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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VS质量管理(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16:29 《管理学家》
问题是,中国学习的全面质量管理,是否就是戴明提倡的内容?对照“十四要点”看,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恰恰把戴明坚决反对的一些东西当作他的原创,把戴明批评的某些绝症(如数字化管理)当作治病良药。例如,同为质量管理名家的朱兰就曾强调,ISO9000认证体系阻碍了质量管理运动,已经造成了不少危害。如果德鲁克在世而且恰恰生在中国,照样可以毫不客气地批评戴明,指出全面质量管理存在过份量化、强化监控、形式主义等等弊端,必须废除。而且,还可以以日本90年代以来的衰退为例,理直气壮地指出,正是戴明的质量管理,导致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困境。显然,这样推论,对戴明并不公道。 管理是人类历史上最复杂的活动之一,每个管理学家,都只能在某一方面为这一学科做出贡献。戴明和德鲁克都是管理学界的伟人,他们的理论,都值得我们学习。但是把他们的理论绝对化,捧一个打一个,有失学术的本义。而且,文化背景的不同,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政策的区别,都会对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学界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有上帝才会说他掌握着真理。我们需要的是从不同的管理理论中得到不同的启示,在不断试错中寻求更为合理的发展途径。理解了这一点再来看戴明和德鲁克的争论,就能跳出简单判断对错、非黑即白的僵化思维,从中吸取有益的参照和借鉴。 资料:戴明的红珠实验 实验器材:①4000粒木珠,直径约3毫米,其中800粒为红色,3200粒为白色;②一个有50个凹洞的勺子,每5个凹洞1排,共10排,凹洞大小与木珠相当,一次可盛起50粒木珠(代表工作量);③一个长方形容器,大小恰好能够让一把勺子在里头捞珠子。 实验的目的是要证实一个事实:经理人为员工所设下的标准,常常超出员工所能控制的范围。通过这项实验也可看出,如何用统计方法找出问题根源。 戴明在实验中扮演主管,另外需要操作员6名、检验员2名、检验负责人1名、记录员1名。操作员的工作是在红白珠相混的容器中用勺子“产出”白珠,因为顾客只接收白珠;检验员要能区分红珠和白珠,计数至20即可。 在某次实验中,戴明一共选了6名操作员:帕特、包伯、狄克、史蒂夫、霍斯特、戴夫。工作程序是每天取50颗,红珠白珠都算,但记入工作量的只有白珠。 狄克第一个先来。他把勺子挖进大容器内,尽力地舀取白珠。与此同时,戴明要求检验员记住他是怎么做的,以免后来的人重蹈覆辙。狄克舀完后,送到检验员处,检验员保罗宣布红珠的数字是14颗。 按照这个程序,后来的5位操作员帕特、包伯、史蒂夫、霍斯特、戴夫的红珠数量依次是:17、11、8、12、9颗。在此过程中,戴明一直强调持续的改善,并且认为相同严格的程序,不应该存在变异才对。身为主管的戴明,对操作员们的表现表示失望。 第二轮实验开始了。这一次狄克捞到10颗红珠,比前一天的14颗有所进步。帕特只捞到5颗红珠,这个好成绩引来一阵欢呼。戴明以帕特为例,激励其他操作员“假如帕特只捞到5颗,谁都能够只捞到5颗。超过5颗的教人无法理解。我们的程序严格,只是周而复始,不应该发生变异才对。”巴伯6颗红珠,霍斯特11颗红珠,戴夫却不如第一轮,11颗红珠。身为主管的戴明斥骂了戴夫,并且认定他要负一部分责任。 第三轮实验开始了。当看到帕特的成绩是8颗红珠时,戴明表现得非常失望。在第四轮的实验中,最后一名操作员戴夫捞到了10颗红珠,戴明大叹:“要在这里看到改善,真是太难了!我不了解为什么做不到零缺点。”其他人的数字,分别是5、9、6、8、10颗红珠。 始终记录每位操作员红珠数字的记录员,在第四轮实验结尾加总算出了数字,并计算每人平均日产量,以及全体的平均日产量,见如下统计图表。 实验做到现在,学员们开始了解到,用一模一样的工具、完成一模一样的任务、才智也一模一样,生产的结果仍会时时变化。所以,管理者不该针对员工无法自己掌控的结果而责备他们。 接下来,戴明说明如何运用一个简单的统计公式得出变异上下限。首先,他将所生产的红珠总数220,除以捞取珠子的总次数(6个操作员做4天工作所捞取的总数)。结果我们得出每人每日平均数是9.2。这个日平均数被称为 x=220/(6×4)=9.2 其次,他计算每人每天捞到红珠的平均比例 ——就是捞到的全部珠子里,红珠所占的比例: =220/(6×4×50)=0.18 根据这些,再用公式算出“管制上限”(UCL, upper control limit)和“管制下限”(LCL, lower control limit): UCL=x 3 或 UCL=9.4 3 戴明认为,没有人超过上限。6个人共试了24次,每次都在管理范围之内。 戴明指出:如果在这套“生产线”的操作系统中,禁止改变,红珠的数字将会在管制上限与下限之间波动,但不会超出界限。 戴明要求学员们想想假如他们未曾看过这场实验,会对结果做出什么预测?假设共有4000颗珠子,其中3200(80%)是白珠,800颗(20%)是红珠,则每天平均数 ,会不会落在某个特定的数字上,部分人大胆地推论:假如日产量是50颗,一段时间下来,红珠的数字应该为平均日产量的20%,也就是10颗。所以有人喊出了“10颗”。 戴明说:“你们错了。”戴明解释道,你们为什么说它会落在10呢,数据出现的是11.8、8.5、8.3、8.0的下滑趋势。说10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你们学习统计理论时,没有学到它的精髓,不知道如何利用。因为我们看到的平均数不是10,而是好像还要低些。既然如此,一定有某些变数影响整个过程。 戴明要求大家换个角度思考。戴明说:“红珠和白珠当然不同。你们知道红珠是怎样制造出来的吗?你先把它们都制成白珠。铺在桌上让它们自然晾干。将其中一部分浸在红色颜料中,然后再铺在桌上晾干。这样就有红珠也有白珠。红珠由于颜料而较重。但是,你们却告诉我, 会落在10,因为盒子里有20%是红珠。”戴明接着说:“勺子十分重要。我已经使用一号勺子30年了;我当年教日本工程师时就是用它。这支勺子每次平均可捞到11.3颗红珠,这是实验100次以上获得的数值。二号勺子平均可捞得9.6颗。今天用的三号勺子,平均可捞到9.4颗或9.2颗。” 最后戴明指出,假如我们所用的统计管制水准还算过得去, 就会固定在“某个位置”。我们会建立起一套可信度。假如我们现在就应该计划未来, 的数值大约可以说是9.2,但不能确定到底离这有多远。一定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才行。 通过这个实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实验本身是一个稳定的系统。在系统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工厂的产出水平及其变异是可预测的;事实上成本也是可预测的。 (2)所有的变异,包含工人之间产出红珠数量的差异,以及每位工人每日产出红珠数量的变异,均完全来自过程本身。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哪一位工人比其他工人更高明。 (3)工人的产出显示为统计管制状态,也就是稳定状态。工人们已经全力以赴,在现有状况之下,不可能有更好的表现。 (4)在考绩制度或员工评价中,将人员、团队、销售人员、工厂、部门排优劣顺序是一种错误的做法,特别是它对员工的斗志是一种打击。因为员工的表现完全与努力与否无关。 (5)简单以绩效决定报酬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工人的绩效如此低落,以至失去工作,完全是被工作过程所左右。 (6)工头给工人加薪或处罚,当作是对他们的表现进行奖励与惩罚。实际上它奖励与惩罚的是生产系统的表现,而不是工人的表现。 (7)这个实验展示了拙劣的管理。由于程序僵化,工人根本没有机会提供改善的建议。 (8)每个人在工作上都有责任去尝试改进系统以提升自己和他人的绩效。在工头的规定之下,他们无从改进绩效。 (9)管理者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事先已经固定了白珠的价格。 (10)检验员彼此独立,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11)如果管理者能与珠子的供应商协商,降低进料中红珠的比率,那是一个好消息。 (12)即使事先已经知道红珠在进料中所占比率(20%),也无助于预测产出中红珠占多大比例。 (13)管理者认定,过去表现最佳的三位工人,在将来也会有最佳的表现,这项假设并没有任何理论依据。 (14)领班是系统的产物。换句话说,他的思维方式应该符合管理者的哲学。管理者交给他的职责是生产出顾客需求的产品,而他的报酬依赖工人的产出。 (杨柯整理改编) 资料:戴明的漏斗实验 实验材料:一个漏斗、一粒可以很容易通过漏斗的弹珠、一张桌子,最好铺上桌布。 第一次实验:规则为漏斗位置不变。首先在桌布上标出一点作为目标,开始实验。将漏斗口瞄准目标点。保持这种状态,将弹珠由漏斗口落下50次,在弹珠每次落下的静止位置作标记。要求是将弹珠落到准确的一点上。 实验的结果是得到近似圆形的点集,范围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尽管漏斗口一直都是对准目标点,但是弹珠有时很靠近目标点,下一次却大大偏离目标点。 第二次实验:规则为反向调正漏斗位置。在每次弹珠落下后,调整漏斗的位置,让下一次的结果靠近目标点。即根据每次弹珠落下的静止位置与目标位置的差距,调整漏斗的位置,以弥补前次的误差。比如弹珠停在目标点西南30厘米处,就将漏斗由现在位置往东北移30厘米。 结果比第一次固定漏斗位置的结果糟糕。落点所形成的图形,其直径的变异度比依第一次直径的差异度大一倍。因此,依据第二次所形成的图形,面积比依据第一次所得的结果大41%。 第三次实验:规则为调正漏斗位置前先回归原位。允许每次弹珠落下后调整漏斗位置,但以目标点作为移 动的参考点。先让漏斗回归原位,然后按照落点与目标点的差距,把漏斗从原位调整到与目标点等距但相反方向的地方,以消除前次偏误。 这次实验的结果更糟。弹珠的落点变得更不稳定,幅度越来越大,偶尔有几次是幅度渐减,其后幅度又变大。 第四次实验:规则为瞄准上次落点。在每次弹珠落下之后,就将漏斗移到该静止点之上。 结果是落点向一个方向扩散,距离目标点越来越远。 通过上述四个实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次实验中的规则是所有规则中最有效果的。但人们对第一次规则不满,所以又进行了第二、三、四次改变规则的实验。规则改变的思路是消除落点误差,但结果会越来越差。现实管理中,用仪器测量零件,根据零件的误差进行反向调整,就相当于规则二;根据上月的预算执行差异调整本月预算,就相当于规则三(防止核扩散、贸易壁垒、药物干预,都属于这一规则);由老员工来训练新员工,就相当于规则四(每生产一个产品都用上一个成品为样本也属于这一规则)。漏斗实验告诉管理者,对于系统误差的干预,只会增大下次的误差。比如,我们根据财务资料做出调整决定,所看到的资料就相当于上次的弹珠落点。正确的做法是,保持第一次实验的规则,改善系统。例如,这一漏斗系统可以做出两种改善:第一,降低漏斗的高度。效果很好,落点形成的近似圆形半径缩小。这样做无需增加成本。第二,改用比较粗糙的桌布。这样,弹珠滚动的距离就会缩短。成本只需一个桌布的价格。 (杨柯整理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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