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你的捐赠抵免税了吗(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9:30 中国财经报

  做好事、做善事本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为了帮助弱势群体,使更多的贫困人口改善生活,我国公民常常会做出捐赠的义举。但是我们也发现,很多人在捐赠之后,税务机关却依然按照原来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些人将其收入全部捐赠后,甚至自己还要掏钱缴税,颇有“献了爱心不讨好”的感觉。这一问题的背后,原因之一是现行税收政策亟待改进和完善,原因之二是纳税人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知半解。其实,如果纳税人了解和掌握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就会把善事做好,好事做巧。

  为了鼓励公民个人多做善事,多做好事,关爱和救助弱势群体,国家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选择好捐赠对象与捐赠途径

  “公益捐赠献爱心的同时,应当依法享有应得的税收优惠。”一位业内人士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出了如下建议:

  首先,捐赠应当选好对象,也就是向谁捐赠。虽说国家对于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统一的规定,但也有不少特殊规定。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个人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用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向科普单位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另外,从2006年至2010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向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过税务机关审核以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不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都可以扣除。

  其次,捐赠应当选择好途径,即通过什么途径进行捐赠。为防止纳税人随意捐赠、虚假捐赠,现行政策在给予捐赠人税收优惠的同时也确定了优惠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享受优惠,纳税人必须按照政策确定的途径进行捐赠。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纳税人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进行捐赠,具体来讲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以及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等。如果纳税人直接向捐赠对象进行捐赠,则不能享受任何税前扣除。因此,纳税人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这些部门与社团进行,并且要求这些部门与社团开具适当的票证,以作为捐赠的证明。

[上一页] [1] [2]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