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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说自话的企业竞争优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06:45 《管理学家》

  郭毅 华东理工大学

  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的经济学副教授肖耿在9月26日的“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非常有意思的短文,题为“中国企业资本回报率之谜”。大意是,反映市场经济效率的基本指标—利润在中国企业现有的会计、税收及所有制环境下难以测准,故反映市场经济经济效率的另一个基本指标—资本回报率完全可能被企业经营者有意低估,即在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同时,内部人控制机制完全可能得到强化。

  我认同肖教授的观点,但我不是有感于近年来大量的对股东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害的事实,因为一经媒体揭露,当事人就处于“千夫所指”状态,故用不着我等来点评。我之所以与肖教授的观点产生共鸣,是因为我长期以来持有的疑问:在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数据和资料支持的条件下,我们有何根据来判断,某某企业获取了竞争优势?某某企业为最佳企业?某某企业是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是年度最优秀的企业家?

  可能许多管理学者不会赞同我的疑问,因为他们坚信,“存在即合理”。他们坚信,与外国相比较,中国有很多特殊性,正是这些“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在极为困难的处境中使所在的企业得到了发展,是极为可贵的企业家精神。我不否认“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奋斗精神”,我也强调中国市场和产业的制度环境的特殊性,但我不能认同的是,在发展中可能靠侵害他人利益起家或发展的就是“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如果这也能算是“优秀”,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有足够大的胆量,流氓大亨均可以是“优秀”,则商业伦理何在?社会公理何在?如果作为一个管理学者不需要讲是非而只顾及“辉煌”,那么是否可以说,管理学是一门毫无原则、毫无羞耻、毫无伦理的“三无学问”?

  肖教授的文章实际上点到了中国现实社会中极为严重的“制度缺失”。即,至少在理论逻辑上,与全球化的经济运行机制相对照,中国至今为止,在市场运行的微观机制方面拿不出令世人信服的数据资料,来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获得有效的保障。

  由此看来,按照组织管理理论的解释,中国企业获取其“竞争优势”的评判标准并不具备符合市场机制运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不具备普世意义的合法性。

  今天,在已经拥有较为强大的国力背景下,如果还不秉承“公正”原则,在不牺牲或者“尽量少牺牲(请原谅用这个词)”投资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努力改进中国的投资和营运环境,而继续热衷于搞些“自说自话”的东西,那么再多的儒家、道家或“评优”也无法使我们在健康和谐的道路上奋进。

  最后,在研究中国管理问题上,希望管理学人(我还是不愿用“家”)和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们好好合作,多研究些责任和规则,少扯些无原则的“图解式优势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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