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鼓励企业打洋官司 不要怕输怕难怕花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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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10:12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向媒体2004年度1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时表示,企业应该勇于应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法院表示,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怕输、怕难、怕花钱”思想作祟下,大多数对“洋官司”都采取不应诉的消极态度,致使企业不仅要赔付一大笔钱给对方,最终还得以丧失原告所在国市场作为惨重代价。
昨天,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点拨企业:虽然国外企业除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普遍要求法院判令10—30万欧元的惩罚性赔偿、颂布永久性禁令。但几乎没有国外原告在胜诉后就赔偿的经济损失数额向我国法院申请执行的,将中国产品挤出特定市场才是他们诉讼的真正目的。对此,童兆洪称:“企业要敢于打洋官司。”我省的企业要想真正“走出去”,必须面对知识产权这道门槛。 记者 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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