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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专利官司的商业化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14:13  《法人》

  微软、英特尔在欧美市场遭遇垄断裁决及巨额罚款的事实,给专利拥有者提了个醒:即便你拥有了知识产权,也并不意味着你不侵权、你的发展就一劳永逸了

  文  本刊记者 宋华安

  能上瘾的东西除了毒品还有什么?

  如果告诉你——打官司也能上瘾,请不要感到惊奇,因为如果赢得官司即可带来可观的收益,上瘾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移动U盘的教父级企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科”)通过专利诉讼,为企业创造了50%左右的毛利。2010年1月8日,朗科在深交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股价一度高达40多元,募集资金近7亿元。朗科对专利收益的依存度最高达到12.76%,可以说朗科对专利诉讼的运用达到了某种极致。

  如今,动辄就打知识产权官司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成为专利拥有者的获利武器。但是,通过知识产权官司而获取不菲收益的“官司模式”,对企业的发展是否可靠,它能给企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永动力吗?

  发生在2009年底的华旗诉明基鼠标侵权案,就被业界人士指称其诉讼行为有违商业道德,而微软、英特尔在欧美市场遭遇的垄断裁决及高额罚款,也给专利拥有者提了个醒:即便你拥有了知识产权,也并不意味着你就不侵权,你的发展就一劳永逸了!

  强者的厄运

  企业拥有了知识产权,并不见得就能发展得好。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娟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越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其权利就自动消失。自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只有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则只有10年。

  但凡事物极必反。据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日前对英特尔提出起诉,指控英特尔在过去10多年中利用专利霸权形成市场垄断,扼杀市场竞争,并通过威逼利诱等手段鼓动电脑厂商与其签署排他性协议,涉嫌非法操纵CPU或GPU芯片的市场价格。在美国监管当局看来,英特尔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更为重要的是,英特尔切断竞争对手的芯片产品进入市场,阻碍了处理器芯片市场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微软也遭专利厄运,至今已被欧盟以专利垄断为由累计处罚达16.8亿欧元。从2004年起,欧盟就微软滥用其专利所形成的市场垄断优势,进行了长达5年多的调查和诉讼。欧盟最终认定微软的专利垄断行为成立,虽然微软向欧洲法庭提起过上诉,但均以败诉并高额受罚收场,同时被要求向竞争对手开放相关技术信息。

  与欧美企业强大的知识产权壁垒、产品市场和品牌影响力相比,中国企业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的市场商业化运用方面,当拥有强势专利的微软、英特尔也有难免遭遇诉讼和巨额罚款的时候,中国企业更应该警惕知识产权运用中的“甜蜜陷阱”。

  专利官司的商业化隐忧

  “朗科不会利用专利形成垄断。”朗科知识产权及法务部经理高丽晶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朗科的知识产权定位是自主创新、做前瞻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将前沿技术转化为知识产权后,朗科将更多地促进行业上中下游的共同发展,不是为了垄断,而是推动行业不断发展。

  但朗科当前约占50%的毛利由知识产权诉讼方式产生,这样的现状或令人堪忧。与微软、英特尔相比,朗科还是超轻量级别的,但它在最近几年发起对内对外的狼性攻势,可见其专利霸权战略的一面。2002年7月,朗科起诉华旗侵犯专利,华旗索赔100万元。两年后,朗科向索尼公司发起诉讼,索尼赔达1000万元。2006年,朗科发起对美国存储器市场巨头PNY公司的诉讼,此外还挑战了东芝、美国金士顿等知名厂商,最终与其达成专利授权许可协议,收取这些业界巨头的专利许可费。

  像朗科这样依靠打专利官司而获得大量利润的企业,在中国并非个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娟表示,大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或者即使明知侵权,但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省去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等成本,冒着违法被诉的风险而铤而走险,这恰恰给了专利权人的诉讼机会。

  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家刘永沛看来,依靠专利诉讼获利的企业具有三个特征。其一,它的专利是基础专利,基于产业链的上游,基于该专利的产品和改进产品都要用到该专利的技术,则该专利就可以制约后来的竞争者。早在1999年,朗科发明世界第一款闪存盘,此后相继在中国、美国等多个国家申请了闪存盘的全球基础性发明专利,这也成为其高额毛利的来源。其二,专利权的有效性非常稳定,使其在诉讼中常常立于不败之地。第三,市场容量相当大,因此存在大量侵权,专利权人就可以以量取胜。

  刘永沛向《法人》记者表示,主动诉讼就不见得是最好的市场策略。中国专利中基础专利比较少,改进发明多,中国专利中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经过实质审查,专利权的稳定性差,极可能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死”掉。从诉讼的角度看,一件专利“值钱”与否,要看赔偿额度的高低。根据2008年新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专利侵权赔偿采用四步法:首先,按权利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计算;其次,如果计算实际损失没法确定,就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计算;如果前两项都行不通,可以参照该专利的许可费,按其一定的倍数计算赔偿额;第四是法定赔偿。但在现实中,往往前三种方法难以确定赔偿额,法院就只好采用“法定赔偿”。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中,采用法定赔偿的案件不在少数。这个额度在2009年10月1日后,调整为1万至100万元,跨度非常大,这就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酌定赔偿”。刘永沛表示,法定赔偿要考虑的因素有“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情节”等。由此可见,在计算赔偿额时困难重重,法院判决就有很多不确定性,对于原告企业而言,存在非常大的诉讼风险。如果诉讼结果出现专利权人获得的赔偿还不够支付诉讼成本,那么很多企业就会抑制或放弃诉讼活动。

  警惕自有专利构成侵权

  那么,对于专利的运用是捂紧还是开放?这考验着一个企业的发展智慧和市场战略。上世纪90年代初,曾风靡一时的万燕公司开发出全球第一台VCD,但被后来的欧美日企业绕过其知识产权,跨越性地创造出DVD专利,万燕却抱残守缺,错失了专利创新升级的时机,最后在市场中消失。

  朗科会重蹈这种旧辙吗?“官司模式”是否是企业赢利和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微软、英特尔等强势企业的遭遇告诉我们——答案是否定的。即便拥有了专利权,也并不代表企业的发展将一劳永逸。打官司作为一种事后的救济方式,是亡羊补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娟认为,企业最重要的是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增加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家刘永沛表示,专利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排他性)权利,即企业在获利专利授权以后,只是有权在他人未经允许的时候禁止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方案,但并不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实施自己的技术方案。比如,如果一个人的专利是在他人的专利基础上改进以后得到的,他如果要实施在后专利,就要经过在先专利权人的许可。很多人不明白这一点,以为只要自己获得了专利授权,就可以实施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专利授权一旦实施,就会面临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指控。

  由此可见,不能用传统的物权概念来理解专利权。对于物权来说,比如一部手机,是你的,你就可以使用、销售等,但专利则未必如此。“有必要提醒企业的是,有了专利,实施自己的专利,也可能构成侵权。”刘永沛表示,很多企业对此并不了解。

  另外,即使拥有了专利,也并非一劳永逸,做好市场化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仅仅是拥有专利而没有转换成实际的产品进入市场,专利的价值也是“水月镜花”。刘永沛表示,维持一项专利需要相当的成本,企业在考虑专利战略的时候,要想办法让专利转化成为可以赢利的领域。创新是无止境的,一个企业有了专利,其他企业可能也会通过回避设计,形成自己更好的专利,这是专利法所鼓励的。因此,企业即使拥有了基础发明专利,也不意味着它就一定拥有竞争优势。

  可持续的“开放模式”

  在朗科知识产权及法务部经理高丽晶看来,朗科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是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它已建立了一套从申请到维护的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使其知识产权形成一个市场化、商业化的行为。高丽晶表示,技术创新一直贯穿朗科的始终,这使朗科获得了不少基础专利,形成了最具价值的企业资产和财富。

  但是,朗科专利模式更多表现为内生性的。那么,有没有一种途径能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更强大的生产力、品牌力和市场力,像并非以高科技为竞争优势的肯德基、麦当劳、星巴克那样风靡全球,使产品本身成为企业的利润源泉,而不是靠打专利官司去获利?

  “和为贵,打官司是下策。”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家刘永沛认为,对诉讼双方来说,打官司都是耗时、耗财的过程。当然,不同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战略各不相同,如微软早期靠的是版权,仅以小小的DOS操作系统就赚得盆满钵满;可口可乐靠商业秘密,不管其商业秘密是真还是假,但它不断讲述这个故事并使成了传奇,如今即便没有商业秘密,仅凭可口可乐的品牌商誉也能所向无敌;英特尔靠专利,专利让它远远走在市场前面,使后来者“无路可走”。

  这些榜样企业都是巨无霸,但当我们做不到独一无二的最强者时,该怎么办呢?——不妨放开试试。在知识、信息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开放模式”或能使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更为长久。

  在开放式的知识产权运作模式上,淘金互联网的eBay、Facebook和亚马逊(Amazon)等诸多企业的成长经历表明:要获得成功,并非一定需要含金量很高的高科技或对知识产权拥有量的多寡,更重要的是借力产业链进行整合。刘永沛认为,专利、商标和版权体现的都是创造力,在一个封闭式的体系中,创意总会在某种程度上遭到扼杀,创造力极易枯竭。

  苹果在电脑产品上的失败,从反面印证了开放模式的重要意义。在这点上,微软就比苹果高明。宝洁公司近年来所倡导的与产业链上下游特别是在专利方面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宝洁开发新产品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使它在各个产品细分市场迅速占领制高点,成为专利开放运营模式的最佳获益者。

  “单一的封闭式专利保守策略,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一位资深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士表示,在开放的模式中寻求未来的合作,这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之道,最终实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当然,要实施知识产权开放合作模式,需要企业有高远的战略眼光和不怕被追赶的勇气。被追赶,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有好处,当你处在压力中,你就一定会被逼跑得更快。

  朗科目前已经上市了,但从整个产业来看,新的竞争或许才刚刚开始,上市不应该成为朗科人享受财富的终点站,而应是进一步放开手脚的契机,不能死盯着自己碗里的那点“专利”,在自我满足感中变得傲慢起来,要不忘时时提醒自己“冬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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