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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记者 孙汝祥
2008年,预计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5万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润7000亿元左右,同比下降30 %左右。2009年1月5日,央企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披露了2008年央企经营业绩。
比之于前些年,2008年的成绩单可谓黯然失色。
如今,2009年大考又已开始。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考卷或将越来越难。国资国企改革在新的一年里将有如何表现,哪些领域或议题将成为关注焦点?
《上海国资》特别选取了8个关键词,以示对国资国企改革在2009年取得更大成就的期许。
1、《企业国资法》
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企业国资法》将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基本固定了30年来国资国企改革的成果,并未今后的国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不过,也有诸多专家认为该法仍然有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过渡性质明显。仅凭此法,还难以实现国资的有效监管。国资监管体制的明确和完善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其中,关于国务院国资委的地位问题依然有模糊之处——该法在明确国资委出资人职能的同时,并没有剥离国资委行政性的非出资人职能。
正如一位专家对《上海国资》表示,对于国资委的定位,仍然是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国资委要成为既干净又合格的出资人,仍有待于进一步改革理顺现行国资管理体制。
2、国资经营预算
国资经营预算从2008年11月开局。不过,国资经营预算的收支程序、透明度、合理性等受到了一定质疑。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可喜的是2009年1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新设的收益管理局组建完成。收益管理局的职责包括,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工作;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
而更让人充满期待的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月5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有机衔接的国家财政预算体系。”
3、央企股份制改革
2008年12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要求,2009年国资委要重点抓好深化央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工作。
他强调,要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母公司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除了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外资、民营资本投资的企业外,其他中央企业母公司要逐步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鼓励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相互持股,鼓励上下游企业相互参股,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按主业板块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把主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鼓励中央企业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整合工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
虽然深化央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提法已近乎老生常谈,但实际进程并不乐观。如何破除各种阻力,切实推进这一进程,考验着国资委以及相关各方。
4、直接持股
积极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股权,是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讲话的重要亮点之一。
实际上,这并不是国务院国资委第一次提出对整体上市央企直接持股。最迟早在2006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就表示过,从2007年开始,探索一些有条件的企业操作整体上市,并将尝试推出一家国资委直接持股的上市公司。
至今尚未推出的原因在于国资委的职能转换和央企整体上市都没有到位。
直接持股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为之事。不过,要想实现直接持股,显然得加快国资委职能转变,加快央企整体上市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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