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马巾坷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称,黄光裕于上月初正式入狱,目前正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服刑。
此前8月30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并当庭释放。但黄光裕究竟何时入狱,当时并未给出明确的日期。
2010年2月12日,黄光裕案经过3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此后,5月18日,二中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报道称,法院在做出终审判决后,在一个月之内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看守所接到通知书之后于9月29日将黄光裕移送市监狱局下属的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据了解,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为服刑人员的中转站。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各级法院被判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罪犯,都将被送到该处。外省籍的罪犯,将被遣送到户籍所在地服刑;北京籍罪犯将被遣送到本市各监狱。所以,黄光裕在接受为期3个月的入狱教育之后,将被移送至本市一所重刑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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