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文章 科研院所改制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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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1:15 《上海国资》杂志 | ||||||||
作为上海第一家整建制改制的科研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所长沈小宇对科研院所改制有诸多感触。近日,在上海市举行的“国有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论坛”上,作为一名先行者,他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很大关注。本刊特刊登沈小宇的发言节选,以飨读者。
一个先行者眼中的科研院所改制 科研院所的竞争最终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上,如何让科技人员的科研成果与他们的知识、收入,与市场结合起来,是改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文/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所长沈小宇 清醒认识改制面临的问题 在改制的过程中,每一家科研院所,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改制方案。 目前,科研院所虽然和国有企业都是国有控股,但是在很多地方,院所还有自己独有的诸多特征: 一方面,院所一般没有大量的固定资产,也没有很多流动资产,主要的经营就是卖技术和服务,依靠的是人力资源、土地、房屋和科研的测试设备。如果改制了,也就是国家“断粮”了,单靠研究所自身力量,在市场中独立还是比较困难。 另一方面,目前院所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大量流失。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外的科研机构、检测机构、技术中介机构大批进入中国,人力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这逼迫我们要更快地进入市场。 此外,国家各部委机构改革以后,协会、学会将承担民间组织的角色,就像国外的商会那样,科研院所以后也可能变成商会的形式。这里有一个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就是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转制院所应该保持独立,而不是依附同行业的其他经济实体。就像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如果转制给了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而这些企业也是做电科所同样的产品,别人会觉得你提供的技术和服务可能不公平、不公正,从而对电科所敬而远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加上市场的排他性,研究所的生存就有问题。所以,科研院所从自身发展来看,很难进入相关企业集团。。 由此,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科研院所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求得发展,院所仅仅体制创新还不够,还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要有清醒的头脑去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包括市场形势不好、竞争激烈等问题。 二是一旦出现股权变动,要有一定的规划和操作。改制改好了以后,要有市场化的切实可行的进入、退出、转让机制。只有在不断的发展中,才能真正形成一个有活力的公司。 三是在改制一开始的时候,应该把这些问题都考虑进去,否则改制以后,产权固化了,不利于院所的发展。 三项原则和四项方法 在改革之前要全面系统地做好准备。上海电科所在改制中提出了三项原则和四项方法。 三项原则是: 第一,改制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资产清晰,出资人要到位;有利于大数员工积极性的发挥。股权要相对集中,这样就有积极性,如果全民都持股,就是新一轮大锅饭;有利于科研和产业化的结合发展。 第二,改制做到三个“不”:不能逃避银行债务;不流失国有资产。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院所与企业不一样,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不损失职工利益。该补偿的补偿,该买断的买断。 第三,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建立投资主体法人治理多元化的结构和相应的运行机制。仅有法人治理结构是不行的,一定要有相应的运行机制。运行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份量起码占到50%。二是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风险机制。像电科所这次改制,所里的有些主要骨干考虑到风险太大,不想参股,但不参股,不形成凝聚力,电科所的改制无法到位。三是建立激励与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四项方法是: 一是转变观念。必须转变院所还是事业单位的观念,这种转变不仅靠宣传,更要通过住房制度、岗位人事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在工作中改变观念。要建立上岗下岗、人员分流机制,分配一定要按照劳动力市场价值的标准,而不是论资排辈。转变观念,一定要有相应的机制。 二是规范透明的操作。这很重要,可以避免职工的猜疑和对改制的不支持。上海电科所改制方案公开后,得到了极大的信任,绝大多数人投票赞成。 三是走好程序。在改制中,涉及到投资主体、股东方面的问题,要有相应的程序办法,包括审计、评估等程序,不要自己去做。要通过上级请中介机构做,让市场来决定。 四是选好战略投资伙伴。战略投资伙伴应该是非本行业的外来投入,以确保行业质量检测的公正性。 归根结底,科研院所的竞争最终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上。知识就是资本,想要拥有后劲,一定要使知识资本化,这包括科技人员,如何让科技人员的科研成果与他们的知识、收入,与市场结合起来,是改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上海电科所的改制 电科所的改制还在进行当中,改制确实是一件难事,很多事情以前没有碰到过,但这毕竟是一个突破。 一般来讲,研究所人不多,但级别高的很多,一些研究所在属地化以前是部属研究所,干部有很多是正局级的,牵涉到的很多问题与干部、组织体系联系在一起,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所以,电科所改制是在探索中前进,比如现在在处理股权问题时,所里的主要的科技和经营骨干,出资成立了上海电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收购置换的主体,再找四五家战略合作伙伴,就是非本行业的一些战略投资者,买下现有国资的产权,设想由本单位的职工对公司控股。但目前也遇到了难题,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必须为50人以下,超过不予登记。 按理说,研究所经营效益主要由不到20%的科技骨干创造,应该给他们比较大的干股,政策也允许用一定比例的干股激励业务骨干。电科所原本也这样设想,但后来发觉这样做的负面效应比正面效应要大,也就是弊大于利。所以我们不设干股,所有投资者以现金投入。至于投资者的成绩大小、水平高低,现在的考核体系无法准确评估,索性就不评估了。 另外,现在研究所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没有明晰的界限,有许多所级干部过去也是发明专利的申报者或重大课题的实施者,科研做得好了,才当上干部的。就算是外来的经营骨干,研究所也少不了他们,所以,电科所基本上是以技术骨干的标准进行股权分配的。 在改制中,我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体会,就是要重视发挥党的作用。这方面,我们一直保持了非常好的传统,在电科所,党的工作力度一直比较强,我们不分党委和行政,有问题大家一起处理,形成了电科所的一种文化,在改制以后,我想这块应该保留。现在我们将这个内容写进章程,进行相应的人员配备,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章程,将过去成功的、产生效果的文化加以固化。也就是说,党只有通过其众多成员参与公司的行政领导,才能体现党对改制后研究所的核心领导作用。如果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将会影响研究所的市场意识,因为没有什么决策肯定是对的,一个决策能够有七分是好的,已经很不错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党的作用就很重要。 总之,改制开始的时候要慢,碰到问题要考虑透,将事情梳理透,这样改制后不会留包袱,不会有后遗症。 [上一页]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