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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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16:18 第一财经日报 | |||||||||
昨日(17日),记者从上海市物价局获悉,由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发文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登记费,一同取消的还有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出国证明费、独生子女证工本费、手续费等针对市民生活的行政收费项目;而准产证申报费、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等则与企业密切相关。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34项行政性收费项目涉及公安、工商、文化、卫生、交通等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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