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让自己的专利成为行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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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18:15 中国经营报 | |||||||||
李健 “生子当如孙仲谋”,捻须遥望东吴战船,曹公如此说。如今,面对弥散在眼前的国际标准,“我们要学雅各布”,中国企业家这样说。 事实远非想象那么简单。屡战屡败又坚持屡败屡战的WAPI和热闹得如同小朋友玩过家
“高通的律师比工程师还要多”,虽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被奉为专利保护最成功的国际标准持有者美国高通公司在保护专利、维护其国际标准地位的“特长”。 “中国企业初涉国际标准制定时,通常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与人探讨技术是否先进性的问题,其实很多决定性工作需要在技术外解决,”一位曾在高通中国工作过的高管说,“最主要的就是你的商业同盟。” 艾文·雅各布创立的高通则正是依靠着一步一步的商业同盟扩张最终实现其CDMA标准帝国。高通成立于1985年,最初只是一家小的技术性公司,虽然拥有CDMA技术,但仅有技术而已,没有成型产品,也不是唯一一家掌握CDMA技术的公司。随后的5年时间里,高通比其他的竞争对手更快而且成功地找到了自己的商业合作伙伴,劳拉太空公司以及旧金山太平洋电话公司。旧金山太平洋电话公司最终给予高通将CDMA技术商业化的机会,而旧金山太平洋电话公司的华人首席科学家李建业博士正是美国第二代移动通讯标准小组的组长。 1993年,在李建业的强力推荐下,韩国政府宣布建立以CDMA为标准的全国移动通信网络,高通终获成功,最终CDMA顺利成为了和欧洲的GSM并列的两大2G标准之一。 中兴无线通信有限公司总裁蒋建平认为,高通是个比较极端的例子,通常来说最终成为标准的技术会是各方博弈、协商、妥协的结果,因此技术层面上讲,会是各家公司“技术的大杂烩”,可能不是最好的技术,但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会是大家都认可,对大多数公司都有利的技术。 谁的技术被保留得多,或向谁靠,所依存的则正是这种技术背后的商业同盟,因此合格的做标准的人,一定是要既懂技术,又要懂得商业政治,会使用各种技巧纵横捭阖。 而据上述前高通中国高管透露,过去的20年里,通过在世界各地和其他厂商打官司,高通练就了炉火纯青的“官司”经验,其每季度用于各种官司的费用就达几百万美元。高通打官司的目的不一定都是为了单纯的经济目的,有些只是为了动摇对方军心,化解对方的商业同盟。 2005年10月28日,诺基亚、爱立信、NEC、松下、德州仪器以及博通(Broadcom)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投诉文件,要求欧盟调查并制止高通在3G移动技术核心专利许可上的反竞争行为。 面对业界首次“联合”指控,高通保持了其一贯的强硬态度,它在声明中回应:高通已经与超过130多家厂商签署了技术授权协议,也包括这次进行申诉的6家公司中的5家,这些签署协议的厂商当初都是自愿的。2005年11月4日,高通选择了诺基亚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诺基亚在美国销售的手机侵犯了该公司的12项专利。这也是高通应对诉讼的惯用手法。 “相对而言,国内的企业在进行国际标准争夺时还显得有些幼嫩。”蒋建平说。 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异,中国企业在参加国际会议时大多无法完全地并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想法,不仅是会上还是会下;有法律环境之间的不同,中国企业缺乏对国际法和商业规则的理解,特别是专利方面。企业宁肯花上百万元去做广告造势,也不愿意拿出一分钱请法律专家坐下来帮助企业搞清楚知识产权的细节问题。 要在短时间内补上这些所有的也并不太容易,不过专家建议,企业不妨从产业链,从商业同盟入手。 创新关键词: 成为行业标准 成为行业标准当然是自主技术创新最理想的营销方式之一,但中国企业初涉国际标准制定,通常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与人探讨技术是否先进性的问题,其实很多决定性的工作是需要在技术外解决的,“最主要的就是你的商业同盟”。 外有高通、内有大唐。高通的雅各布父子正是通过满世界的谈判、游说,让一个曾经的军方技术成为一个人们头脑中的产业,自己掌握的技术成为行业标准的一部分,在这个产业兴起之时,自己便可以握住手中的众多专利坐地收钱;而大唐则是在“光荣的国家队”帽子下集中研发3G中的TD-SCDMA标准,今年信息产业部给出的信号是,率先发放TD-SCDMA标准——正因为成为某种行业标准就如同获得了某一块市场版图,众多企业期望能在行业标准博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