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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降低企业成本 提高企业凝集力的利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 19:38 新浪财经

  蔡晖 世纪纵横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赢利,一个发展良好的企业能提供社会就业安置、缴纳税收、创造社会价值等等,但这些都建立在赢利的基础上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主要经济规律之一,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是实现收入的最大化和成本费用的最小化。在成本费用控制方面,有企业内部的费用控制成本控制也有外部的社会费用。税收最是主要的社会费用,所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税收成本,是纳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个重要途径,这种利润最大化是一种税后利润最大化。

  从国外发展来看,纳税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

审计师、会计师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纳税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而不少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也看中这块业务的巨大市场容量,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纳税筹划的咨询和代理业务。

  那么什么是纳税筹划,它的立足点是什么,与偷税、漏税的区别在哪里。

  概括的讲,纳税筹划就是指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和相关法律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对经营、投资、

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减轻税负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请注意税收筹划的立足点和前提是遵守和尊重税法与相关法律,这是它与偷漏税的本质区别,纳税筹划尊重税法,所有的活动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开展,而偷税漏税是违法税法,不为法律所允许。

  从国内来看,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纳税筹划,他们通过纳税筹划增加利润,减少税收。而在众多的税种中,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也成了大多数人常涉及的税种之一,个人收入的税收筹划也成为生活中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这是一个与企业及个人都密切相关的税种。这里我们以居民纳税人(承担完全纳税义务的纳税人)被雇佣性薪酬部份进行税收筹划的讨论。有关人个所得税的其他部分如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非雇佣)、股息红处所得、财产租凭和转让所得、一次性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我们先不讨论。

  基于以上理解,我们可以简单把薪酬纳税筹划理解为通过合理安排薪酬分配方式、时间、次数、每次金额等,在企业人力成本支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使员工净收入最大化,充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自身效益也能提到提高。

  薪酬,不仅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也包括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些所得按税法规定是须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基于企业税收的征收特点及个人所得税薪酬的特点,薪酬税收筹划的要点在于:

  Ø有效运用不予征税项目

  Ø收入转化为经营性费用

  Ø年终奖金的发放比例及时点运用

  一、有效运用不予征税的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

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

  5)误餐补助;

  6)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

  以上这几个项目是税法规定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将部份薪酬分解为上述项目将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实缴数额。

  二、工资薪酬转化为经营性费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当收入达到某一档次,就按该档次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当收入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如果把个人现金收入转化为提供必须的福利,纳入企业经营性费用,可以达到其消费需求,却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对企业来讲,工资支出以及应税的福利支出在企业所得额中仅按照一定的标准扣除,标准以外的工资支出以及应税福利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税收较高,增加了单位和员工的纳税成本。而经营性费用不征个人所得税,亦可在所得额中全部扣除,免交企业所得税,降低单位和员工的纳税成本,提高单位经营效益及个人实际收入,实现真正意义的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局面。

  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支出,可作为企业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这些可包括:

  1)抚恤金、救济金

  2)误餐补贴(根据实际餐数按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3)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交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

  4)企业为某些无住房员工提供员工住宿;

  5)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实报实销);

  6)实报实销交通费;

  7)电话费用据实凭票报销;

  8)差旅费津贴;

  例1:

  小王每月工资7000元,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小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7000-1600)×20%-375=705

  如果公司每月为小王支付房租(建议采用报销费用方式),工资下调为5000元,则小王的个人所得税是(6000-1600)×15%-125=535

  如此筹划后,对小王来说,节税170元,对公司来说,不仅没增加支出,并且可以增加在税前列支的1000元。

  但是,由于并非所有的福利都属于经营性费用,税法规定部分福利支出形式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福利支出形式大致包括:

  * 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 商业保险。

  三、年终奖金时间及比例的运用

  年终提成奖是企业激励职工的主要方式,提成奖的支付比例不同,支付时点不同,支付形式不同,税负会有很大的差别。仅从降低税负的角度来看,企业在支付年终提成奖时,应综合考虑,精心筹划,以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包括比例的时间二个部分。

  (1)支付比例的筹划

  例2:

  A公司拟对表现突出的生产者支付年终提成奖,该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两项合计为500000元。在总额一定的前提下,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两者比例不同,纳税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有很大差别。

  如该公司实行绩效工资挂钩,月基本工资为2083.33元,年基本工资为25000元,年底可得提成工资475000元,且年底一次性支付(年终奖包括在提成工资中,但提成工资不包括其他福利)。按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对实行绩效工资挂钩的个人月基本工资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83.33-1600)×10%-25]×12=289.8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奖金直接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475000元/12=39583.33元,适用税率为25%,再用该一次性奖金收入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所得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75000×25%-1375=117375元。但此种方法只能使用一次,月、季度的奖金计税公式为税额=(月薪+奖金-1600)×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289.8+117375元

浮动薪酬比例 90% 80% 70% 60% 50% 48% 40%

年度发放所交税金115685 112205 104725 107205 104725 93725 95725

  下面按照此种计算方法,测算当年提成与年基本工资总额为500000时,按不同比例的年提成工资计算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从而找出税负最低的工资支付比例。

  通过测算,在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总额为500000的前提下,当支付的年提成工资比例为48%,即年终提成奖为240000元时,该纳税人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3725元,此时,个人所得税最低。当然,如果工资总额发生了变化,这个比例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2)支付时点筹划

  例3:接上例,A公司拟采用绩效工资挂钩办法奖励生产者,在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总额为500000元,年提成工资的比例为48%,即年浮动工资为240000元,年基本工资为260000元,月基本工资为21666.67元(无其他福利),按月底支付。年浮动工资采用以下四种方式支付:\

  (1)按月平均,月中支付;

  (2)按季平均,季末支付;

  (3)按半年平均,年中与年末支付;

  (4)年终一次支付。

  浮动工资比例 按月 按季 半年 年终一次性支付

  应交税金 1033551 109365 113898 93725

  从上面的表格中我们很容易看出同样的金额,选择不同的发放时间次数,税收也会有较大区别。

  综上所述,从税法规定的不予纳税项目到经营费用的转换及年奖发放比例及时间运用,不同的方式个税缴纳金额会有很大的差异。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方式并不是通用,需要根据企业及员工的不同情况进行筹划。

  进行薪酬纳税筹划,除了降低企业和员工成本,实现物质上的收益外,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反映了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可增加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真正意义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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