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延误每天至少扣万元 新规本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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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 15:02 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 通讯员 沈竞春 卢绍琨 实习生 魏有景)今后,市政工程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就扣承包商万元以上的违约金!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将于本月实施的《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 据了解,广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大,今年市政工程计划投资额达72亿元,涉及市政路桥、污水治理、园林、自来水、燃气等项目的招标达400多项。由于市政工程的类别
今年,市政园林局组成专家组制定了《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以此指导全市市政工程招标工作的开展。该文本是广州市市政工程招标的首个范本,文本将提高办事效率,过去审一份合同要一个月左右,现在一周内便可完成。 此外,对工期延误,文本作出了承包单位要负违约责任的规定。即:承包单位如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商应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1.5‰的违约金,且不低于每日扣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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