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呼唤亚洲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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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12:38 《WTO经济导刊》 | |||||||||
文/周榕 随着中国企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对于中国企业界来说,“企业社会责任”(CSR)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它被广泛地应用于环境保护、科技研发、政策制订、品牌公关等领域。顺应这一趋势,2005年12月19日,由中国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WTO经济导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主办,日本社团法人海外事业活动关联协议会
研讨会上,中日双方就企业社会责任在本国的发展情况以及如何确定有亚洲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主任王粤表示:中国政府和中国现在的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近年来我们各级政府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并参与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很好的氛围。 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于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提出批评,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在自身发展中,开始逐渐地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现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企业,它们用自己的行动告诉社会,一个真正成功的企业家,应该怎样来影响我们的社会生活,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应该怎样做市场经济比较称职的企业公民。 CBCC现任会长、欧姆龙公司特别顾问立石信雄指出:过去在ISO标准制定的过程中,仅仅考虑了欧美的标准和指针;而在“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标准制定方面,我们认为应该是尽量避免这个指针只是倾向于欧美的国情,而要增加一些亚洲的特色或者来自亚洲的信息。怎么样使ISO以及CSR的指针和规格能更具备一些亚洲的特色,需要中日双方共同来合作,推动此项事业发展。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主任殷格非在本次会议上代表中方提出并倡导“责任竞争力”的理念。意即企业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解决社会、环境、员工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经济效益也得以同步提升,责任竞争力得到增强。他说:中国最先提出责任竞争力,也就是企业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责任竞争力是社会责任加经济效益。我们认为责任竞争既有全球化的标准,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或者当地实际的利益相关者。 在中国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最重要的领域,一是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二是扶持弱势群体,三是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权益。这三大领域既是中国长期发展中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探索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最重要的方面。 本次研讨会对于中国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路径的探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此次研讨会,中日企业界也将建立起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长期合作与交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