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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岛主的曲折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0:38 财经时报
刘恒涛 在中国的宁波、汕头、厦门等沿海城市,有上千座海岛无人居住。根据广东省海岛资源综合调查资料显示,汕头市有大小海岛82个,其中南澳县管辖的海岛(含本岛)36个。另外,面积在10000平方米至1平方公里的海岛有28个,面积在5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的有30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有22个。宁波全市共有大小岛屿531个,面积达524平方公里,其中95%以上为无人居住海岛。广东全省共有大小岛屿1434个,其中陆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就有604个,无居民岛屿则占90%以上。 在国内,目前购买者只是购买了50年的使用权,其实是租,不过,一租50年,租金需一次性交清。 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和总参谋部联合制订《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为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依据。根据这项法规,除了设防海岛,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海岛和需要建设、保护、预留的海岛以外,无居民海岛都可考虑让单位或个人开发。这为人们的“岛主梦”提供了一个实现的基础。 厦门市在2004年出台了《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对于经营性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可以实行招标、拍卖。2005年五一期间,茂名放鸡岛海上游乐世界正式向游人开放,成为全国首例无居民海岛整岛开发试点项目。台湾商人陈明哲首期投资3亿元,对放鸡岛进行以旅游为主体的整岛开发建设,成为广东海域第一个私人“岛主”。 汕头在2005已有人有意购买海岛当“岛主”,但由于缺少审核审批有关申请所必需的细则以及有关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利用涉及的收费问题尚未明确等原因,目前尚不可行。 2004年,浙江宁波市出台法规,允许个人购买无人海岛。在当年7月28日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中规定,获得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或县(市)、区民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无居民海岛命名、更名的建议。申请无居民海岛应当具备利用项目符合海岛保护和利用、配套相应资金、拥有规划许可等五个条件,此外,岛主还应妥善保护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的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海岛的自然历史遗迹、自然景观或擅自改变海岛的地形、岸滩;禁止烧山、烧荒或挖礁,禁止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运入岛内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若有违反,将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 这一系列地方法规的出台,也让人看到了新的希望。广东省在今年十月份出台的“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显示,近年来,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实行完善填海造地换发土地使用证实施办法和重大用海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无居民海岛开发保护管理新模式。 这无疑让诸多有着“岛主梦”的富豪们看到了曙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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