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就企业劳动关系展开调研,结果显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较好的企业,其劳动争议和纠纷多解决于萌芽状态、化解于企业内部,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都较好。
为了扭转这一状况,减少企业损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于今年5月至9月就企业劳动关系展开调研,深入冶金、机械、石化和烟草等14个行业
近80户企业,这些企业中既有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也有股份制和民营企业。
云南省企联劳动关系调查显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企业原有的经济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和劳动关系管理的契约化、市场化步伐加快,劳动争议逐年增多。
究其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市场经济前提下,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产生经济利益的差异或矛盾,是导致企业劳动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领导忙于经营,职工学习不透;三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给企业提供了选择劳动力和苛求劳动者的优势地位;四是企业工资收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五是缺乏预警机制和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的组织措施。
调查中发现,凡是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企业,很少产生劳动争议案件。如云南锡业公司在1998年改制过程中出现上访、来信和劳动争议等各种案件,给公司造成被动应付的局面。为此,他们于1999年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规则》,形成一个能及时掌握职工思想脉搏,从班组到领导层的信息网络,有效地对劳动关系进行预警,领导与职工及时沟通理解、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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