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走出去需要政策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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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0:47 《中国企业家》杂志 | |||||||||
政府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利用战略层面的政策去扶植自己的民族企业,是关系到未来中国经济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文/李东生 国家要强大,经济是基础。而任何一个国家经济体系中,只有本民族经济占主导地位
一、只有自己民族企业的创新,才是国家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才能真正使国家经济实现安全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年均9.4%的增速,2005年我国GDP突破18万亿元人民币,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6位,我们已经有170多种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经济大国。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由于缺少有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和自主知名品牌,距离经济强国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主要靠的还是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处在国际分工的低端。主要原因是我们的民族企业缺少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缺乏关键技术产品;建立自主创新能力的载体是企业,只有大力提高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目前我们的经济体系中,外资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我国在许多领域还没有构建起有竞争力的民族工业基础,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很弱。外资本身具有很强的趋利避害的特性,总是以利益为中心驱动它流入或流出的,一旦受其它地区投资高额利润及中国经济波动或风险的影响,他们随时可能转移在华投资,这将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因此,政府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制订一些法律法规、制度,来保护和培育自己的民族企业,是关系到未来国家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中国经济安全的大问题。 二、世界的竞争,就是经济的竞争,竞争的主体是企业。 只有产生一批世界级的民族企业,我们才有可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中国民族企业的国际化之路是中国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经济崛起的过程,就是本国民族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因为只有强大的民族企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强大的经济。美国在当今世界的经济霸主地位,就是建立在大的跨国公司和全球品牌基础上的,在2005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美国企业有180多个,占36%,而中国企业只有18个,占3.6%,是美国的十分之一,且大都是资源或政策垄断型企业。 只有中国涌现出一批具有跨国竞争力、真正“走出去”的强势企业,才能真正拥有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这是完成我国从经济大国到经济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 三、后发展国家的企业要跻入国际强国之林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抵制,需要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支持。 后起的韩国三星电子、LG等公司的世界竞争优势,是企业努力和国家政策支持共同作用的结果。上世纪70年代以后,韩国政府一直给三星电子等强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80-90年代,三星、LG等公司开发1M到256M存储器投资的40%-60%来自政府的支持,最终奠定了韩国公司在存储器领域超过日本的全球优势地位;90年代后韩政府支持三星电子等发展TFT液晶器件、手机和通讯系统;支持企业境外投资和收购整合。三星电子1982年开始进行全球投资和收购,2003年有海外工厂26家、海外销售法人58家;海外投资在1999年以前总体看是亏损的,以后逐步盈利,但一直得到政府支持,其在中国进行较大规模的收购和技改一直得到韩政府银行贷款等政策支持。正是因为有政府的扶植,才有今天三星等这样的世界级企业;反过来,正是因为产生了像三星这样的世界级企业,韩国的经济才能实现安全可持续发展,步入世界经济强国之林。 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经济,一批优秀的中国企业也开始探索工业强国之路,纷纷走出国外,去参与国际化的竞争,但也遇到很多问题与困难。20多年来,我国开放政策的重点是引进外资。到现在,“引进来”的政策比较配套和完善。相比之下,我国虽提出了一些鼓励“走出去”的政策,但目前政策仍不配套,国家缺少支持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措施。我认为,国家有必要以培育有竞争力的战略产业和跨国公司为目标,更大幅度地调整政策,选择有前景的战略产业和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按照鼓励参与全球资源整合、尽快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原则,给予更有力的支持。为此,提出本建议: 1、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支持发展中国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在主要产业中建立一批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的跨国企业。 1)制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合并纳税的法规,并考虑对达到一定规模税赋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务优惠。目前大企业普遍税赋较高,在课税时,附属企业之间盈亏不能相抵。 2)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兼并重组。目前中国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通过有效的政策导向,可加快中国企业的兼并重组,加快形成大企业集团。 3)参与大型国际并购重组的大型企业,付出的探索性成本很高,这些成本需要在以后的盈利中消化,希望能在一些重大国际并购项目能获得到国家的特别支持。 2、建议将“走出去”战略,确定为民族工业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中国在消费品只依靠产品出口,很容易产生贸易纠纷,难以持续发展。中国企业只有走出去,融入当地的经济体系(就像大量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一样),才能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并可通过经济投资扩大国家的政治影响。 3、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的指导意见》以及信息产业部《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措施》,开展大企业国际化经营试点,争取国家从促进重点行业发展的角度对部分大企业予以特殊政策扶持,为其分担跨国经营中的探索性成本。着重研究和解决以下问题: 1)改进外汇管制政策。允许中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其财务公司)统一管理与使用境内外成员外汇资金;放宽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放款限制;允许外汇资金在核定度内跨境调配,事后向外汇局报备; 2)加强对试点企业境内外融资的支持。对跨国经营带动大量出口的试点企业,放宽企业选择贷款行(含外资行)、币种和用途方面的限制;允许试点企业更方便地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支持企业设立财务公司,调配金融资源、提高资金效率、加强对境外企业财务控制; 3)对购并后能大规模带动出口的试点企业,实行足额退税的政策; 4)改进保税政策和人员进出境政策,使试点企业货物(整机、配件等)和人员进出更方便快捷。 中国的强大需要在各个领域一批以中国为基础,主要面向国际市场的大型跨国公司的支撑,在这一进程是国家经济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是后发展中国家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 (本文是作者在今年“两会”上的提案,标题为编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