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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副主席刘卓志被原副手受贿案牵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5日 16:38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席斯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据本网记者多方采访证实,刘涉案与不久前被判无期徒刑的内蒙古另一位地级官员蔚小平受贿案有关。

  2010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赤峰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蔚小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知情人士称,蔚小平主要受贿事实发生时间为2004年5月至2009年1月,此时,刘卓志正是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

  2004年5月至2009年1月期间,蔚小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798.3万元、7万美元、2万欧元、10万港币。此外,尚有593万余元、5万余英镑、7.1万欧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据知情人士说,蔚小平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而其司机的非法所得也达到了500万之多。此外,蔚小平妻子金微巍因明知丈夫交给她的部分款项为受贿犯罪所得,还将其转至其亲属处予以掩饰隐瞒。最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地级市如此大的受贿额度震惊当地官场和百姓。有知情人士称,近年当地探明大量煤炭、金属矿资源,政府为拉动工业经济和增加地方收入,开始招商引资大范围开采煤矿、金属矿。这里大部分为露天矿,开采成本低,而煤价却能卖的很高,暴利引来了众多小企业和个人争夺采矿权。知情人士称,蔚小平的大部分受贿来自企业,尤其采矿企业。

  去年蔚小平在接受调查期间,刘卓志也曾被叫去配合调查,但调查后又回到工作岗位,所以很多人当时以为就此太平,没想到蔚小平宣判刚两个多月,刘也因严重违纪接受中纪委调查。

  刘卓志,男,汉族,1953年12月生,吉林双辽人,大学学历,1976年4月入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在1988年之前,一直在内蒙古哲理木盟(现通辽市)政府部门工作;1988年2月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职秘书,直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2001年调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副书记、盟长;2003年升任盟委书记直至2008年1月上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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