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渠道为王:供货商敢怒不敢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8:38 人民网-市场报

  卖场乱收费屡禁不绝。刚刚公布的《2006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近7成供应商认为,连锁企业的各种收费比去年同期上涨了5%左右——

  本报记者 杨 曼 实习生 卢勇刚

  名目多 数量大

  卖场乱收费愈演愈烈

  大卖场向供货商乱收费是我国商业流通领域的一大痼疾。上海商情信息中心日前发布的《2006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供应商对中外连锁企业的综合满意度偏低,其中家乐福被认为是“乱收费”最严重的连锁企业。

  在一份供货商提供的收费单上,记者看到,各式各样的收费项目达到20多种,进店费5000元/店、上架条码费60元/个、新店开业赞助费300元/店、过节费200元/次(含“五一”、“十一”、春节)、《快讯》刊登费50至100元/次、促销人员服装费100元。供货商告诉记者,除了这些“常规”收费项目,卖场维修时还要向供货商收取“老店维修费”;如果供货商在卖场派驻促销员,除了支付工资,还要向卖场缴纳“人员管理费”;甚至供货商变更地址、电话,都要向卖场交“信息变更费”。此外,卖场名目繁多的节庆费、周年费、促销费也要由供货商承担。一位供货商气愤地告诉记者,家乐福甚至还收取过“法国国庆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以“进场费”为代表的各种收费项目已经成为零售业的“行规”。这项原本是供货商为了引入新产品而事前向零售商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现在已经成为“乱收费”的代名词。多如牛毛的各种费用令供货商不堪重负。

  据供货商介绍,卖场收取的费用包括合同内与合同外两种。其中合同内的收费主要包括场地费、月返、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主要体现在厂商与卖场的全国性协议中。而合同外的收费则往往由合同内的收费项目“衍生”而来,如促销活动中的条幅、花篮、空飘、地贴、墙贴、灯箱、DM特别广告、人员管理费等等。

  就在刚刚公布的《2006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报告》中,有7成左右的供应商认为,连锁企业的各种费用在不断上涨,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在5%左右。而永乐家电2006年中期报告显示,其销售毛利从2005年同期的3.97亿元上升至5.77亿元,原因是“供应商给予的返利有所增长”。另有资料显示,今年前6个月,永乐家电向供应商收取的宣传推广费、陈列费等各种“赞助费”为3.64亿元,同比增长5成。

  卖场强 厂家弱

  零售市场渠道为王

  面对卖场越来越多的收费项目,大多数供货商敢怒不敢言。对于他们而言,大卖场处于掌握流通渠道的强势地位,供货商要想生存只能忍气吞声。上海炒货协会会长尹文明表示,由于卖场客流量大、辐射范围广、产品销量大,进了大卖场就等于做了好广告,因此供货商不得不对大卖场忍气吞声。

  从今年夏天的“空调涨价战”就可看出,市场的话语权更多地在零售商手中。在空调厂家齐声喊“涨”的情况下,空调的价格一直没有明显的提高,而且各个家电卖场的空调降价促销广告整整打了一个夏天。

  对于绝大多数供应商而言,“渠道为王”已经成为市场的主流,供货商的弱势地位很难改变。在卖场间的竞争中,供货商也无法获得话语权。卖场常常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范围内,不得向竞争对手提供类型相同或价格更低的货品,供货商对此根本没有谈条件的余地。

  “这是一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博弈。”上海商情信息中心负责人陈杰表示。当商品极大丰富,乃至供过于求时,渠道资源的价值就日益显现出来,制造企业的同质化竞争会进一步加剧这种状况。

  北京大学经济学者徐健向记者分析,零售商与供应商本应是平等的商业伙伴;但供求关系的倾斜,又使两者之间的讨价还价能力难以保持均衡。一旦买方市场形成,市场集中度提高,零售商就会不断强化其交易中的优势地位,从而使零售商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严重不对等。而供应商若不能按照零售商所开出条件交易,又没有足够的机会选择其他买者,就会失去机会,最终会形成依赖关系。

  管理难 逃避易

  法规难奈乱收费

  由于不堪卖场的重压,很多企业都采取了“抗争”行为。上海炒货协会曾率领占全国炒货总销售量85%的9家品牌企业联手撤柜家乐福,格力、美的、TCL、海尔、格兰仕等知名家电企业也开始自建销售渠道,自建专卖店。

  “如果不对大型零售企业的收费行为作出规范,至少会造成三方面的不良影响。”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说,“供应商为维持利润以次充好、低质产品驱逐优质产品;零售企业竞相收费,甚至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走入歧途;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趋于恶化,商业环境遭到破坏。”

  而业界普遍呼吁的规范性政策法规却迟迟没有出台。由商务部起草的《零售商与供货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自2005年11月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这部以促进零售商与供应商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为目的的《管理办法》,至今没有正式实施。

  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起到预想中的作用。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公开叫停反映强烈的进场费、店庆促销费等乱收费,但实施后的效果并不理想。一家酒业的北京办事处经理表示,这份规范出台后,进场费不仅没有取消,而且门槛还提高了,比如说有些商超将条码费由3000元升到5000至1万元不等。

  很多供货商表示,如果相应的法规能够将双方的交易行为约束在契约形式之内,那对于卖场和供货商都是件好事,但事实上,在卖场和供货商的谈判天平上很难找到平衡。“只要有利益,有销量,卖场的收费就不会自动停止。”专家表示,政府出台法规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大型零售商的“渠道霸权”,但调和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关键还在于企业自身。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