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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用=增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16:48 浙江市场导报
天台“青茶纠纷”引发的思考 作者:陈余玉 卢亚伟 一听导报记者是来了解“订单农业”情况,心直口快的天绿茶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杨慧珍说起了一起青茶购销纠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天台县高山云雾茶因终年受云雾之滋润,色泽绿润、水色清澈、质香味浓,是绿茶中的珍品。天绿茶业专业合作社在天台县工商局指导下,该县石梁镇816户茶农签订了茶叶种植、购销合同。 今年4月6日,在对“天绿茶业”订单联系回访时,发现香宝瓶、平地、双溪、粉堆、长坑等村50余名茶农围在天绿茶叶专业合作社门口,声称合作社单方撕毁购销合同,不收购已采摘青茶,如不给说法,将集体停止向合作社提供青茶。 “如果矛盾升级,不但订单成为一纸空文,更主要的是茶农利益受到损害,合作社也将面临倒闭。”见此情景,天台工商立即召集茶农代表和合作社人员协调。经了解,受强冷空气影响,天台华顶等地气温集骤下降,鲜嫩的茶芽被严重冻伤,又由于早晨太阳还没出,茶叶看起来没有明显变坏迹象。在这种情况下,茶农进行作业,一到下午,采下的茶叶开始发红,炒制后颜色变黄,合作社马上通知茶农停止收茶。于是,出现了上述青茶购销纠纷。 调解期间,茶农认为,他们跟合作社签定了购销合同,合同上写明必须全部收购茶叶,是合作社单方撕毁购销合同。合作社则认为,收购茶叶前提必须是质量符合要求,中途停购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这样炒制出来的茶叶会影响合作社市场信誉。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茶农对采来茶叶进行选拣,合作社提供人力、设备免费炒制,茶叶由茶农自行处理,订立合同继续履行。 “从这‘青茶购销’纠纷表面上看,好像是收购人不讲诚信,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但背后却牵连着当前‘订单农业’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接受订单的农民‘千家万户’,缺乏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组织来引导他们进行生产,不能保证质量。二是下单者‘势单力薄’,既非贩销大户,即便有心兑现承诺,却力不从心。” 天台县工商局市场科副科长陈敏说,要提高订单履约率,一手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诚信意识,一手要不断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使两者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导报记者从对近年来“订单农业”采访情况看,订单履约率始终与产品质量成正比——质量好,履约率高;质量坏,履约率低。目前的“订单农业”一般不签署正式合同,也没公证、鉴证,这使许多订单没有法律保障。这些现象,多缘于下单与接单双方力量皆弱。在这方面,农户和订单户也是需要不断地壮大和吸取经验之道才能真正增值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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