孙芳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只能在传统工会的模式中止步不前,完全可以进行一些运作模式上的创新,对新时期工会的职能与作用做一个全新的定位。”

  孙芳举例说,西方企业工会的一些积极作用值得借鉴,如积极参与劳保立法和执法监督活动,利用三方机制(由政府、工会和雇主三方代表组成三方合作委员会)和集体谈判活动维护职工的劳保权益,参与企业和地方劳保机构的有关活动,建立工会劳保监察体系等。“要解决组建工会就一定能让工会摆脱花瓶阴影、发挥作用,就必须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孙芳说。

  孙芳认为,新工会可考虑设定为“员工与社会、企业沟通的桥梁”,“以前,这些职能都是由HR来完成的,但工会完全可以挑起这一职责。”孙芳说,“在我们一些分公司的工会,与政府下属的工会联合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工会联合会如有一些文件也会抄送给企业工会,如组织植树活动、志愿者活动、义工活动等,工会通过传达这些文件和组织相关活动,成为天天处于忙碌之中、不闻窗外事的员工保持与社会沟通的一个桥梁。”

  孙芳解释说,在目前多数员工面临诸多过高生存压力、无瑕顾及外界变化的环境下,工会扮演这个角色再合适不过,也有一定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工会也可与公司管理层合作,成为员工与企业沟通的桥梁。“一直以来,HR都在平衡企业与员工的利益,而HR经理与天俱来的一个不足就是,作为组织的一个管理人员,往往是不得不站在维护企业的立场上的。这是其管理人员的本质所决定的。”孙芳解释说,“而如果将这些转移到工会,无疑是最理想的。”

  孙芳否定了这意味着工会必须与公司站在对立面的说法,她认为,HR在维护员工利益时,处于相当的弱势地位,但如果由工会出面,可能条件更好,更易于和公司博奕。“HR经理的反对,往往会被高管认为是HR经理的个人意见,而工会出面,则会形成一定的压力。”孙芳说,“这里的利益是指个体性的,而非群体性的,在目前的条件下,维护群体性的员工利益,还不现实。”

  但要做到这一点,工会的腰杆就必须硬起来,“我们今年采取的做法是,前期给工会的主要核心成员做一些劳动法方面的培训,并让他们与劳动执法部门保持沟通,至少先让这批员工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管理相对规范的外企,往往不敢碰那些经常与劳动执法部门打交道的员工。”孙芳说,“接下来,我们会支持他们通过一些活动的形式,告诉员工自己拥有哪些权益。这些工作以前是由HR来完成的,但我们现在已经逐步转移到工会了。让工会真正承担维护员工权益的事情,同时也不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利益。”

  孙芳认为,目前的条件下,工会的定位与职能是可以实现的,“既摆脱了花瓶工会的阴影,也避免了西方工会的强势,是现有环境下多方都能够接受的一种方式。”孙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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