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欧盟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其农产品出口约占全国出口总值的25%,总额近500亿美元。荷兰农产品之所以能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农民的高度组织化是一个重要原因。
100多年来,荷兰农民在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培育出高品质农产品和花卉的同时,也创造了一套独特的生产和流通模式。荷兰农业专家将这个模式总结为:生产者-合作社-拍卖行-批发商-消费者。在这个流程中,合作社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荷兰农业合作社创建于1877年。最初是农民保护自身利益,增强竞争实力。据研究,合作社的形成有四个原因,一是单个农户需要采购的生产资料和提供到市场上产品的数量少,与专业的中间商相比,缺乏竞争力;二是像牛奶、鲜花这样的农产品通常是新鲜的,不易储存,价格无法保证;三是单个农户既无精力也无财力去研究市场,往往缺乏市场信息;四是农产品供给远大于实际需求,从而形成了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格局。于是,荷兰农民选择了联合的道路。
目前荷兰农民的合作社主要有采购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销售合作社和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等四种形式。一个农场主可以同时参加几个不同类型的合作社。每种形式的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经营范围和目标。
近年来,荷兰的农业合作社有了新的发展。由于出口市场的开拓,农产品的需求量增加,市场对集约化生产的要求提高了。于是,一些合作社便开始着手建立统一的储存、加工和新产品开发体制。由农户生产初级产品,由合作社统一加工销售。
随着竞争的加剧,合作社开始相互兼并,出现了一些大型合作社。它们从组织和管理形式上已经和大型企业相差不多。这种现象因此被称为“合作社的企业化”。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一些农产品的市场已经被合作社完全占有。比如合作社在荷兰花卉市场上的占有率达95%,在土豆加工市场上则达到了100%。
在荷兰,农业合作社具有完备的立法,并有相当强的自主性,不受政府干预。在农业合作社里,农户们相互分工,各司其职。大家可以按不同品种分工,比如你生产郁金香,他生产玫瑰;也可以按不同工序分工,你管养牛、挤奶,他管运送,从而像大型企业一样组成一道道“生产线”。这些合作社还大都建立起了自己的加工企业和新产品开发研究中心。
荷兰农民合作社既保持了农户的专业化,又通过合作形成了集约化和规模化的生产,增强了整体实力。荷兰农业专家认为,由于合作社的分工,减少了内部竞争,提高了生产效率,这才使得农产品附加值的大幅提高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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