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走出非典阴影 旅游局回收旅行社质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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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07:3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珺) 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该局将于12月31日之前收回非典期间暂退旅行社的数千万质量保证金。此外,国家局还将借这次质保金的回收工作要求各省旅游局对辖区内的保证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保证金未保持足额的,必须补齐。对于过时不补齐或拒不按规定缴还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缴纳、旅游局管理,用于保障游客权益的专用
国家旅游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前10个月,中国已累计接待入境旅游者8979万人次,同比增长20.3%;中国公民出境达2384万人次,同比增长49.8%。今年各项指标将超过2002年的水平,表明中国旅游业已走出非典阴影。所以,当初接受退还的旅行社应按规定在年底前将保证金如数交回。北京旅游学院教授刘德谦介绍,根据旅行社经营范围不同,所涉及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也不同。例如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但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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